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已作为临时报告披露的重要事项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分别为董事万荣杰和独立董事王铁林、邓延昌、梁融)。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分别为王广旭、黎展鹏)。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广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编制和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