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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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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35,723,834.94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600,670,711.40元,减去2022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60,812,488.88元,减去2021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95,464,880.5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0,117,176.96 元。董事会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69,451,00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89,817,003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分析与竞争格局

医药流通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医药流通行业在医药产业链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口老龄化、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及追求更健康的生活质量等趋势下,药品需求的提升将持续带动行业规模稳步增长,近年来行业监管不断完善,行业加速转型升级,医药流通行业已进入规模化、数字化、精益化的新发展阶段。

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推动医疗体系分级诊疗、处方外流、支付体系的深化改革,零售药店作为改革大背景下的重要参与方,充分发挥规模化连锁优势,提供“基本保障+特殊用药”专业化服务能力,药品零售市场的销售规模实现持续增长。特别注意到,2022年前100强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2,800亿元,占实体药店零售市场总额的55.83%,其中,前10强则占市场总额的30.91%(数据来源:中国药店)。前十大连锁药店受益于供应链、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等优势,在新模式和新技术推动下,销售额增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行业集中度也持续加速提升。

2022年零售药店市场规模达到5,015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比例由2019年的23.71%上升至26.85%(数据来源:中国药店)。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分级诊疗、处方外流、支付体系改革的大背景下,覆盖各个社区的药店深入参与医药卫生体系的改革中,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我国公立医院仍是最大的药品消费终端,但随着疾病与健康管理需求日益升级,零售药店由于覆盖全国各个社区,更能贴近患者,方便其购买刚需药品,零售药店的渠道价值有所提升。分区域销售来看,销售额居前10位的省市自治区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河南、四川、浙江、湖南、河北、安徽、辽宁,占全国销售总额的60.3%,广东省药品销售规模达到588亿元,明显领先各省药品销售规模(数据来源:中国药店)

中国药店零售行业处于良性竞争的状态,行业集中度仍有提升空间,在“政策和市场”双驱动下,药品零售行业进入了加速整合的关键时期。2022年末全国药店总数约为611,428家,系首次突破60万家门店大关,较2021年末的589,648家净增约21,780家,增幅约3.69%,连锁化率进一步提升至57.97%(数据来源:中国药店)。与全国药店总数的逆势增加相呼应,全国药品零售市场的规模也呈现上涨之势,预计2022年全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5,015亿元,整体规模增幅为6.79%(数据来源:中国药店)。与全国GDP近三年来的走势不同的是,全国药品零售市场近几年来走出了一条“V”行走势,2020年继续保持相对高的增长率(6.86%),2021年背离GDP增长率触底至3.21%,2022年则迅速回升至6.79%的水平,三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5.61%,继续处于景气度较高的持续成长阶段。

二、公司所在行业地位

公司荣获的社会地位及行业荣誉: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广东、广西、江西、河南、河北、福建、浙江、江苏、陕西、黑龙江、湖北、四川、海南、山东、重庆、辽宁等16个省份,其中,广东、广西、河南和黑龙江的竞争优势明显,市场份额名列前茅。

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排行榜数据显示,公司荣获“2022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319名”;在《中国药店》杂志举办的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发展报告暨中国药店价值榜发布会上,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百强榜”第2名,集团董事长柯云峰也凭借在行业中的突出贡献,获评“2022中国药店年度人物”殊荣。根据《21世纪药店》及米内网联合发布的年度药店排行榜中,公司荣获 “2021-2022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直营力百强榜”第3名、“2021-2022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榜”第2名;在国际权威品牌价值评估机构GYbrand发布了2022年度广州最具价值品牌100强名单中,“大参林”品牌荣获上榜;在品牌观察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的“2022第十六届中国品牌价值500强排行榜”中,公司排名第249名;

公司被HRTechChina评选为“2022年度人力资源数字化最佳雇主”;在新浪财经举办的2022中国企业ESG“金责奖”中获得最佳责任进取奖;在读懂中国·慈善视角”一“善城 100”第四届广州粤港澳大湾区慈善盛典上,《大参林公益健康行》获得2022年度广州慈善项目榜样;在2022 CSR环球创新榜颁奖盛典暨CSR环球高峰论坛上,公司的“大参林护苗计划”获得“价值创新致敬奖”。

三、行业政策展望

1、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2023年2月15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扩大医药服务供给,释放医保改革红利。

通知指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是我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更好发挥职工医保门诊医药费用保障功能,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但也明确了相关条件,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医保药品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医保费用结算等方面的要求,能够开展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与本统筹地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通知强调,加强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加速处方外流。在加强处方流转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落地应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由于医保属地监管,各地将在近期出台当地的执行细则,推动该政策的落地。

门诊统筹政策的出台对连锁药店的影响是积极的,第一,借助门诊统筹规定和“双通道”政策,定点药店可接收更多的院外处方,加速处方外流,承接其背后的巨大市场增量。第二,门诊统筹药店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与本统筹地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这样一来,本地患者购药的便捷程度将大大增加,尤其是针对慢病患者群体。因此,门诊统筹的药店对患者的吸引力和粘性也会大幅提升。第三,为了更好留住客源,门诊统筹药店也将进一步提高药事服务能力,朝“专业化”方向转型。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连锁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一直专注于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连锁零售业务,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实惠的健康产品和专业周到的服务,坚持以直营连锁门店为核心的经营策略,在深入开发和巩固华南市场的基础上,秉承“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绝对合格之产品,并尽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的经营理念,不断向周边省市辐射,实现跨区域全国化发展。

在拓展营销网络的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商品供应体系和物流体系。目前,公司已与超1万家生产厂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广州、茂名、玉林、东莞、漯河、南昌等地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覆盖了目前的所有业务地区,自主配送量占总配送量的比例80%以上,能快速响应所辖地区的商品采购及门店配送需求。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31个仓库,仓储总面积超28万平方米,仓库总发货满足率达到99%,发货差错率低于0.008%。

历经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药品零售连锁领域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市场优势,以药品零售作为核心业务,形成药品“零售、批发、生产制造”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1)零售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药品零售,主要业务模式为通过规模化的商品采购、仓储物流及连锁门店网络,实现终端销售;同时通过“直营+并购+加盟”三大模式拓展门店区域布局,深耕华南,布局全国。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在广东、广西、河南、湖北、陕西、黑龙江等16个省份共有10,045家连锁门店。

(2)批发业务:公司采取“从供应商集中采购,向子公司、第三方及加盟商批发”的模式。公司的批发业务能进一步充分利用公司的商品代理优势、物流配送能力和生产能力,能加强公司与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中小型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和医院之间的业务联系,是公司零售业务的有益补充。

(3)生产制造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中药饮片、参茸滋补、中西成药品种的生产。凭借对中药饮片消费市场和优质的参茸滋补药材产品的深刻认识,公司在参茸滋补药材消费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打造一系列“东紫云轩”为核心品牌的各类型滋补产品,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有保证、高性价比的产品,以行业领先的参茸滋补药材差异化经营策略,保证公司的商品优势及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公司还推出了以“可可康”为核心品牌的中西成药产品以及 “东腾阿胶”为品牌的阿胶系列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4,80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8%;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3,572.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24.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5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3 公司简称:大参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发生了7起同行业投资并购业务,其中,以前年度并购项目于本年度完成交割1起,待交割1起;新签并购项目5起,涉及门店数为371家(其中已签约未交割门店122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7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张萍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以832.65万元对南京百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获得51%的股权,涉及门店10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2)2022年12月,公司与晋中长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0,862万元收购晋中新长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51%的股权,涉及门店75家,该项目2023年3月完成交割。

(3)2023年1月,公司与湖州繁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7,099万元收购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涉及直营门店174家,该项目于2023年2月完成交割。

(4)2023年1月,公司与湖州繁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100万元收购新疆康之源药业有限公70%的股权,该项目于2023年2月完成交割。

(5)2023年3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刘艳艳、陈旭淳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向大参林(无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1080万元。涉及门店10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6)2023年3月,公司与胡文淮、王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080万元收购淮南市佳佳恒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51%的股权,涉及门店37家,同时本公司向佳佳恒康公司投资1,021.00万元增资款,增资款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本公司在佳佳恒康公司整体持股比例不变,该项目于2023年4月交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柯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柯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柯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峰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5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行使职权,严格履行职责义务。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69,451,00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89,817,003股。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医药零售门店建设项目”、“老店升级改造项目”、“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进行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6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0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柯舟、梁小玲、邹朝珠、王春婵、柯秀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5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医药零售门店建设项目”、“老店升级改造项目”、“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等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进行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50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5.80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98.25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11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405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05,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13,254,716.98元后募集资金为1,391,745,283.0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不含税)合计人民币2,265,188.6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094.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号)。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及具体调整方案

公司结合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该项目已完成配套办公大楼、部分仓储物流厂房建设,并将逐步投入使用;但受外部环境影响,区域门店拓展进度有所延缓,剩余部分仓储物流厂房建设进度随之有所滞后,导致公司未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上述项目完工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项目的内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使用及结余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医药零售门店建设项目”、“老店升级改造项目”、“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截至2023年4月17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节余募集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及理财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以及对公司即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严格把控厂房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医药零售门店建设项目”、“老店升级改造项目”、“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等项目均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的主要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下转2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