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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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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5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产生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因客观原因进行了延期调整,不存在项目搁置情形,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春雪食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春雪食品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期预计担保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传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提名监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重要业务流程,有效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预期,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2022年度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与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利润的负向影响,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公司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认为关于此次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宋秀海先生、郑绍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发放意见》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同行业水平,能够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我们对以上津贴标准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2022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