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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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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版)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杨春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药物检测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

长睿生物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4%,成都远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股36%。

成都远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32.21万元,负债总额2,360.17万元,净资产2,472.0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7万元,净利润-1,116.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84%。(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9,233.10万元,负债总额758.71万元,净资产8,474.39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97.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融资和担保额度范围内,有关各方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反担保情况及形式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有关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事项,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同意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或担保协议在内的一切相关法律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该年度的生产经营需要,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91,737,063.35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3.39%,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9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存款类产品或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存款类产品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上述额度是指在任意时点理财业务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预计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控制风险,公司主要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存款类产品或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存款类产品和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有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存款类产品或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存款类产品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主要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存款类产品或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3-070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从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无需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

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其中规定: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即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

(四)具体情况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3-071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谷红”)涉及商誉减值准备88,265.67万元,计提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成”)涉及商誉减值准备218,731.25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一)商誉的形成

公司分别于2013年、2014年、2015年累计收购通化谷红100%股权,收购成本合计27.48亿元,确认商誉18.36亿元;分别于2012年、2015年累计收购吉林天成95%股权,收购成本合计35.97亿元,确认商誉31.61亿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2020年-2022年)逐步消化,及2021年11月24日发布的《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要求省级医保部门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消化任务。

2020年以来,通化谷红产品谷红注射液,吉林天成产品复方曲肽注射液、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陆续调出各省级医保目录,截至2022年末,相关产品已全部退出各省级医保目录,公司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未达预期;公司对于谷红注射液、复方曲肽注射液、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增补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相关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产品均尚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对通化谷红、吉林天成2022年度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2022年度,通化谷红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34,856.67万元,下降38.06%,净利润较上年减少27,314.36万元,下降46.47%;吉林天成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39,167.09万元,下降36.52%,净利润较上年减少21,963.81万元,下降41.50%。

公司预计上述事项的影响可能将持续一段时间,对未来年度的业绩将会产生一定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两家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三)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收购通化谷红、吉林天成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1、通化谷红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3﹞第0139号),在持续经营和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通化谷红在评估基准日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8,000.00万元。

2、吉林天成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3﹞第0140号),在持续经营和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吉林天成在评估基准日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30,000.00万元。

根据公司的测算及外部审计、评估结果,上述商誉账面价值499,679.66万元,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共计306,996.92万元,其中,拟计提通化谷红涉及商誉减值准备88,265.67万元,吉林天成涉及商誉减值准备218,731.25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306,996.92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06,996.92万元。

三、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风险提示

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通化谷红、吉林天成商誉账面价值合计192,682.7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收购吉林天成和通化谷红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医药行业竞争激烈,盈利能力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吉林天成、通化谷红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仍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值会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减少公司当期利润。若集中计提大额的商誉减值,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5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涛、赵超、王益民、薛人珲、赵菁、蒲晓平、王宝才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步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首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西藏瑞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丹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华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广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①宁波长涛龟仙洞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宁波茶人知道茶业有限公司未实际经营,无财务数据;贵州国仙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成立,2022年度无财务数据。

②除陕西昱升印务有限公司、吉林四长制药有限公司外,其他关联方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上述关联自然人,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9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2016年11月14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0,42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8,988,264.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1,435,73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6CDA3043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919,325.00元,用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19,8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1,405,146.4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90,077.1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46,751,910.95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813,407,7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19,8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2,791,158.33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山东康爱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杨凌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人民中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813,407,700.00元,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3,407,70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16年11月25日发表同意意见。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813,407,700.00元进行置换已实施完毕。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 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24,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18,8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33,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19,800,000.00元尚未归还。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八、关于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以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心脑血管用药生产基地新建、扩建项目

投资进度不达预期主要系市场商务改革及配送方式等的优化,货物周转率提高,目前库房与库存方式等可以满足发展需求,本着合理分配公司资源、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未建设立体库。

(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稳心系列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投资进度不达预期主要系随着市场与公司发展需求的变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受场地所限原规划设计已不能满足其需要,后期未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建设药材库、前处理车间、预留提取车间、动力中心。

(三)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丹红生产基地(注射液GMP车间改扩建)项目

投资进度不达预期主要系该项目仅部分制剂车间及滴注液生产线(改造)建设使用了募集资金,其他项目均以自有资金进行建设,且已建设车间的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故尚未建设提取车间、注射剂GMP车间的外包装线,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低。

(四)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妇科用药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投资进度不达预期主要系目前车间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本着合理分配公司资源、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尚未建设制剂车间。

(五)冻干粉生产线、水针生产线改造建设项目

投资进度不达预期主要系:1)原定该项目选择具有国际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进口设备,建设完成后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随着“国产替代”的进步,其同类国产设备已能满足企业需求,为节约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故改用国内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和国产设备,价格相对较低,这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应对;2)由于产品申报受医药政策影响较大,产品未能按计划取得文号,公司未能及时投产,为避免公司资源浪费,部分后端设备和检验仪器未购置。

(六)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尚未实施,主要系营销网络的建设要与公司产量、销量相匹配,而公司的生产基地正在建设期,产量和销量尚未快速释放,一定程度限制了营销网络的扩建计划,公司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现阶段的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

(七)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ERP系统建设项目

ERP系统建设项目尚未实施,主要系当前信息技术发展快速升级,原计划建设内容与目前的实施技术不匹配,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业务开展、提高管理效率,公司结合市场前景和技术方向进一步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现阶段的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

综上,上述7个项目的投资进度未达预期。基于市场环境及医药政策的变化,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设备选型等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医药政策及公司实际产销情况审慎评估认为,项目继续建设的预期收益已无法达到原定目标,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上述7个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十、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结论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