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57版)
公司在提供产品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客户的销售服务支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公司拥有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技术服务团队,及时响应客户问题及反馈,持续提升销售服务能力。
公司销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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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电力领域
在“数字中国”战略引领下,数字化技术突破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双碳目标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背景下,电网数字化转型势在必行。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产业,对国民经济各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的经济建设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多,我国电力消费规模逐年增长,电网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国在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大电网运行控制等方面,取得了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就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作出明确部署。输电通道源源不断为我国经济中心输送“血液”,是我国能源供应的“生命线”,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将密集通道纳入能源安全的重要组织部分、国家战略保卫的重点。近年来,电网“双高”“双峰”特征更加明显,重要断面逐年增多,度夏保供期间,特高压直流等重要输电通道长时间保持大(满)功率运行,任何扰动或瞬时故障就可能引发电力供需平衡的“大问题”,保障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行对大电网安全和民生用电可靠供应极端重要。“立体巡检+集中监控”建设,无人机自主巡检、通道可视化、智能识别等技术规模化应用,标志着输电线路运维保障逐步摆脱了传统“劳动密集型”的管理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智能变电站的建设是电网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环,随着智能变电站投资规模的不断增长,变电站的智能运维规模会不断增长。变电站的数字化建设是集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智能网络等多种高新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变电业务场景的技术落地应用是变电站数字化建设的关键。
(2)水利领域
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为依据;以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为重点;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等六条为实施路径,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一批智慧水利项目,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工程建设,确保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同时强调”十四五“时期是水安全保障工作加快补齐短板、消除薄弱环节、筑牢安全风险底线、解决累积性问题、提档升级的关键时期。
人工智能赋能可视化应用,将无人机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结合,同时配合智能可视化装置实现多维立体巡检功能,将采集到的多源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可获得更为精确的巡检结果。两者可相互配合,弥补巡检作业中的不足,也可实现设备联动、协同作业,将大大提升巡检效率、提高巡检质量。再进一步通过数字孪生技术,融合水利行业应用场景构建多源信息融合联动分析的水利全要素体系,完整、详尽的对流域水利态势进行全方位复现。
(3)轨道交通领域
中国轨道交通建设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过去5年(2018~2022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万亿元,铁路营业里程由12.7万公里增加到15.5万公里,增长幅度达22%,高铁里程由2.5万公里增加到4.2万公里,增长幅度高达67.8%。近十年来,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万亿元,是上一个十年的1.9倍,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较十年前增长了58.2%,高铁营业里程增长了3.7倍。截至十四五末期,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6.5万公里,其中高铁(含部分城际)5万公里左右。全国1、2、3小时高铁出行圈和全国1、2、3天快货物流圈基本形成,铁路网覆盖99.5%的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网覆盖98%的50万人口以上城市。
快速扩张的基础建设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与便利性,为社会经济提供了极大的流通能力,但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基础设施维护工作。铁路运行稳定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因此一直采用较为可控的方式,依靠大量人力进行维护与巡查工作。但随着线路里程的增加与工作要求的不断细化,当前的运维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智能铁路的发展要求。如何利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来达到智能运维的目标,提高运维效率与质量,是当前铁路行业对技术的需求特点。逐步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在铁路各专业的应用,结合铁路成熟的系统架构,打造标准化、普适性强的智能运维管理解决方案,是铁路行业数字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聚焦于行业数字化转型的人工智能企业,确立了“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战略,以“大、云、物、移、智”等前沿技术驱动创新,构建天空地多源感知端云协同的智能化产品体系。公司在深耕电力智能运维管理领域同时,积极布局水利、轨道交通等领域并实现了落地应用。
(1)电力领域
公司率先实现人工智能在电力领域的落地应用,业务主要集中在输电、变电、配电的智能运维管理领域,该领域是在国家智能电网建设背景下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细分行业,行业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由于电网客户对产品的安全可靠运行要求较高,且行业企业需要根据客户不同应用场景需求提出相应的系统性方案,因此对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快速响应能力等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间以技术创新和服务竞争为主。其涉及的技术领域广泛,具有多学科技术门槛,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总体市场集中度较高。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更具竞争优势,市场份额趋于向优势企业集中。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智能电网和电力物联网战略的推进,电力智能运维管理市场需求快速增长。2021年2月23日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也推进了国企的数字化转型,同年2月国家电网下发《输电线路通道智能监拍装置技术规范》,2022年国家电网印发了《500(33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远程智能巡视系统技术规范(试行)》和《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区域型远程智能巡视系统技术规范(试行)》两项技术规范。上述政策规范也对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公司所处的电力智能运维管理领域符合国家整体规划。截止目前,公司智能监拍装置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各个电压等级线路,从市场占有率、装置在线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均居国内领先地位。
(2)水利领域
智慧水利是国家水利部推动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标志和六条实施路径之一,水利部统筹谋划智慧水利建设工作,目前处于技术探索和应用试点阶段,行业内企业规模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随着5G网络普及,BIM、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结合“2+N”智慧水利的结构体系逐渐完善,以及安全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水利信息化水平,建设数字化平台,规划智能化应用将继续强化。
2022年9月公司亮相山东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场推进会,公司解决方案获得了出席领导的高度认可。2022年11月公司作为中国水利学会的协办单位,受邀参加水利部线下会议。公司目前拥有多项水利相关解决方案,已实现山东省内多处试点工作。
(3)轨道交通领域
2021年,国家铁路局组织编制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规划》等规划文件,明确指出,在智能高铁技术体系框架1.0的基础上,面向智能铁路2.0技术发展目标,主要以“智能建造、智能装备、智能运营”为核心,广泛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定位、BIM等先进技术与铁路融合赋能攻关,深入开展赋能技术和智能系统的研发应用,完善智能铁路成套技术体系、数据体系和标准体系,塑造智能铁路技术发展领先新优势。
公司研发的轨道交通智能运维解决方案可应用于铁路运行环境安全智能管理、配电所智能运维、货运列车装载状态监控等场景,通过对上述场景的多维数据采集和AI智能分析,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的运维解决方案,保障了铁路系统安全运行并提高了运维效率。目前该业务领域仍处于前期试点阶段。2022年公司参与的贵南高铁“基于多维度和AI可视化的智能安防系统”课题,整体通过验收合格,占据市场先发优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电力领域
国家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发展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电网是排头兵,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有力保障。我国电力能源正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供需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压力,电力能源系统各环节亟需进一步解决电力运营安全、高效等核心问题。电网的智能化数字化提升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任务。国网公司深入贯彻“一体四翼”发展布局,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新装备新技术规模化应用。输电运维方面,持续推动“立体巡检+集中监控”建设,深化无人机自主巡检规模化应用,推动气象监测装置全覆盖,推动可视化监测装置智能化升级和监测装置规模化应用,加快集中监控建设与应用。变电运维方面,加快推进变电运维“两个替代”即远程智能巡视替代现场人工例行巡视、一键顺控操作替代常规倒闸操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度挖掘客户需求和行业难点,充分发挥在电力领域多年的技术储备优势,持续加大输电场景的人工智能应用的研发,产品方案及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市场地位竞争进一步巩固。变电方面公司研发的“变电站智能巡视系统”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识别设备隐患和缺陷,实现了在变电站远程智能巡视替代人工现场巡视,并成功通过中国电科院的集中送检,成为第一批合格建设单位,占据了市场先发优势。
(2)水利领域
水利部于2023年1月发布:2022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达到10,893亿元,比2021年增长44%,历史性地迈上万亿元台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建设投资完成最多的一年,其中,广东、云南、浙江、湖北、安徽等12个省份完成投资额度超过500亿元。截止2023年3月初,已有21个省市自治区明确了2023年的水利投资计划,已经明确投资总额高达8,941亿,水利投资规模沿续高投入,未来市场前景预期广阔。
目前全国各地争相落地试点项目进行探索,所涉及的无人机全自动巡航、BIM、三维模拟仿真、水利专业模型、智能识别模型等新一代技术已在水利场景下实现落地应用,改变了以往水利管理工作监管方式,切实提高了监管效率与智能化手段。随着新产品、新技术在水利领域的不断探索和应用,将为水利行业带来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核心驱动力。
(3)轨道交通
2022年,国铁集团发布“智能高铁2.0”发展规划,体现了“体系正向设计、全专业协同、跨行业综合、预测性分析”4个方面的代际特征,从技术体系、数据体系、标准体系等维度构建智能高铁体系架构2.0,规划了建造、装备、运营等领域智能化重点攻关任务和实施路径。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编制《智能高速铁路2.0科技攻关方案》,在BIM引擎、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领域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落地等工作。
目前大量的传统工作场景仍然依靠人工实现,已不能满足智能高铁的更高要求,急需新技术、新装备的赋能。以“智能建造、智能装备、智能运营”为核心,关键技术如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云计算、物联网等会在行业内逐步标准化落地应用,助力智能高铁建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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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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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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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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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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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2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邓大悦、谭博学、肖海龙、芮鹏、王春密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聂树刚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51.25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421,505.64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8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3年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聂树刚、赵砚青、陈晓娟、张万征、孙培翔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可以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2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战新刚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余监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监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公司监事拟定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2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862.98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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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的坏账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对于除应收账款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测算,2022年度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81.9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政策。
经测算,2022年度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81.0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62.9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62.9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且已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2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洋创新”)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3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9,056,603.77元(不包括本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396.23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96,359,402.79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10,117.96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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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1年4月21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377,698.9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0,760,420.8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8,138,119.71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3、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项目“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同意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拟总投资4,825.09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提升直流电源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智能辅助系统和变电站智慧消防系统产品供应能力,同时优化工艺流程,提升生产与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保障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提高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本项目的建设投入包括购置研发所需的场地和软硬件设备等。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本建设项目实施场所,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实施并同步开展场地购置谈判工作。由于宏观环境、公司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供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如后期需购置场地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租赁场地。
2、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633.2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募投项目待支付金额支付完毕之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2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3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9,056,603.77元(不包括本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396.23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96,359,402.79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10,117.96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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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30.59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2867.20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本次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对智洋创新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2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3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110,117.9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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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下转55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