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6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47,757,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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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商用人机交互智能终端解决方案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交互显示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技术支持等全流程服务。公司产品形态涵盖触控一体机、触控显示器、大型数字广告牌、各类智能自助终端机及嵌入式模组等,并可以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和应用需求定制开发产品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慧零售、智慧金融、工业自动化、智慧医疗、智能健身、游戏博弈、智能座舱、教育办公、物流、轨道交通及公共事业领域。
公司以各商用领域终端客户的需求为中心,从产品方案设计、软硬件及固件开发、模具设计、产品生产与检测至产品售后服务,为用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交互显示器的总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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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形态分,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交显示器和模组等:
1、智能交互产业电脑
智能交互产业电脑主要由液晶模组、触控模组、CPU、主机板、内存条、显卡、硬盘、电子机构件、电源模块等零部件组成,由用户根据其使用需求安装相应的系统和软件即可实现功能。按照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包括各类行业专用智能交互一体机、嵌入式电脑、POS机、自助服务机等。
2、智能交互显示器
智能交互显示器主要由液晶模组、触控模组、芯片、PCBA、塑胶件和金属件等零部件构成。显示器接入主机后,由用户轻触屏幕界面即可完成人机交互,极大提高了操作的便利性;融合人体工学和产品美学的设计则较大优化了用户体验。按照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可分为桌面式智能交互显示器、嵌入式智能交互显示器、大型数字广告看板等。
根据收入占比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交互产业电脑营收增速持续提升,已成为公司第一大产品类型。
自收购美国3M公司旗下触控系统产品及触摸显示器品牌MicroTouch?以来,公司聚焦重点行业和客户、加强品牌与产品组合建设,在承接3M公司原有的触控系统产品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海内外销售渠道运营推广。报告期内,MicroTouch?品牌运营成效显著,在工控、医疗、金融等多个应用领域为公司带来新客户和业务增量。通过自有品牌运营,公司业务模式进一步由OEM/ODM向OBM迈进,逐渐形成了OEM和OBM并驾齐驱的业务格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60,770,257.1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32,603,669.20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8,953,804.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895,380.4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9,503,905.03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47,757,4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计派发118,205,950.40元;每10股送红股1股,共计送红股14,775,744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0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0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或“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立信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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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于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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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周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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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丁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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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0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下转222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孙大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可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兰彬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注:上表中每股收益已根据2021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重算每股收益,2022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由0.46元/股调整为 0.40元/股。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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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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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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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向产业电脑及物联网方向延伸,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瑞迅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现金方式投资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迅”)人民币3,3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参股瑞迅3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瑞迅3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3月1日瑞迅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关于瑞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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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大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可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兰彬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大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可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兰彬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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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