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1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至第14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5月18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小姐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2点15分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3年5月18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1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杏庄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2022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康杏庄女士、万爱民先生、邓庆晖女士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278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39.20万元,第一个解锁期考核的净利润=2022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股份支付费用×(1-企业所得税税率15%)= 96,139.20万元+ 2,123.74万元×(1-所得税税率15%)= 97,944.38万元,大于87,100.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根据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届满后,可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8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1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广东凯恒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000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对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相应担保,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以下简称“龙图企业”)、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广东凯恒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电机”)、佛山市顺德区庆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菱科技”)、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林股份”)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2:龙图企业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上述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署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赫德道2 号金麒商业中心2 楼;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主要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龙图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公司名称: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扬子东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刘志峰;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家用电器及零配件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模具设计、制造及销售;家用电器产品及零配件认证测试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滁州东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26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荣生;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经营家用电器产品及电子产品,水处理设备,机械设备,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动力电池(用于家电产品、数码产品,移动电源),模具、电机、电路板零配件、塑料制品(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工程塑料、精密压铸件;从事家用电器产品及电子产品的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认证测试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东菱智慧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4、公司名称:广东凯恒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冲鹤村委会富安工业区25-2-3;
法定代表人:梁锦全;
注册资本:1,428.57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经营各种类型电机、电机配件、电器、电器零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凯恒电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5、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庆菱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众裕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卢桐杰;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庆菱科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6、公司名称: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龙升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葛嘉宝;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研究、生产、销售:高性能改性塑料、塑料制品、模具;经营和代理上述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2%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威林股份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担保主要内容
■
注1:龙图企业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具体担保协议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担保,目前凯恒电机、威林股份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的其他少数股东以其持有凯恒电机或威林股份的股份提供反担保。
除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之外,其余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其余被担保对象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议案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8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9.4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78,85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30%。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1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投资的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视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将此项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核,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6、《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2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27,343,232.62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412,966.70 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IPO募投项目结项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428,590.3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05,043,366.49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153,028.5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7,985,576.6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180,000,000.00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597,985,576.67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投资产品,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5、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及子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六、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将此项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按照《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2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春燕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满琼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聃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黄春燕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满琼、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含税),合计为180万元(不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等,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沟通;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根据立信的专业水平、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立信在执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独立、专业的审计。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说明》;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1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与下列表1所列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720.00万元(公司与联营企业印尼和声东菱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和声东菱”)预计发生的2023年关联交易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号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承租及出租等。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不含印尼和声东菱,下同)实际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467.39万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14.47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40.51万元(详见下表2)。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表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
单位:万元
■
(三)表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印尼和声东菱)
单位:万元
■
注1、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的小数点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振桐;注册资本:43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裕北路52号;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发热管、发热盘、金属制品、日用电器、塑料制品(不含泡沫塑料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照明电器、五金产品、压铸产品、模具;模具加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下转1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