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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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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5、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39.39元/股调整为38.89元/股,并确定以2022年11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共计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19,512.42万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据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0704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3.0985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29.1689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2022年度公司未达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0704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3.0985股。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16895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1689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冷兆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冷兆武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3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组织编写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666,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8,000,001.20元(含税),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拟对每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8万元/年,公司非独立董事冷兆武先生、许晓萍女士、陈娃瑛女士和祁艳芳女士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领取岗位薪酬,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陈韵先生、冷兆文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冷兆武先生、许晓萍女士、陈娃瑛女士、祁艳芳女士为关联董事,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聘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

该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于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考核目标,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董事会决定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29.16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娃瑛女士、祁艳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4、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拟使用 39,36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冷兆武先生,董事会秘书祁艳芳女士、财务负责人唐敏女士、独立董事唐松先生、保荐代表人梁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31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艳芳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3楼

邮编:201314

电子邮箱:ir@univ-bio.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66;

投票简称为:优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组织编写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领取岗位薪酬,公司外部监事梅江华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1689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