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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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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8版)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及业务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吴萃柿先生,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聪先生,2016年至今一直专职从事审计工作,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审计现场负责人,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朝铖先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业务复核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回款期和实际坏账损失比例,公司决定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4、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比例均未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了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明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就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