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3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3500万元,全资子公司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3000万元,全资子公司烟台春雪商贸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新增及修订后的公司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中第1-3项、第5项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规则及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同意本次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同时以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次公司购买资产是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和长期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后续相关协议、办理过户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维新先生、王克祝先生、李颜林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孙玉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一届董事会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克泉先生、李在军先生、王宝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一届董事会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发放意见》的议案

28.01(子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意见

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王宝维先生、李在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8.02(子议案):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意见

董事郑维新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孙玉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同行业水平,能够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我们对以上津贴标准表示同意。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1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无。

五、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xzq@springsnow.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1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维新

总经理:王克祝

董事会秘书:李颜林

财务总监:郝孔臣

独立董事:杨克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1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xzq@springsnow.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立志

电话:0535-7776798

邮箱:cxzq@springsn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公司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春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上表金额包括上述已公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金额。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469,143.25元。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022 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6,742,782.79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58,074.15元,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同时结转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168,255.30元相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11,926.04元,存货跌价准备11,358,074.15元,合计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9,570,000.19元,同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168,255.30元相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上述各项减值准备计提和转销,共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7,401,744.89元(包括上半年已公告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利润减少金额5,304,827.11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第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将于2023年5月22日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同意提名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孙玉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克泉先生、李在军先生、王宝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克泉先生、李在军先生、王宝维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选举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及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提名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提名议案,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提名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监事会同意提名宋秀海先生、郑绍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一)郑维新先简历:

郑维新先生,195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曾任职于莱阳县粮食储运站;莱阳县谭格庄粮所;莱阳县粮食局储运股,历任业务员、副股长、股长;莱阳市养殖工程筹建处、莱阳市养殖公司经理、总支部书记;莱阳市肉禽集团公司经理、总支部书记;山东春雪食品集团公司总经理、总支部书记;山东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支部书记;山东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支部书记;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支部书记;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支部书记。

现任莱阳市五龙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莱阳禾嘉生物饲料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中科春雪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莱阳市华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总支部书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维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郑钧先生、控股股东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及莱阳市华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2395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63032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郑钧先生简历:

郑钧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日本诚信株式会社;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历任青岛事务所所长、国际贸易部经理、总裁助理、营销总监;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历任营销总监、副总经理。

现任烟台春雪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春雪食品(青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郑钧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郑维新先生、控股股东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莱阳市华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134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李颜林先生简历:

李颜林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曾任莱阳市养殖公司第二肉鸡场财务科长;莱阳市肉禽集团第二肉鸡场财务科长;莱阳市肉禽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山东春雪食品集团公司,历任财务科副科长、企管科副科长;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历任企管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兼管理部经理、种禽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项目部经理、行政副总经理、董事兼行政副总经理;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

现任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颜林先生于2022年11月卸任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职务,此外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0506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9024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陈飞先生简历:

陈飞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职于莱阳市农业局;山东吉龙集团公司综合科长;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综合事务部总监和人力资源总监。

现任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春雪食品(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飞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4032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2128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黄仕敏先生简历:

黄仕敏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桂林威达集团市场部;富士康CP事业处企划部;深圳思创集团总裁办主任、副总裁;深圳粮食集团经营分公司副总经理;香港清华同方有限公司企划总监;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总监、副总经理;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深圳市思创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思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仕敏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134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孙玉文先生简历:

孙玉文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原烟台机械局莱动总厂企业管理干部;原烟台大学华隆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董事;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上海众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东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兼职MBA客座教授;众科国际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大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北莱恩清洁热能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西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益阳大通湖区西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重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西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玉文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9946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135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李在军先生简历:

李在军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外销员;海南省联合贸易公司外销员、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在军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八)王宝维先生简历:

王宝维先生,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青岛农业大学畜牧实验站站长;青岛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系动物生产教研室主任;青岛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系副主任;青岛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系主任;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院长;青岛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现任教于青岛农业大学;兼任世界家禽学会会员、中国家禽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畜牧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优质禽育种与生产学会副理事长、山东省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水禽专业委员会理事长、青岛市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宝维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九)杨克泉先生简历:

杨克泉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曾任河北经贸大学企业系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就读博士研究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教授;国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北京瑞诺世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南通易恒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凯易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上海鲲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克泉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十)宋秀海先生简历:

宋秀海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曾任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职员、行政部文书;现任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文书。

宋秀海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十一)郑绍晖先生简历:

郑绍晖先生,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青岛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加工厂生技科科员;现任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郑绍晖先生与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本次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元食品”)

● 担保总额度: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237.00万元(包含2022年3月2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披露的公司对春雪养殖的采购业务担保1,500.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08)的担保。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已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为21,100.00万元,相互担保余额为6,5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

● 是否提供反担保:不提供。

● 有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237.00万元(包含2022年3月2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披露的公司对春雪养殖的采购业务担保1,500.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08)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担保额度分配及业务内容: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2)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3、担保方式:以保证、抵押等方式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

2、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事项相关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确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春雪食品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己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5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5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国勤,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从礼,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黄海洋,201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事前审慎核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本次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我们了解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考虑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285,355.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本利润分配方案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具体执行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6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