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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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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4.10%,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49.23%,主要系本报告期末重分类至本项目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3.38%,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货款及服务费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410.91%,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合同结算余额结转至本项目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4.40%,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99.93%,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合同结算余额结转至合同资产所致;

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34.57%,主要系本报告期租赁付款额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8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1.05%,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8.26%,主要系上年同期缴纳的印花税较多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1.0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销售部门及人员开支、市场维护及拓展投入的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2.9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7.88%,主要系本报告期投入的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4.97%,主要系银行借款及涉诉案件借款本金已于上年度归还完毕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55.8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科技统计局拨款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103.24%,主要系本期收回货款,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同资产增加,对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杭州九当案件调解款项已支付完毕,本报告期无需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113.5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22.38%,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增加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9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增长及回款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5.19%,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较多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37.0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商业票据诉讼案件和解款项较多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834.90%,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改造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是涉诉案件调解协议规定的借款本金上年度已归还完毕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8.73%,主要系银行借款及涉诉案件借款本金已于上年度归还完毕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期支付租赁款的现金流重分类至本项目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93%,主要系是上年同期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3年1月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及2023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2022-103、2022-105、2022-106、2023-001)。

(二)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平达新材料签署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4、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7、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及2023年1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5日及2023年3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9、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相关公告,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10、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仍在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温志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温志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