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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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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3-01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监事3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推选谢云先生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谢云先生简历详见披露于4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金枫酒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2022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5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文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黎云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71,873.9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591,950.33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4,123,281.40元。

公司2022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70,148.5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8.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议案名称:《金枫酒业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在2022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3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825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据此,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不参与对本议案的投票表决。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0年起连续为公司服务了22年,在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企业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时,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据此,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45.4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七中的监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三、五、六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3、本次大会议案五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徐雪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2022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2022年年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