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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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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9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国际化的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使得美元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币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外汇汇率大幅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以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币种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

2、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业务规模和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且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金融机构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7、境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2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财务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498,997.2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人民币1,801,608.6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81,840.00为待结算的项目,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其预期信用损失比例为5%,本期转回减值准备6,483.00元。

2、商誉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22年末,公司对于2021年收购的AccountSight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由于其新产品刚投入市场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收益,预计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对商誉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21,698,631.6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3,498,997.23元,将导致2022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23,498,997.23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3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明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6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2月9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5、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身故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0,000股予以作废。

(二)因归属期届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期间为“自授予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25%。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2]22000370039号),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541,121,312.10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68,954,743.05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为46.66%,满足上市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设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3年4月21日届满,公司拟作废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17,205股(不含上述离职、身故人员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三)因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25%,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C为:以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X需满足“61%≤X<68%”的条件。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C,则该类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3] 23000850023号),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79,876,415.22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为57.17%,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C,则公司拟作废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17,205股(不含上述离职、身故人员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2021年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74,410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于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4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1日09:00-18: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38509866

传真:0591-38509869

邮箱:boardoffice@foxitsoftware.cn

联系人:李蔚岚、林飞静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0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5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AccountSight100%股权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ocuSavvy Technologies Limited(以下简称“DocuSavvy”)于2021年以总对价不超过2,800万美元收购标的公司AccountSight100%的股权。鉴于该收购事项存在业绩承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就公司收购AccountSight100%股权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3] 23000850037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的相关情况

2021年9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扩大业务范围,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增加市场竞争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ocuSavvy以总对价不超过2,800万美元收购AccountSight的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截至2021年9月30日,DocuSavvy与交易对手方在法律上完成了股权交割,公司通过DocuSavvy间接持有AccountSight的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等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与AccountSight原股东签署的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DocuSavvy拟以总对价不超过2,800万美元收购AccountSight的100%股权,分为四个阶段付款,且第二至第四阶段的付款以AccountSight达成对应考核期间的考核条件为前提。经双方友好协商,考核期间与付款安排如下:

阶段1:股份交割时支付1,400万美元现金。

阶段2:如果以下条件达成,在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向Mahender Bist支付320万美元现金:

(1)AccountSight的技术和服务成功整合到福昕软件的运营中;

(2)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AccountSight的总收入达到400万美元。

阶段3:如果AccountSight在交易完成后的第二个会计年度总收入达到1,000万美元,则向Mahender Bist支付580万美元现金。

阶段4:如果AccountSight在交易完成后的第三个会计年度总收入达到1,500万美元,则向Mahender Bist支付500万美元的现金。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核查,AccountSight2022年实现考核总收入351.38万美元,相比业绩承诺总收入差额48.62万美元,业绩承诺完成率88%,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ocuSavvy无需支付阶段2的对价320万美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解释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雨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一一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出具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66,202,30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984,246股)后的股本63,218,05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609,028.00元(含税),合计转增25,287,22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1,489,524股。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180,568,361.7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为更好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总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保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并对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并对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304,428.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9%;公司负债总额为38,254.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7%;实现营业收入57,98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77%。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审慎预测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23,498,997.23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0,000股予以作废。公司设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3年4月21日届满,公司拟作废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17,205股;公司设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达标,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拟作废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17,205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7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添英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对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304,428.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9%;公司负债总额为38,254.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7%;实现营业收入57,98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77%。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审慎预测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昕软件”)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1,901,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5,422,606.3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6,478,593.6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昕软件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应收受让大额存单垫付利息系公司受让大额存单时,支付原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对应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Foxit Software Incorporated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昕软件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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