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定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145,746,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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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2022年,受全球通胀、能源危机、地缘冲突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经济“滞胀”风险不断加大,衰退趋势日益明显。国内化工行业景气度分化,先后经历了高成本与弱需求的挑战,上半年受能源价格影响,上游原料端收入和利润大幅增长,下游终端受成本高企和需求疲软影响盈利下滑;下半年受全球经济下行影响,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
具体内容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作物保护:公司形成了“中间体-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模式,涵盖种子种苗、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作物营养等完整的作物保护体系,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增产增收提供植保综合解决方案。
硅基新材料:公司拥有从上游硅矿开采、工业硅冶炼,到有机硅单体合成、有机硅深加工,到下游终端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链,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轨道交通与汽车、医疗健康、消费电子等多个领域,畅销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主要产品行业情况
作物保护行业:
根据FAO和世卫组织联合发布的《2022年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报告,2021年全球受饥饿影响的人数已达8.28亿(占比10.5%),全世界由于病、虫、草、鼠害而损失粮食相当于潜在产量的30%。一旦停止用药或严重用药不足,一年后将减产25%~40%(与正常用药相比),两年后将减产40%~60%甚至绝产,未来必将面临巨大的粮食缺口。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灾害加重等因素综合影响下,农产品平均价格呈现上涨趋势,为缓解全球粮食危机,各国将更加重视农业生产资料投入,保证粮食的稳定供给,农药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加。
全球农药中除草剂的市场份额最大,草甘膦是除草剂第一大单品。近两年,草甘膦价格受产能供应、市场需求、产品库存等因素影响,呈现较大的起伏变化。2021年,因粮食安全担忧,全球大宗农产品的需求强劲,草甘膦需求增长显著,加上海外生产装置不稳定、国际物流不畅,在终端库存低位运行、产品缺口较大的背景下,海外终端经销商争相下单,导致草甘膦价格大幅上涨,2021年一度上涨到8万元/吨以上的近十年高价。随着国内保供稳价系列政策实施和海外装置产能恢复,草甘膦市场供需状况得到改善,价格逐渐回归理性。2022年上半年以来草甘膦价格持续回调,四季度虽迎来国内冬储备货,但海外经销商前期重复下单造成终端库位升高,而下半年全球大部分地区不处于用药季节,终端去库存较慢,很大程度抑制了订单需求,加上供需双方基于价格的博弈,导致草甘膦价格进一步回落。但草甘膦行业供给端产能受政策所限无法随意扩增,整个行业全年的供需仍将处于相对紧平衡状态,阶段性供需错配导致的价格波动将随着终端库存去化而逐渐趋于稳定。
硅基新材料行业:
近年来国内有机硅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有机硅基础聚合物供应偏紧转过剩,基础端竞争不断加剧。国内中间体自用率持续提升,单体企业为加快消化自身产品,或加大终端化项目建设布局,或通过区域招商引资项目,加强与下游企业的绑定,中间体自产向下游延伸是行业普遍趋势。在持续下行的基础端价格走势和可预期的市场前景下,产业链上下游战略合作迅速升温。“订单换原料”商业模式逐步兴起,下游品牌企业与上游企业共建产能、共建渠道、股权捆绑等深度绑定越来越多。
2022年,有机硅市场在国内新增产能持续释放。一季度虽然产量同比增加超20%,但受宏观政策放宽,有机硅下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备货积极,加之海外地缘冲突导致能源价格大增,进而影响有机硅原料价格上涨,有机硅出口数量较大幅度增加,以DMC为主导的产品价格一路推高,最高价格接近3.5万元/吨。二季度国内新建单体产能全面释放,而下游需求增速不足,市场价格开始回落。三季度以来,国内单体开工仍然保持高负荷运转,但出口订单随海外通货膨胀、需求萎缩影响开始明显下降,国内需求复苏不明显,市场价格逐月下降,叠加甲醇、工业硅等原料市场价格回落,有机硅产品价格不断探底。主导有机硅市场最核心的变量就是国内经济,伴随着经济回暖,国内有机硅需求存在回升预期,尤其在医疗健康、芯片半导体、电力通信、新能源材料等细分市场的需求增长确定性最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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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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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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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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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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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96 公司简称:新安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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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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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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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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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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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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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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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严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万清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2022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59,309,90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30%的原因为:近两年,公司所在行业受产能供给、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呈现较大的起伏变化。为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战略主动,公司积极推动转型升级,将发展格局由传统的“磷基、硅基”两大产业“双轮驱动”向“三足鼎立”转变,以“氯、硅、磷”三大元素为基础,持续不断地将现有的产品和技术向新能源材料与解决方案领域延伸,开辟以新能源应用为主要场景的“第三增长极”。为落实新一轮战略规划,持续推进工业硅、硅基终端、特种有机硅材料、磷系阻燃新材料等多个项目有序建设,公司需匹配相应的资本开支,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显著增长,同时公司也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障快速突破新价值赛道。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3.10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5,746,5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9,309,90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9.0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5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10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59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
近两年,公司所在行业受产能供给、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呈现较大的起伏变化。为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战略主动,公司积极推动转型升级,将发展格局由传统的“磷基、硅基”两大产业“双轮驱动”向磷基材料、硅基材料、新能源材料“三足鼎立”转变,以“氯、硅、磷”三大元素为基础,持续不断地将现有的产品和技术向新能源材料与解决方案领域延伸,开辟以新能源应用为主要场景的“第三增长极”。
(二)上市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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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
为落实新一轮战略规划,持续推进工业硅、硅基终端、特种有机硅材料、磷系阻燃新材料等多个项目有序建设,公司需匹配相应的资本开支,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显著增长,同时公司也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障快速突破新价值赛道。鉴于公司后续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审慎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工业硅技改、氢氧化钾、高纯硅粉、精草铵膦产业化等项目建设与日常运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郭军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2022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业绩实现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23年度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各项报告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的情形,也没有发现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5.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业绩承诺实现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2482号、天健审[2022]第992号、天健审[2023]4581号),2020年度、 2021年度和2022年度,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75.90万元、8,350.69万元和7,941.17万元,盈利承诺实现率分别为102.79%、112.85%和94.54%。2020年至2022年华洋化工三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22,767.75万元,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667.75万元,根据补偿约定,传化化学作为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3]4582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洋化工公司全部股东权评估价值扣除补偿期限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大于重组时华洋化工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交易作价77,300.00万元,不存在减值情形,传化化学无需进行资产减值补偿。
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主持,全体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1,145,746,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5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10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59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近两年,公司所在行业受产能供给、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呈现较大的起伏变化。为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战略主动,公司积极推动转型升级,将发展格局由传统的“磷基、硅基”两大产业“双轮驱动”向磷基材料、硅基材料、新能源材料“三足鼎立”转变,以“氯、硅、磷”三大元素为基础,持续不断地将现有的产品和技术向新能源材料与解决方案领域延伸,开辟以新能源应用为主要场景的“第三增长极”。为落实新一轮战略规划,持续推进工业硅、硅基终端、特种有机硅材料、磷系阻燃新材料等多个项目有序建设,公司需匹配相应的资本开支,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显著增长,同时公司也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障快速突破新价值赛道。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鉴于公司后续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审慎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与日常运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安股份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下转1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