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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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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刘红忠先生、刘运宏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童学卫,执行董事、总裁李依贫(分管财务),预算财务部总经理张悦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组织结构

3. 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3.1.1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总数2家,出资比例及股东情况如下:

表3.1.1

注:★表示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未质押公司股权,不存在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东总数为2家。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如下:

表3.1.2

3.2董事

表3.2

注:1.2022年8月,本公司股东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选举刘运宏、尹海涛担任独立董事,刘运宏任职资格于2022年11月获监管机构核准,尹海涛任职资格于2023年2月获监管机构核准。戴国强不再担任独立董事,但继续履职直至新当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2.2022年8月,本公司股东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增补周毅担任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3年1月获监管机构核准。

3.3监事

表3.3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员工总数为247人,平均年龄37.5岁,学历分布比率为:博士0.4%;硕士63.6%;本科35.2%;专科0.4%;其他0.4%。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内外部形势变化,发挥信托制度和母行资源两个优势,聚焦“私募投行、证券投资、财富管理、受托服务”四大支柱业务,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为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优质信托金融服务,持续打造“最值得信赖的一流信托公司”。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信托业务:(1)私募投行类业务:信托贷款、股权投资、并购定增、产业基金等。(2)证券投资业务:包括现金管理、期次定开等固收类产品,及TOF、受托境外理财(QDII)等权益类产品。(3)财富管理类业务:包括高端信托理财、对公专户信托理财、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等。(4)受托管理类业务: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破产重整信托、员工激励服务信托、资管产品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

自营业务:公司按照“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合理协调原则管理运用自有资金,适量投资理财产品、合理发放贷款和投资债券,适度进行股票专户和基金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发展创新业务,兼顾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充分考虑资产流动性、期限和收益之间的合理平衡,确保上述各类资产配置比例都在合理范围内。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一是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内需、绿色发展等战略的实施为信托行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有利于信托公司更好地发挥信托综合投融资优势,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是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以及共同富裕战略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财富管理的需求持续增加,信托公司可充分利用风险隔离、财产独立等制度优势,根据不同客户类型提供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慈善信托等差异化的细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全面注册制的正式落地,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持续深化,市场不断扩容,居民资产配置将加快向标准化、权益类资产转移,信托公司的标品投资、股权投资、家族信托等业务将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4.3.2不利因素

一是从宏观形势看,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加剧全球资本市场波动和通胀压力;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仍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将对信托公司展业带来较大挑战。

二是从监管政策看,随着信托业务“三分类”的落地实施,信托公司传统业务的展业空间将进一步收窄,需要在经营理念、商业模式、组织架构、人才结构等方面进行调整,加快培育和孵化转型业务。

三是从风险形势看,部分领域信用风险仍待进一步释放,信托公司存量业务风险管控压力依然较大,转型业务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4.4内部控制情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要求,着力营造依法合规、运转高效的内部控制环境。第一,持续改进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第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内部控制稳健运行。第三,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确保业务运行的各环节均有章可循。第四,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

公司积极弘扬全员合规与内控优先的内部控制文化。第一,公司“三会一层”均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弘扬合规文化,加强合规教育,促进“专业、勤勉、尽职”良好合规经营文化环境;同时,公司积极学习监管政策,将监管政策内化为日常业务的行动指南。第二,公司上下树立起内控优先的意识,建立公司员工合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并持续开展合规管理、合规宣传和合规培训,积极提升合规文化整体氛围和全员的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夯实内控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细化工作,制定出台多项业务管理和基础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实现信托业务与自营业务相分离、不同的信托财产之间相分离、同一信托财产运用与保管相分离等。

对于信托业务,在设立环节,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信托项目审批,制定规范的信托文件和项目尽职调查标准;在资金运用环节,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依法运用信托财产,实现审批、运用和保管分离;在管理环节,公司不断完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报告体系,前、中、后台紧密配合,形成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在清算终止环节,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制作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持续完善信托业务档案管理。

对于固有业务,公司建立健全固有业务决策机制,2022年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实现固有业务协调发展;通过动态的监控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以及完善的业务档案管理,公司严格控制固有资金的投资风险,重要投资均有详细的风险分析支持。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报告和整改工作机制。内审部门持续对公司业务经营活动、风险管理情况和内控合规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评价,揭示风险,提出建议,跟踪督促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公司内控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保障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发展,发挥内审监督风险防控第三道防线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工作质效。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公司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风险管理机制。

4.5.1.1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严格筛选借款人等交易对手,高度关注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的风险因素。同时,公司对抵质押品审慎评估,严格控制抵质押率,并审慎评估保证人的履约能力,确保第二还款来源的有效性。公司审慎开展固有业务,严格筛选借款人等交易对手,高度关注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的风险因素。

4.5.1.2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22年末,信托资产投资、固有资产投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自有资金证券投资未突破公司确定的风险容忍度限额。

4.5.1.3操作风险状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形成了职责分明、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和严格的审核、复核程序。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发现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4.5.1.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政策风险等。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发生因上述风险造成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

4.5.2.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加强项目运行前端的风险管控,以尽职调查为重要风控抓手,科学评估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与意愿,筛选现金流充裕且第二还款来源稳固的项目,辅以有效的信用增级措施,如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品进行评估,对担保物的充足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慎评估保证人的履约能力等,切实提高信用风险的保障系数。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公司深入研究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的各种风险因素,持续跟踪抵质押物价值对融资本息的保障系数,加强监测有关还款来源的变化情况,持续加强业务日常监测、换手查访、风险排查、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和督导落实的力度,有效落实项目到期兑付资金安排监测机制,持续高效开展项目后续管理,并根据具体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确保项目信用风险的可控、可测、可承受。

4.5.2.2市场风险管理

第一,公司高度重视市场价格风险因素的管理,不断强化对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与管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严控因宏观政策调整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第二,在业务评审环节,公司详细评估项目的市场风险;在资金运用环节,公司密切关注有关风险因子、情景的变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第三,公司配备了与市场风险管理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团队,对市场风险的研究较为充分、投资行为较为审慎。第四,公司加强对宏观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分析预测,制定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并严格执行该配置计划及风险容忍度指标。

4.5.2.3操作风险管理

第一,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形成了职责分明、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内控考核机制,有效提升了操作风险管理实效;第二,公司持续推进综合业务系统开发上线,不断开发、完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了贴合业务实际、满足业务需求的信息系统管理流程;第三,公司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业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第二,4.5.2.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业务;公司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4.5.3净资本管理

2022年末,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为:净资本126.2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49.20亿元,净资本与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之比为256.57%,符合监管要求的不低于100%标准;净资本与净资产之比为83.67%,符合监管要求的不低于40%标准。2022年末净资本监管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4.6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2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持续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在全流程业务管理不断优化中融入消保理念,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同时公司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金融消费者合理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消费者对信托行业及信托产品的认识和了解,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公司荣获湖北银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优秀案例”征集评比活动“具推广价值案例”及“优秀组织单位”双奖。

报告期内,公司共受理客户投诉5起,实质涉及投诉客户2户,均为净值型证券投资类项目引发的投诉,答复率100%。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诉讼,客户满意度较好。

4.7企业社会责任

准确理解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实际行动为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贡献信托力量。一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国家双碳战略。落地海通恒信租赁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10亿元,基础资产预计每年二氧化碳减排量7.15万吨;全年支持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项目23.79亿元,参与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24.05亿元。二是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获批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对新微物联网、智己汽车、海通新能源、氢晨科技等战略新兴产业投资6.78亿元。三是践行信托为民、信托向善,助力共同富裕。在甘肃天祝县和湖北鹤峰县设立2单乡村振兴慈善信托,支持教育助学和环境整治;帮助天祝县销售农产品39.25万元。落地首单保障性住房股权信托,助力西安普通群众居有其屋,安居乐业;落地浙江湖州市优秀教师奖教慈善信托1000万元,携手成功企业家饮水思源,反哺社会。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5.1.2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1.3合并及公司利润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1.4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1.4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依贫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勇

注:本公司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期采用以上格式编制信托项目财务报表,上期数据详见公司官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依贫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勇

注:本公司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期采用以上格式编制信托项目财务报表,上期数据详见公司官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5.2.3信托项目净资产变动汇总表

信托项目净资产变动汇总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依贫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勇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会计报表编制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要资产转让或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按照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指公司获得的咨询顾问费收入。

本报告年度共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为116,265.75万元,其中信托手续费收入111,242.15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23.60万元(本年度合并口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含合并抵消影响)。

6.4.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投资类、融资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2年,公司进一步回归业务本源,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慈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业务落地。公司主要推出如下创新产品:

(1)证券投资信托。公司积极探索资本市场业务机遇,在证券投资领域实现多点突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收+”标品投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风云68号”TOF产品荣获中国证券报第一届信托业“一年期信托TOF/FOF类产品金牛奖”。

(2)服务信托。主动回归信托本源,不断拓宽服务信托外延。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信贷和企业资产证券化224.19亿元,公募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位列行业第七位,落地全国首单地下物业CMBN(杭州武林广场CMBN),落地海通恒信租赁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10亿元,落地全国首单知识产权服务信托、首单企业专项激励服务信托。

(3)慈善信托。积极弘扬信托文化,不断拓展慈善信托应用领域,放大财富管理社会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在甘肃天祝县和湖北鹤峰县设立2单乡村振兴慈善信托,支持教育助学和环境整治;落地浙江湖州市优秀教师奖教慈善信托1000万元,携手成功企业家饮水思源,反哺社会。公司发行的“瑞禾-儿童人文医疗1号慈善信托”荣获上海证券报“诚信托一一最佳慈善信托产品奖”。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表6.5.1 固有业务关联交易方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信托业务关联交易方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关联交易方明细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固有财产与关联方重大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信托与关联方重大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表6.5.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重大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

无。

注:上述6.5中披露信息按照会计准则口径,与银保监口径不同。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1,127.82万元, 期初未分配利润为529,195.89万元,提取盈余公积8,112.78万元,对股东分配股利254.28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1,956.65万元。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4,243.2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94,243.27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5,205.23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单位:人民币万元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22年无其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以下变动:

(1)2022年1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原为本公司职工监事,韩泽民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2)2022年8月,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刘运宏、尹海涛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戴国强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湖北银保监局核准刘运宏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23年2月,湖北银保监局核准尹海涛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2022年8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增补周毅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23年1月,湖北银保监局核准周毅担任本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个别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项下发生交易对手违约情况,公司作为受托人推进诉讼或强制执行等司法程序;个别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公司以受托人身份作为第三人参与相关司法程序;个别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公司以受托人身份存在代为诉讼等涉司法程序的情形,相关风险均由委托人承担;公司因营业信托纠纷涉及的一起民事诉讼(被诉)事项,在报告期内该案件一审判决为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报告期后该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8.5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情况。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2年8月10日,在《金融时报》第三版披露了公司章程修改公告。简要内容:经本公司2022年股东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批准,对《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五条有关业务范围进行变更,增加业务范围是:1.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2.受托境外理财业务;3.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章程有关表述更新。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