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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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关于非职工监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梁爱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7,920,5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79,5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9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6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
注:本报告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294,873.3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海南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安徽粤海饲料有限公司、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2022年3月4日分别与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金额为292,097,273.88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具体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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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账号686075303459账户余额390,959.25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净额。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包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5,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189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粤海饲料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粤海饲料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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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7,920,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79,500.00元。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070,648.2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700,584,225.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326,459,781.3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32,475,196.6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3,60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权益分派比例将在合计分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39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
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具体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7,920,5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79,5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619号)。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追认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期间公司曾存在审议授权空窗期且在此期间仍有进行现金管理之情形。
上述现金管理情况已在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在上述空窗期内合计使用人民币11,1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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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相关空窗期及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五、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12个月。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对空窗期及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切实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对空窗期及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及追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及追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对空窗期及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
九、保荐结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粤海饲料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
提供保证金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因水产养殖尤其是特种水产养殖过程中需占用大量的资金,为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客户的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拟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客户的资金周转困难,提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通过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方式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担保,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存放保证金金额不超过银行向公司客户发放贷款总额的20%,且公司存放的保证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以保证金账户金额为限。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间按照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在有效期及上述保证金担保金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需要决定担保期限及金额等,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客户,并经提供保证金担保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一)被担保对象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推荐的、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且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客户。
(二)被担保对象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将被担保对象的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货款等)代为用于偿还被担保对象逾期贷款本息。
(三)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被担保对象筛选、授信额度评估、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风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0,99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2.5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余额为82,850.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66%,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饲料产品的融资担保余额为8,14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付的担保以及涉诉担保事项。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方式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担保。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方式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担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方式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客户融资效率,促进公司与客户共同发展。被担保对象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推荐的、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且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客户,公司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被担保对象筛选、授信额度评估、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具备相应的风险防控及应对措施。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客户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客户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客户生产经营、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担保对象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客户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原材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原材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更有效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子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注:公司为各个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及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中宜昌阳光饲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不是失信执行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饲料原料需要履行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0万元。
以上拟担保额度是公司子公司根据各自日常经营需要测算得出的结果,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采购业务为依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供应商签署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具体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约定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担保标的为子公司因原材料采购形成的应付账款,此类款项的发生是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所需。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均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其中,控股子公司宜昌阳光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因为该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由公司主导,其不参与该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因此,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增强子公司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提供保证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子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系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原材料采购货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0,99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2.5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余额为82,850.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66%,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饲料产品的融资担保余额为8,14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付的担保以及涉诉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湛江粤海水产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5月11日
2、注册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第一幢办公楼三楼308号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6,896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品收购、销售;饲料原料收购、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二、广东粤远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月28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16号1141室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主营业务:饲料原料采购、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三、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86年6月24日
2、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锦绣路40号之一)
3、法定代表人:郑会方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四、广东粤佳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9月24日
2、注册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官渡工业园B区粤佳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五、中山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7年3月28日
2、注册地点:中山市黄圃镇团范管理区
3、法定代表人:郑会方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六、江门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4日
2、注册地点:台山市都斛镇工业园17号
3、法定代表人:郑会方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七、湛江市海荣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6月26日
2、注册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B区粤佳路1号办公楼102房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八、广西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2月9日
2、注册地点: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星岛湖乡(325国道旁)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九、福建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2、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陈岱镇竹港村北门340号
3、法定代表人:郑真龙
4、注册资本:8,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十、海南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月8日
2、注册地点: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约亭产业园一期
3、法定代表人:郑会方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十一、宜昌阳光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6月24日
2、注册地点:枝江市七星台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1,500万元
5、主营业务: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60%、金玉萍持股4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十二、浙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3月30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镇南路33号
3、法定代表人:黎春昶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十三、江苏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5月6日
2、注册地点:东台市沿海经济区中粮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黎春昶
4、注册资本:11,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十四、天门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2月17日
2、注册地点:湖北省天门市天门工业园(多祥镇)郭洲村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十五、湖南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9日
2、注册地点: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洞庭生物科技园沅澧大道598号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
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职工监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
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非职工监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
■
非职工监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
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石轩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海饲料”)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1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其自身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1亿元,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8.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期间,在有效期及上述额度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计划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情况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开展银行融资业务,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为上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8.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自身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期间,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间按照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在有效期及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需要,选择金融机构,决定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决定担保方式及条件,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经核查,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申请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应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应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1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其自身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0,99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2.5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余额为82,850.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66%,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饲料产品的融资担保余额为8,14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9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付的担保以及涉诉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4年1月13日
2、注册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饲料生产、销售等
6、最近一年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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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湛江粤海水产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5月11日
2、注册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第一幢办公楼三楼308号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6,896万元
5、主营业务:水产品收购、销售;饲料原料收购、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三、广东粤远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月28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16号1121室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主营业务:饲料原料采购、销售等
6、股权关系: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四、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86年6月24日
2、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锦绣路40号之一)
(下转2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