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事项
2023年2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6,300,000股,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1月29日。
2、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事项
2021年3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29,00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3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于2022年3月年办理延期购回,延期购回后质押到期日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将其已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29,000,000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延期购回后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3月1日。
3、再融资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6,856,676股(含本数),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邹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锦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锦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邹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锦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锦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