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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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向产业电脑及物联网方向延伸,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瑞迅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现金方式投资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迅”)人民币3,3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参股瑞迅3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瑞迅3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3月1日瑞迅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关于瑞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参股瑞迅30%股权,瑞迅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名,控股股东委派2名董事,宸展光电委派1名董事。瑞迅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控股股东和宸展光电各委派1名。瑞迅及其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安排应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且必须包含一名宸展光电委派的董事)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关联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考虑,公司将瑞迅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与瑞迅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人民币5,5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增加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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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
1、公司及子公司、台湾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2、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61171261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A座11层
5、法定代表人:王少峰
6、注册资本:1,542.8571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年05月14日
8、经营范围:智能仪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嵌入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及销售;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通讯设备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电子设备、办公耗材、网络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除外);自主借阅设备软硬件的研发;图书销售;图书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家居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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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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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研发设计及制造服务等,交易将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因参股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考虑,认定瑞迅为公司的关联方,拟增加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审慎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该关联方2023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是审慎的、合理的,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宸展光电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自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183,043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47,574,395股增加至147,757,43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7,574,395元增加至147,757,438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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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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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加粗、划线部分为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指定相关人员及时向商事主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3、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5,45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869.59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8,586.4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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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4,008.79万元,各项目具体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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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旨在①扩大产品产能,满足市场需求;②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的需要;③升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④提高仓储自动化管理水平,降低仓储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地缘政策问题、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该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到2024年11月9日。
本次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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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宸展光电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宸展光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财务总监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原董事会秘书李滢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李滢雪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滢雪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滢雪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应尽职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滢雪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在未完成新的董事会秘书正式聘任前,将由公司财务总监徐可欣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徐可欣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
邮政编码:361022
联系电话:0592-6681616
传 真:0592-6681056
电子邮箱:IR@tes-tec.com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8,469,228.30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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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8,469,228.30元。本次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192.1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3,01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077.03万元。截止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85,07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2,134.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47,757,4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计派发118,205,950.40元;每10股送红股1股,共计送红股14,775,744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1、董事长孙大明2022年度薪酬为人民币276.93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孙大明回避表决。
2、董事、总经理李明芳2022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83.64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明芳回避表决。
3、董事Chiang Michael Chao-Juei 2022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Chiang Michael Chao-Juei回避表决。
4、董事Foster Chiang 2022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Foster Chiang回避表决。
5、董事黄火表2022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黄火表回避表决。
6、独立董事郭莉莉2022年度津贴为8.8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郭莉莉回避表决。
7、独立董事吴家莹2022年度津贴为8.8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吴家莹回避表决。
8、独立董事朱晓峰2022年度津贴为8.8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朱晓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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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室、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
宸展光电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47.6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24,008.79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47,289.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4,577.61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2,712.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 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31.98万元,同比下降27.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5.50万元,同比下降35.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与瑞迅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人民币5,580万元。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
1、公司及子公司、台湾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2、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自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183,043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47,574,395股增加至147,757,43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7,574,395元增加至147,757,438元。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将指定相关人员及时向商事主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1年,至2024年11月9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李滢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财务总监徐可欣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5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2023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16: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2023年0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上述5、6、8、9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05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徐可欣、张玉华
电子邮件:IR@tes-tec.com
联系电话:0592-6681616
传 真:0592-668105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19;
(二)投票简称:宸展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1、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05月18日17:00时之前送达、传真(0592-6681056)、信函或电子邮件(IR@tes-tec.com)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威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192.1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3,01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077.03万元。截止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85,07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2,134.7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
1、监事王威力先生2022年度报酬为人民币43.69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王威力回避表决。
2、监事邱丁贤先生2022年度报酬为人民币61.54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邱丁贤回避表决。
3、职工监事李莉女士2022年度报酬为人民币42.6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李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关联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考虑,公司将瑞迅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增加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审慎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人民币5,58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5,45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869.59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8,586.4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6,547.65万元,其中: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559.08万元,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支出2,988.5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0.0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008.79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47,289.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4,577.61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2,712.2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末,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止2022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266.19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7,289.82万元相差46,023.63万元,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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