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15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京会兴审字第65000074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高新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业务。公司目前拥有中成药药品和化学药品批准文号300余个,基本涵盖中、西药常用剂型,中药剂型有颗粒剂、丸剂和胶囊剂,化药剂型有口服片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等;药品品种覆盖儿科、妇科、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骨科、呼吸科、抗感染治疗等十多个用药领域。拥有以小儿肺咳颗粒、地贞颗粒、延参健胃胶囊等为代表的多个市场畅销品种。其中,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等100余个品规进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延参健胃胶囊、血塞通注射液、地贞颗粒等140多个药品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益气消渴颗粒、银参通络胶囊为公司独家品种。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爽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2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京会兴审字第65000074号)。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4)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6)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能力。
(7)历史沿革: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10)人员信息:北京兴华2022年末合伙人88人,注册会计师41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11)业务信息:北京兴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2,051.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9,243.51万,证券业务收入4,466.89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审计收费总额1,776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曼,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3家。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3家,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7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曼、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罗曼、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公司董事会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2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瑞平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邓瑞平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责。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易润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易润忠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易润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易润忠先生简历
易润忠,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重庆大学机电控制及自动化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试部信息室主任,重庆海特克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重庆科技学院教授,重庆海特克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龙睿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网络化制造工程技术中心总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润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2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部分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和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天圣仙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的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MA5UMDQC25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6-1室
4、法定代表人:郭彬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7日
7、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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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查询,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天圣仙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MA5YNA1064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标准厂房科技孵化楼2-15号
4、法定代表人:刘爽
5、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及设备、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天圣仙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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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查询,重庆天圣仙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天圣仙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目前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本次注销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注销完成后,上述全资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2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46.9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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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按照上述计提方法,公司2022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27.03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949.47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计提方法,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286.87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在建工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按照上述计提方法,公司2022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83.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646.95万元,将减少2022年度利润总额2,646.96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8.19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18.1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涉嫌利润操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1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563,424.6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2,342,594.1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19,478,677.4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46,404,315.11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四)款第一项,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鉴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结合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实际情况,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和发展,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下转590版)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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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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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本期将部分货币资金用于理财所致。
2、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0.32%,主要是上年末偿还的银行贷款要本期再次申请了贷款所致。
3、合同负债较上年末有大幅的减少,主要是上年末预收的货款在本期发货所致。
4、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67.42%,主要是以前享受的增值税缓交部分在本期到期进行了缴纳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40.88%,主要是长期借款在本期到期,公司进行了归还所致。
6、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20.73%,主要是上年末和本期偿还的长期借款后进行了新贷,从而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长期借款增加。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的减少和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的增加主要是本期确认的对长圣医药进行财务资助借款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9.65%,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5.13%,主要是本期的理财产品没有到期,从而没有理财收入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减少,减值准备有转回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有处置待售资产收益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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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第 29 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3]139号)文件,天圣制药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2 年(第 29 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二)全资子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
报告期内,湖北天圣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其中湖北天圣产品呋塞米注射液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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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开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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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