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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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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8版)

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运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强与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更好发挥公司的集中采购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盈利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提供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6.42亿元(含本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4亿元,其余担保额度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9%。原料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中未偿还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2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3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2月21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2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2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59,685,191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0.52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5,577人。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7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7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164,818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2年6月9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322,085,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80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0.5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30.27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9、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299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15人同时持有2019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从公司离职、岗位调整、退出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29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2,563,074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1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其中3名同时持有2019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1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6,400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8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89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30,981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614,356 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5,603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4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44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6,287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44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等原因,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共计4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合计回购限制性股票186,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0.27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备注:本次变更前股本为2023年4月26日总股本。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回购注销依据、回购注销程序、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公司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10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瑞谷国际农产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从事原材料采购业务。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瑞谷国际农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东

拟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拟定注册地址:新加坡

拟定经营范围:农产品贸易、饲料原料贸易、饲料添加剂贸易、其他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及代理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子公司100%股权

上述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作为海外平台开展粮食贸易业务,有利于利用全球粮源、商情信息、金融工具等优势,开拓进口渠道,打造低成本优势粮源平台,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有利于搭建公司海外采购平台,开拓进口渠道,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投资设立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事项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信检测”),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81MA49BMQT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有胜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钟祥市旧口镇大王庙村10幢1层11幢1层12幢1层

经营范围:饲料检测、环境检测、土壤检测、药品检测、化肥检验服务,兽医技术咨询与服务,畜禽疫病防治,动物诊疗,兽药、饲料批发兼零售及网上销售,政策许可的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备注: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牧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完成后,牧信检测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八)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等。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有关内容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6-21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11-2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8:00-2023年5月12日17:00,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股东可通过牧原股份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请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牧原股份股东大会报名系统: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及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6、《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2023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