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89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1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1,565.00万元,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8,213.58万元。
2、审议程序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张娅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刘群、刘维、刘爽应回避表决。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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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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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664303309
法定代表人:曹优渝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10,06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金山支路10号4-6层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普通货运;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Ⅲ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批发:Ⅱ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及用具(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收购地产中药材(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8,439.03万元,净资产为6,553.04万元;营业收入24,175.39万元,净利润为10.82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有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故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对以上关联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将严格参照上述各类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自愿、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以上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全部关联交易均有合理的定价依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是公平、公允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全部关联交易均有合理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性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1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置募集资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详见本公告“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共计募集资金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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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前述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2,982.9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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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进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未来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审核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同意天圣制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天圣制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2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共计募集资金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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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前述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2,982.9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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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在上述有效使用期限内,公司流动资金充足,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LPR)3.65%测算,预计可节省利息支出约109.50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使用该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天圣制药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同意天圣制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天圣制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2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及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方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846万元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执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
刘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有关规定,刘群先生、刘爽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关联方刘群、刘爽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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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2,646万元
1、以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北京天泰慧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通州区景盛中街甲8号院2号楼-2层至2层01、通州区马驹桥镇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渝北区人和组团B、N标准分区B05-4、B05-4/02号地块作为抵押;
3、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渝北区人和组团B、N标准分区B05-4、B05-4/02号地块的在建工程:天圣(重庆)现代医药基地1号楼、2号楼、3号楼作为抵押;
4、刘群、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垫江县桂溪镇石岭3、4社的房产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长寿齐心东路2号房产作为抵押;
3、刘群、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拟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中支行申请授信10,0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川区大观镇华佗路9号、9号8#车间作为抵押;
2、以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区一路8号作为抵押;
3、以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分区B9-3/02号土地作为抵押抵押;
4、以刘群持有天圣制药股权3,500万股作为质押;
5、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2,700万元
1、以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茶店镇二道坡村、蔡家岭村天圣路1号3幢的房产与土地作为抵押;
2、刘爽、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子公司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500万元
1、以子公司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邻水经开区同心路5号作为抵押;
2、刘爽、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不动产不存在其他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刘群先生、刘爽先生、刘维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
二、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拟按持股比例49%为参股公司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担保,长圣医药控股股东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51%提供同比例担保。具体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以银行核准后所签定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长圣医药未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刘群先生、刘爽先生、刘维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有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为长圣医药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4691759314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卫明
5、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5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郧县经济开发区天圣路1号
8、注册资本:10,100万元
9、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经查询,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795800588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牟伦胜
5、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4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邻水县鼎屏镇(工业集中发展区内)
8、注册资本:2,700万元
9、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小食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脏器生化制药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经查询,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66430330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优渝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9 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金山支路10号4-6层
注册资本:10,060万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普通货运;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Ⅲ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批发:Ⅱ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及用具(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收购地产中药材(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有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3、股权结构情况
■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长圣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知是否进行过信用评级。
5、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关联方刘群、刘爽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及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对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虽然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及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3、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长圣医药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长圣医药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长圣医药的控股股东重庆医药按其持股比例对长圣医药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长圣医药未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刘群、刘爽为上述申请提供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供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长圣医药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融资用于生产经营。本次担保事项长圣医药其他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和流动资金的周转。关联方刘群、刘爽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关联董事已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为关联方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长圣医药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且本次担保事项长圣医药其他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关联董事已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1,400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282.29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7.4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182.29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5.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长圣医药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08.56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1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邓瑞平先生、杨大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爽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的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5名。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1,565.00万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有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6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及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5名。
公司拟按持股比例49%为参股公司长圣医药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有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及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清算注销部分子公司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易润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及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3-02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石盘河西一街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6、7、8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7、8、9、10、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12:00及13:30-17:30。
3、登记地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登记联系电话:023-62910742
登记联系传真:023-62980181
联系邮箱:zqb@tszy.com.cn
登记联系人:王琴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2
2、投票简称:天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提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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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下转5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