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843,130.2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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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氯碱化工及硅铁行业
聚氯乙烯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广泛用于生产建筑、包装、电子材料和生活消费品。近几年,我国氯碱行业由高速发展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生产规模稳居全球首位,行业布局日趋合理,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安全管理和环保水平不断提高,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明显提升,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成为行业重要的发展方向。截至2022年底,我国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为71家,总产能2,810万吨。目前,中国聚氯乙烯总产能约占全球总产能的47%,在全球市场中占比最大。在由大至强的发展过程中,中国聚氯乙烯行业正朝着专用化、高端化和差异化方向发展,通过不断在标准和服务方面与下游加工应用相适配,不断提高专用树脂市场占有率,我国氯碱行业主导产品的PVC及其下游应用进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烧碱属于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纸浆及造纸、氧化铝、纺织/人造丝、皂业及洗涤剂等众多行业。2022年,全球烧碱下游消费领域无明显变化,需求地域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等地区,亚洲地区烧碱需求量最大,也是需求增速最快的区域。2022年我国烧碱企业新增5家,无退出企业,企业量增至163家,分布于除北京市、海南省、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总产能4,658万吨,较前一年新增150万吨,无退出产能,产能净增长150万吨。(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硅铁是有色金属冶炼和黑色金属冶炼的重要原材料,主要在金属冶炼时作为脱氧剂,硅铁行业的下游主要是钢铁行业与金属镁行业。从价格来看,2022年硅铁价格经历了大涨大跌,全年价格低位在7,400元/吨,高位在10,200元/吨。从产量来看,内蒙古区域受产能置换政策影响,淘汰了25000KVA以下的矿热炉,导致产量下降,其他区域厂家产量稳中小增。2022年我国硅铁产量594万吨,较去年增长8万吨,增幅1.3%。从区域来看,甘肃区域产量56.8万吨、内蒙古区域产量161.7万吨、宁夏区域产量118.5万吨、青海区域产量121万吨、陕西区域产量118.1万吨。(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
2)化工物流行业
化工物流行业系石化工业的配套行业,紧随着化工行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是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细分领域之一。化工物流运作复杂、安全性要求高、技术要求严格、设备专业化程度高,主要服务对象是化工产品。其物流设施主要包括船舶、码头、管道、储罐、仓库以及公路和铁路等。船舶主要负责在港口间运输化工产品;码头主要起到原料或产品船运时船舶的停靠作用;管道主要是对液态或气态的油品、天然气或化工品的传输;公路和铁路主要为槽车、罐式集装箱的运输;储罐和仓库分别提供不同形态的油品、天然气或化工品的储存。
2022年,我国化学品出口市场持续扩大,其中以对二甲苯和混合二甲苯为主要货种,占据了超过30%的比重。特别是液体化学品的水上运输和陆路通道的打通,为中国化工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提高了我国在全球化学品供应链中的竞争力。中国化工企业不断创新,率先打开出口市场,通过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和陆路运输,拓展了国际市场业务,提高了全球化学品供应链的竞争力。
2023年,中国化工物流行业仍面临各种挑战和机遇。一方面,环保和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工物流企业需要加强对物流设施和运营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物流活动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程度的提高,中国化工物流企业需要更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化工物流企业的合作,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在这一背景下,化工物流企业持续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例如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物流管理和运营过程,提高物流效率和可靠性。此外,化工物流企业也在不断加强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合作,构建起完整的供应链体系,提高供应链的响应能力和灵活性。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能源化工板块
① 业务范围:能源化工板块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业务范围涵盖发电、石灰石开采、生石灰烧制、电石生产、烧碱制备、乙炔法聚氯乙烯制备、硅铁冶炼等环节,主要产品包括聚氯乙烯树脂、聚氯乙烯糊树脂、烧碱、电石、硅铁、水泥熟料等。公司作为内蒙古地区氯碱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聚氯乙烯产品产能80万吨,烧碱产品产能55万吨,硅铁产品产能30万吨。
② 经营模式:能源化工板块依托完整的“煤-电-氯碱化工”和“煤-电-特色冶金”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行科学高效专业化管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提升装备大型化、自动化水平,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形成公司在资源、成本、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2)化工物流板块
① 业务范围:化工物流板块所处行业为化学品物流运输行业,业务范围涵盖液体化工品船运、集装罐物流、集装罐租赁及储罐码头等。公司作为国内有竞争力的全球化学品物流服务和设施提供商,为全球和国内知名化工企业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物流支持。截至2022年末,公司控制船队规模为126.6万吨,控制罐队规模为40,519台,在连云港拥有16.65万立方储罐和2个5万吨级化工品码头。
② 经营模式:
化工品船运业务:主要从事液体能源化工产品的船舶运输,主要运输产品为甲醇、对二甲苯、乙二醇、植物油、基础油等近百种液体化工产品。采取航次租船(程租)、期租、包运租船(COA)、经营池(POOL)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其中,包运租船和航次租船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
集装罐业务:主要利用罐式集装箱为客户提供物流和租赁服务。集装罐物流业务利用集装罐为客户提供精细化工品全球范围内的“门到门”一站式运输服务,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化工企业,公司网点遍布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全球化运营。集装罐租赁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罐箱租赁和技术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度身定制适装各类化学品的特种罐设计、改造、清洗、维保等技术方案,并利用全球网络提供应急技术响应服务。
储罐码头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液体化工品内外贸易进出口中转、存储,码头、铁路和汽车装卸等服务,凭借高标准的仓储码头设施和规范化管理,在物流关键枢纽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物流支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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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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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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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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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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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60亿元,同比增长1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7亿元,同比减少8.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17亿元,同比减少24.80%。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88.45亿元,同比增长7.6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海生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江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3-016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17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2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13,029,201.68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843,130.2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53%。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目前资金的实际需求制定,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有利于投资者取得合理投资回报,也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和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含162亿元,含等值外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3.52亿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3年度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含162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1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1亿元。
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及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控股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及公司在2023年度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内具体办理担保业务相关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3年度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含162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186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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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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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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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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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顺利实施公司及君正化工与安达天平、安达北美洲于2022年2月23日签署的《四方协议》项下拟议的交易,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涉及该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同日,君正化工与安达北美洲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协议约定,君正化工向安达北美洲转让持有的华泰保险117,634,391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9250%),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2元,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411,612,692.00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君正化工向安达北美洲转让持有的华泰保险117,634,391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9250%)事项尚在推进中。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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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海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哲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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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海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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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海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哲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执行时间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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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