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请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无异议。
3.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周贵庆、总经理张勇、财务总监吴嘉怡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1. 公司简介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91年10月,原名为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是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立,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2年3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批复(银复〔2002〕63号),公司进行了重新登记。2007年起,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业务调整。公司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复》(藏财企字〔2009〕9号)以及公司与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负债划转协议,进行了资产剥离。至2010年9月完成了资产剥离、重新登记、换发金融许可证工作。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10〕436号),于2010年12月公司更名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Tibet Trust Corporation Limited
3. 法定代表人:周贵庆
4.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7栋
5. 邮政编码:850000
6. 公司网址:www.ttco.cn
7. 电子信箱:ttco-service@ttco.cn
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荀诗敏
联系人:荀诗敏
联系电话:010-85353577
传 真:010-85906796
电子信箱:xunsm@ttco.cn
9.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10.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17层
11. 公司聘请的审计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邮政编码:310020
12.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邮政编码:100031
(二)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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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治理结构
(一)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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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1.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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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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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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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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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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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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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管理
(一)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经营目标是: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客户、股东、员工是我们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我们认为,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资产管理服务,为股东提供合理稳定的收益,为员工提供有尊严的工作环境(不仅仅是收入)和有预期的成长空间,是企业的使命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保障通达自由心境”是我们不懈努力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公司经营方针是:当下信托业机遇与挑战并存,虽然前路漫漫,但是发展空间宽广。转型既有加速出清的阵痛,也是大浪淘沙、重整旗鼓的好机会。公司将找准定位,明确目标,要坚持以业务发展为导向,对标杆,补短板、练内功,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
公司战略规划是:公司将坚持“一个导向”,把握“两个契机”,树立“三个意识”,强化“四个功夫”,统筹考虑内外部环境、监管导向、行业转型趋势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坚持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提出公司“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业务布局和展业策略,与此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风险、合规、案防等工作,为打造西藏信托稳健经营,回归本源的目标擘画蓝图。
(二)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法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信托业务,以信托贷款、信托投资等方式将客户的委托资金用于工商业、房地产业、金融机构、证券市场等领域。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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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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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分析
1. 宏观经济形势
2022年疫情反复加剧了金融周期下行,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需求下滑幅度超过供给。与传统需求冲击相比,疫情不但通过更多渠道放大初始冲击对经济的乘数效应,也大幅降低宏观政策的乘数效应。而金融周期下半场经济结构转型,新兴行业的乘数效应也小于传统行业。展望 2023年,如果疫情的影响逐步减弱,经济内生动能未必大幅改善,(准)财政力度可能继续加大,尤其是支持新兴行业的发展。如果疫情的影响显著下降,经济内生动能将加速复苏,政策力度或适度减弱。疫情之下“非典型”复苏的一个体现是传统宏观政策的效率降低,促进复苏需要更大的政策力度。若将 2020年下半年疫情下的复苏称为“非典型”复苏 1.0,那么 2023年的复苏则是“非典型”复苏 2.0,一个较大的差别在于前者主要依赖“宽信用”,而后者对“宽财政”的依赖上升。
疫情反复叠加金融周期下行,三个乘数效应导致需求下滑幅度超过供给。首先,疫情除了通过流动性约束、风险偏好和资产价格等传统渠道影响需求,还通过产业链、资源再配置以及高度不确定性等机制放大初始冲击对需求的乘数效应。数据显示防疫严格指数对经济影响的系数加大,过去几个季度为逐季上升的态势。二是疫情大幅降低政策乘数。2022 年广义财政力度创十年新高,但财政乘数几乎为十年低位,疫情不确定性导致私人部门观望情绪加剧,被动储蓄上升。三是金融周期下行阶段,高技术产业投资恢复较快,但其产业链比房地产短,对经济的乘数效应尚低于房地产。
全球“大财政”的背景下,我国(准)财政力度亦明显加大,疫情影响的时间越长,财政政策需发挥越大的作用。短期内支持需求的政策排序是防疫政策优化、财政直达消费、传统的财政货币扩张。政策一从未间断,政策二力度可能加大,而政策三力度仍然可能最大。在动态清零的背景下,财政可以通过改善私人部门的资产负债表而提升防疫政策空间。自 2022 年初到三季度末 M2 同比增速创六年新高,上升 3.8 个百分点至 12%以上,其中财政贡献了 2.8 个百分点。准财政方面,与政策性金融有关的基建、制造业、普惠以及绿色贷款占新增贷款的比重于 2022 年 2 季度末超过 60%,而房地产贷款占比下滑到 10%左右。从银行负债端来看,2022 年企业存款对货币数量增长的贡献上升,但居民存款的贡献上升更快。与此不同,2015-16 年以及 2020 年货币快速上升背后都主要是与房地产有关的信贷扩张和企业存款上升。我们预计 2023 年(准)财政力度继续加大,尤其是支持新兴行业的发展。通过财政与准财政投放货币比通过房地产信贷投放货币能惠及更多人群,也为后续消费复苏创造了条件。实际上,海外主要经济体虽然面临高通胀,但“大财政”时代其财政收紧力度受限。面临滞胀,欧美政府一边通过紧货币控制“胀”,一边又通过财政补贴应对“滞”,国防、养老、绿色转型以及科技创新方面的支出也意味着欧美赤字率难以回到疫情之前的水平。
如果疫情的影响逐步减弱,根据相关研究机构预计 2023 年全年经济增速可能为 5.2%左右。这种情况下,我们预计广义财政收支差额与上年 GDP 之比可能从 2022 年的 8.8%升至10%左右,降准降息仍将继续。由于基数效应,GDP 同比可能呈现前高后低的态势,但环比可能下半年略高。CPI 通胀全年均值或达 2.2%,PPI 则为 0.6%左右。如果疫情的影响显著下降,经济内生动能或将加速复苏,前期积累的储蓄有望较大程度地转化为需求,政策乘数效应也会改善,政策力度或适度减弱,全年经济增速可能达到 6.7%左右,通胀可能较前一场景略高。这种情况下,我们预计广义财政收支差额与 GDP 之比或大致持平 2022 年,货币宽松空间也可能有所收窄。不管哪一种情景,风险资产可能都有比较好的表现。此外,二十大报告把创新提升到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提升我国的竞争力与增长的可持续性,对资本市场的提振作用也值得期待。
2. 信托行业形势
回顾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为信托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正在酝酿中的信托业务分类调整等监管政策更加强调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加快回归本源,实现行业差异化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时点上,信托业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相结合,坚守受托人定位,回归信托本源,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新动能、助力人民美好生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走出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
(1)持续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的立业之本。当前,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中,信托业要找准定位,充分发挥连接产业、货币、资本三大市场的独特制度优势,提升信托专业服务能力,创新信托业务和产品,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深化产融结合创新,发挥各自股东及自身的行业资源禀赋优势,通过证券化、供应链金融、PPP、产业基金等形式,深度参与资产盘活和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助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业务,通过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等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2)大力拓展社会财富管理服务功能
当前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拥有14亿庞大的人口总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社会和居民积累了大量财富,资产管理需求旺盛;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带来了大规模财富代际传承的战略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未富先老”对养老服务保障、社会治理等严峻的考验。国际经验表明,信托制度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发展演化出不同的功能,未来将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金融服务功能,有望在社会财富传承与管理、社会治理服务、公益慈善等更广阔空间发挥出独特的创新价值。酝酿中的信托业务分类调整政策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也体现了对信托服务功能的重视和行业转型发展方向的引导。信托业要更加主动把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大机遇,充分发掘信托制度功能价值,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打造具有信托特色和优势的财富管理产品体系,满足客户多样化、综合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同时要大力拓展消费、预付类资金受托、财富传承、特殊需要、养老保障等资产服务信托,以及公益慈善信托等业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财富保值增值、公益传承的现实需求,不断增进社会民生福祉,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3)进一步深化信托公司改革创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信托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主动适应行业功能定位、发展逻辑、业务模式的内在变化要求,以及市场环境、监管政策调整变化的外在发展要求,加快迭代升级公司治理、内控机制,提升内部管理和运营水平。信托公司要在监管政策指引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资质和股东行为管理,规范开展关联交易,推进下属非金融子公司规范和异地机构整顿;坚守风险合规底线,探索构建与创新发展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细化和完善内控体系,规范信息披露;提升投研、运营支持能力,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
(4)统筹防范化解风险与创新发展
当百年变局和疫情交织叠加,国内外经济金融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信托行业面临的风险形势复杂严峻。市场信用违约事件时有发生,部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尚未缓解,部分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突出,部分信托产品发生违约延期,甚至导致个别机构发生风险危机。信托业要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在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创新的同时,高度重视存量业务风险防范化解,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稳妥有序处置相关业务风险;进一步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牢固树立受托人意识,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理念,培育守正、忠实、专业受托人文化,坚守风险合规底线,探索构建与创新发展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受托尽责履职能力,牢牢守住金融风险底线,保障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四)内部控制
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权责分明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监事会的科学、规范、权责分明的经营决策机制。同时,公司制定《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公司授权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2)企业文化的建设
作为国有金融企业,加强和完善党对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使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
作为国有金融企业,我们的经营将为股东创造价值,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相结合,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我们为客户提供全面资产管理方案,促进客户资产增值,以客户利益的最大化为业务目标。我们以诚信经营为根本,守法合规为底线,风险控制为依靠,以财务保障通达自由心境为我们的核心价值观。
我们为员工提供有尊严的收入、友善的工作环境和有预期的成长空间。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通过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员工自身价值与企业价值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3)风控制度的修订、实施情况
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全方位监控业务的风险状况,在业务的发展中,引入科学的风险管理程序,从制度上控制与防范风险。按照独立性、全面性和系统性的原则,形成了以公司各项业务执行人员为起点至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自下而上的多层次纵向的风险管理系统,也构建了公司风控合规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信托事务部门、稽核审计部门等共同参与的横向风险管理系统,最终在公司内部形成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并推动了公司的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
2. 内部控制措施
(1)组织结构的内部控制
①公司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组织结构,明确其职能和责任,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完善了相应的授权体系。
②公司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稽核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管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
③公司各部门职责分明、目标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④公司财务管理部、风控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独立开展工作,履行其职责。
⑤公司的岗位设置职责分明,相互制约。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
(2)业务的内部控制
①公司的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相互分离,分别由不同的业务部门管理。
②公司制定较为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规范有效的业务操作流程。
③公司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并由不同的部门及会计人员负责。
④公司自营业务注重防范风险,对不同资产类别及投资期限进行合理配置,尽可能确保自营资产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实现最佳平衡。
⑤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做到信息隔离,各业务信息相互独立,业务人员做到对未公开的业务信息保密。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①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②公司加强关联交易决策和监督的控制,重点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所导致的风险。
③关联交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保监会的要求,做到比例控制、信息披露。
(4)会计的内部控制
①公司制定了较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业务规范,会计业务规范覆盖了会计业务的各个环节。
②公司会计岗位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
③公司制定较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和财务交接制度,财务部门妥善保管业务用章、空白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
3. 信息交流与反馈
(1)报告制度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按照《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对公司信托产品及受益权信息进行登记。项目经理对信托资金拟投向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据此形成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重大项目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2)业务处理的授权制度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制度。公司经营班子严格执行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根据年度股东会会议批准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努力提升公司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髙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3)业务活动资料存档
公司信托项目由项目责任人妥善保管项目的各类原始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信托项目在信托计划成立后按照公司有关合同、档案管理规定移交信托事务部收存,并由信托事务部依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归档资料进行复核。信托项目存档材料主要有:项目前期尽职调查的有关资料,立项审批表,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的材料、决议,有关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本,项目后期管理记录,信息披露文件等。
(4)对业务审核、监督结果进行反馈的机制
信托项目存续期间,公司风控合规部定期对信托项目的审核结果及项目运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信托业务部门根据项目周期、项目性质和信托文件的有关内容,定期与项目方进行书面、口头或会议沟通,及时监控信托项目运营中的风险。在项目跟踪调査的过程中,对项目进度、信托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财务状况、管理团队人员变动、股权结构变动等情况进行详细、客观考察。
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评价体系,持续对经营管理及业务运行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价。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稽核审计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各项常规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五)风险管理
1. 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风险管理贯彻全面性、审慎性、及时性、有效性等原则,覆盖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和各级人员,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规范、健康运行。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分工如下: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人员,行使重大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公司整体进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具体落实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相关工作职责。信托委员会负责信托业务的风险管理,关注公司信托业务发展规划、负责重大信托项目审核与批准等。稽核审计委员会监督、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公司的风控合规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各管理部门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均负有对应的部门风控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及相关业务流程的优化工作,不断完善组织健全、权责明确、合理制衡、报告路径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治理结构保障。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着力加强流动性风险防范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前落实信托还款资金安排,确保流动性风险的及时转移、释放和化解,进一步巩固公司业务整体稳健运行的态势。
2. 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在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当信用风险发生时,如受托人没有尽职管理、安排预算不恰当时,或信托项目违法违规未能如期执行时,会导致发生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信用风险基本可控。对于可能出现交易对手违约事件,公司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化解风险,最大限度保护相关者合法利益,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同时,公司还以资产质量为依据谨慎计提足额风险及信托赔偿准备金,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风险抵补能力。
(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主要指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投资于有公开市场价值的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时,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市场风险还具有很强的传导效应,某些信用风险的根源可能也来自于交易对手的市场风险(如销售下降、成本上升等)。报告期内,在公司加强对经济、金融和产业形势的预判管理、完善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举措下,公司市场风险总体可控。
(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表现为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失效或者有关责任人出现失误、欺诈等问题,公司没有充分及时地做好尽职调查、持续监控、信息披露等工作,未能及时做出应有的反应,或做出的反应明显有失专业和常理,甚至违规违约;公司没有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或者无法出具充分有效的证据和记录,证明自己已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内控组织等进行了梳理,并有效地处理和解决了公司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失效或者员工欺诈问题,未发生误操作、违规操作导致的财务损失,未发生系统、账户、流程引发的风险事件,未发生尽职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经济损失等,公司操作风险基本可控。
(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是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政策风险、声誉风险、人员道德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自身声誉,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风险基本可控,未发生此类风险损失。
3. 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是通过强化贷前和贷后管理来进行风险防范。
公司加强项目事前审核,审慎选择合作机构,落实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杜绝与负面清单里的交易对手合作。同时,在贷前审核过程中,充分评估贷款人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严格按照申请立项、尽职调查、信用评估、内部审批、签约放款等步骤操作。业务审批中,重点审核贷款质押担保措施,公正地评估质押品,总体控制抵质押率,并根据贷款人的具体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适度调整担保标准。
公司严格落实项目贷后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保持对贷款人的动态风险管理。公司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及保证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监控,并采取风险预警报告及主动管理进行贷后风险应对。同时,公司注重信用风险管理的前瞻性、针对性和适时性,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制度及决策流程,确保公司信用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
(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股价、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影响。针对上述投资标的的市场风险,公司固有业务和证券类信托业务都制定了严格的风控流程,根据市场目前的具体状况,动态调整风控指标。一方面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各项投资限制,另一方面通过信托运营部人员逐日盯市,研究人员对市场各类政策的研究,动态调整可投资标的范围、额度及止损标准来控制此类风险。
(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主要通过不断完善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职责、清晰化各业务操作流程,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程序,加强内部员工专业知识和流程培训,制定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业务运行安全而富有效率,降低操作风险。公司在业务尽职调查、产品规范化管理、合同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要点和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消除操作风险隐患,有效管理各类操作风险。
(4)其他风险管理
①政策风险管理
公司及时跟踪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调整与变化,动态分析宏观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变动趋势;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理念,保持公司经营策略与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同时,持续关注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强化全员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并及时对业务程序和操作指引进行梳理和修订,保证公司的各项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②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是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立身之本、展业之本。一直以来,公司对声誉风险的容忍度为零,并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③道德风险管理
公司注重道德文化教育,要求员工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员工廉洁自律和勤勉尽职的意识;以员工为本,强调和谐共赢,不断加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认识到与公司共同成长的重要性。
(六)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回馈股东,诚信纳税,维护投资者权益,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1. 规范运作,廉洁从业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坚持规范运作,2022年以来进一步加强法人治理建设,加强内部合规文化的培育,增加中后台人员和资源配置。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进行专题讲座、做好廉政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强员工廉洁教育,强化党员的廉洁意识,以保证公司员工及管理层的廉洁廉政。
2. 服务实体经济及民营企业
2022年,公司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划进行梳理,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公司重点工作之一,增强主动管理能力,把更多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需求。2022年,我司进一步投入较大人力物力开拓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为中小企业及时提供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3. 积极回馈股东
公司将“为股东提供合理稳定的收益”作为公司经营目标之一,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确保公司稳健发展,为股东提供稳定投资回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 诚信纳税
公司坚持依法纳税、诚信经营,2022年全年公司上缴税费共计2.78亿元,以实际行动支持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
5. 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注重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在日常工作中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2022年公司共计清算信托项目255个,加上期间分配收益的信托项目,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554,313.73万元。
公司始终将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的观念融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努力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把关注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重要职责使命之一。
公司明确董事会及高管层在消保工作中的职责和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充足,有效保障消保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同时,公司充分开展对产品和服务的消保审查工作、加强售前售中售后管理、规范信托产品风险等级及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原则、明确投诉处理程序、合法收集及存储消费者个人信息、强化产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准确性,健全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公司日常积极开展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紧密围绕监管关注方向,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活动,在公司官网、官方公众号发布金融知识传播及普及性质的文章,在营业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分发宣传册等。同时,积极响应监管要求深入开展“315宣传周”“金融知识进万家”“515与民同心为您守护”“615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多个主题活动,提升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新型非法金融诈骗的意识,构建安全健康的金融环境。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纠纷化解方面,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投诉工作处理流程及相关制度,落实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系统,并在官网、APP、公众号、400热线均公布了有效投诉方式及投诉电话。2022年,我司共接到投诉192件,其中59件转自银保监局消保处,全部完成投诉解决。
6. 加强反洗钱工作
公司重视反洗钱相关工作的开展,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加强系统建设,在反洗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落实反洗钱相关工作,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开展反洗钱宣传、组织反洗钱培训等义务,并积极参与辖区内组织的反洗钱培训及交流,以适应新形势下反洗钱工作,及时掌握反洗钱工作的新动向、新要求。
7. 关注西藏地区民生工程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时时关注西藏地区发展、人民生活情况,积极帮助西藏当地有需要的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我司对涉及民生的项目一贯采取大力支持的政策。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医疗、教育、环保行业发展情况,以期可以更深入地为民生工程贡献公司力量。
8. 做好信托业协会专项课题
积极参与信托业协会年度重点课题工作,2022年度作为参与单位,分别参加两个协会重点课题,分别是《2022中国家族信托业务年度报告》、《新业务分类下信托业务转型研究》,其中《新业务分类下信托业务转型研究》荣获第五名的优秀成绩,为西藏信托在新三分类背景下的展业提供了研究支持,同时为助力中国信托业“回归信托本源”发挥作用。
9. 关爱员工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爱员工,与员工共同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公司制定明确的薪酬激励机制及晋升制度,以帮助员工制定职业规划;为公司员工缴纳企业年金,补充商业保险;为员工提供丰富的内外部培训课程,鼓励员工进行进修,以加强员工业务能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五、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一)自营资产
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3〕1-10 号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西藏信托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西藏信托,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西藏信托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西藏信托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西藏信托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西藏信托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西藏信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西藏信托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贵成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勇辉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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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贵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怡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锡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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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贵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怡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锡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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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贵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怡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锡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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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贵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怡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锡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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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贵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嘉怡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锡澄
(二)信托资产
2022年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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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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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 年度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约95 亿元,为公司按照资管新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出于对信托项目信用风险状况的谨慎性判断,于 2022 年在信托项目账面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准备。该信用减值损失准备是依据目前的业务情况进行的预估,不代表委托人/受益人的实际损失。
六、会计报表附注
(一)简要说明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本财务报表以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1. 金融工具
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