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金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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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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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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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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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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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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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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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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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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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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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富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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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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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三、同意《关于投资建设福州二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福州二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20)。
四、同意《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21)。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2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福州二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公司”)二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福州二期”)。
● 项目内容: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福州二期于2022年5月取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 项目投资:福州二期由福州公司开发建设及运营。福州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持股51%,万融新材料(福建)有限公司持股30%,海南福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4%,福建正福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项目动态总投资490,922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投资计算,公司将向福建公司拨付资本金75,111.07万元用于福州二期投资建设及运营。
一、投资概述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福州二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无重大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福州二期于2022年5月取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3.项目投资:福州二期由福州公司开发建设及运营。福州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公司持股51%,万融新材料(福建)有限公司持股30%,海南福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4%,福建正福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项目动态总投资490,922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投资计算,公司将向福建公司拨付资本金75,111.07万元用于福州二期投资建设及运营。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项目收益:项目厂址、煤源及运输、水源、灰场、环保、接入等外部条件均已落实。按照年发电利用小时4300小时、上网电价394.08元/兆瓦时(含税)、年工业供汽量460万吨/年,供汽价格48.5元/吉焦(含税)等条件进行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2.84%。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福州二期位于福建省,根据可研报告预测,“十四五”期间,福州市用电负荷预计将继续增长,福州二期投产后,电力可在福州电网就地消纳。福州二期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福建省电力规划,符合地方城市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及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2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
● 项目内容:安装3台14万千瓦主机组和2台0.325万千瓦的生态机组,总装机容量42.65万千瓦。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于2021年12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征地移民、环评等支持性文件。
● 项目投资: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都河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开都河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公司持股55%,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新疆巴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项目动态总投资36.63亿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投资计算,公司将向开都河公司拨付资本金6.04亿元用于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建设及运营。
一、投资概述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无重大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
2.项目内容:安装3台14万千瓦主机组和2台0.325万千瓦的生态机组,总装机容量42.65万千瓦。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于2021年12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征地移民、环评等支持性文件。
3.项目投资: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开都河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开都河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公司持股55%,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新疆巴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项目动态总投资36.63亿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投资计算,公司将向开都河公司拨付资本金6.04亿元用于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建设及运营。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项目收益:项目开发条件、用地预审、环评审批、工程移民、接入等外部条件均已落实。按照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6.196亿千瓦时,上网标杆电价227元/兆瓦时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7.15%。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霍尔古吐水电站项目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新疆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项目水文资料详实可靠,水库总体工程地质条件良好,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大事项,不涉及淹没及移民等问题,项目电力送出条件便利,电力、电量消纳空间良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