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056,061.10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624,057.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8,863,541.38元,扣除应付2021年普通股股利42,246,984.22元,以及处置子公司等导致未分配利润变动5,322,289.61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709,370,850.26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4,317,551.1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3.11%)
截止2022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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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整体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公司控股的医药企业为中小型医药生产和销售企业,拥有一定的产品品牌及销售渠道。
公司所开展的厂房和物业出租,主要依托自有厂房、土地,结合区域优势,不断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收益。物业管理当前正逐步向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公司所处的长毛绒行业在整个纺织服装行业中属于规模较小的细分子行业,目前处于成熟期,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生产的长毛绒类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公司的金融投资主要是参股长江证券和长信基金。随着资本市场不断改革深化及注册制全面推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开启深化改革新时代,驱动券商和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医药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园区物业出租经营,长毛绒面料及服装的生产和销售,金融投资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同业务板块有不同的经营模式:
●医药板块一一包括医药制造和销售,医药制造类企业以化药生产为主,产品主要通过自己的销售平台或者各地经销商代理进行销售;医药销售类企业采购药品,再通过销售渠道开拓业务,收入来源是通过进销差价获取利润。
●工业厂房和物业出租一一公司统一管理关停企业的厂房,以及存量物业,在不断提升资管物管的水平基础上通过物业租赁及物业服务的方式收取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纺织板块一一从事长毛绒面料及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内外市场兼顾。
●金融板块一一参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自主经营,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参与决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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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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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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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4.40亿元,同比减少4.71%;营业成本7.75亿元,同比减少3.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4亿元,同比增长24.20%。
截至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49.30亿元,同比减少7.43%,主要原因系持有的长江证券股票市值下降,减少总资产5.48亿元。
2022年纳入公司财务决算的公司共计47家,其中纳入合并报表的母公司及控股(制)子公司共32家、合营及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7家、参股企业(成本法核算)8家。
医药制造及销售板块,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0,198.25万元,同比减少8.13%,合并净利润1,908.80万元,同比增长35.12%。;
物业经营板块,自营业务实现租赁收入7,543万元,同比增长5.32%;实现经营净利润4,911.09万元,同比增长21.32%;
纺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3,194.36万元,同比上升13.31%;合并净亏损902.83万元;
参股企业共实现投资收益19,054.00万元,同比增加3,817.1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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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飞川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4,545.8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5.81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3.21%。
本次减值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056,061.10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624,057.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8,863,541.38元,扣除应付2021年普通股股利42,246,984.22元,以及处置子公司等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5,322,289.61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709,370,850.26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4,317,551.1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3.11%)
截止2022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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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一)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3,627.0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4.1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51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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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海欣生物的往来款计提3,500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计算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依据,期末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按照公司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8.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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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4,545.8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5.81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3.21%。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减值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900917 海欣B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851@haixi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并将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1日 上午 11:00-12: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费敏华先生、独立董事李志军先生、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晓威先生和财务总监朱锡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1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851@haixi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21-57698031
邮箱: 600851@haix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其中董事夏源先生和刘京韬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费敏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报告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4,317,551.1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3.11%)。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4,545.8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5.81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3.21%。本次减值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对外发展及内部周转所需,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董事会批准公司2023年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总额10亿元人民币;在办理贷款授信过程中,可以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或公司所持长江证券股权质押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2023年担保计划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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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中,因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中涉及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进一步筹措资金,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中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023年,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主要用于各子公司临时周转或满足企业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上述额度内金额可循环使用,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投资及处置资产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关于对外投资额度及处置资产额度,董事会授权如下:
1、长期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累计额1亿元人民币以内的对外投资事项。
2、短期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短期投资事项。以上短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债券、基金、股票等。
3、短期理财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审议决定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固定资产投资:授权经营班子可审议决定公司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项目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
5、资产出售:授权经营班子可审议决定公司单项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资产原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资产出售。
以上业务授权中,短期理财业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其余业务授权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短期理财业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授权额度的议案》
为有效利用公司持有的长江证券股票、积极盘活该部分存量资产收益,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使用长江证券股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授权额度为按(每笔)出借日市值计算的最高余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所持有的部分长江证券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有利于盘活资产,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该业务交易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台完成,安全性较高,且公司上一年度该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同意该议案。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经营层依照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经营层依照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内部控制报告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核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流程及薪酬结构,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议案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董事费敏华先生、俞锋先生回避表决。
(十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择机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公司计划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总额预计为25,375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60%)。
●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保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担保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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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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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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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海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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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海欣金贸易有限公司
■
5.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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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2022年末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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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因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担保额度可能会随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公司申请对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担保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进一步筹措资金,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中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84,357.92万元的0.36%;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投资及处置资产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审议决定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投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理财资金均来源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例如: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说明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期限,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投资及处置资产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审议决定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在批准额度内由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业务结构,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控部门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授权公司投资及资产处置额度,有助于公司提高决策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有严格的内部审批及控制程序,资金资产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 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4月26日,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欣股份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沈蓉,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怡君,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的审计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光宏,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其审计的公司内部控制报告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内部控制报告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51 公司简称:海欣股份
900917 海欣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