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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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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销售规模上升及销售价格下降综合影响,营业收入基本持平。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销售规模上升和单位销售成本下降综合影响,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基本持平,变动幅度不大。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基本持平,变动幅度不大。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费用分析”。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绿色低碳和智慧制造等技术研发,提升公司技术引领能力。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现金流量分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现金流量分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现金流量分析”。

1.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按内部组织机构划分为钢铁制造、加工配送、其他三个分部。钢铁制造分部包括各钢铁制造单元,加工配送分部包括宝钢国际、海外公司等贸易单元,其他分部包括信息科技、碳业及金融等业务。

2022年,原燃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钢材市场价格因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同比出现大幅下滑,公司购销差价进一步收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1.3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产销量情况说明

2022年,公司出口钢铁产品398.1万吨,出口分渠道情况如下:

2022年,从公司效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动态调整海内外市场资源预案。

欧非、中东区域签约量首次突破百万,达到106万吨;东南亚、南亚区域继续发挥海外市场产销平衡主力军作用,占出口总量的36%;东亚、澳洲区域接单80万吨,为2008年以来第二高值;美洲区域获得海底管线用厚板供货合同。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详见“第十节、三、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董事长:邹继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分别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3年5月1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99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六、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2月30日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下称15号解释)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资产。15号解释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追溯调整同期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有关规定。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产品研发试制费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可比期间2021年营业成本和研发费用,其中合并营业成本增加人民币84.28亿元,研发费用减少人民币84.28亿元;母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人民币31.41亿元,研发费用减少31.41亿元。经评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利润表科目间的重分类,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3年4月26日在湛江召开。

(四)监事出席会议的人数情况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2名)。朱永红监事和汪震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秦长灯监事代为表决。

(五)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秦长灯监事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调整新产品研发试制费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六)关于审议董事会“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八)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九)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二)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一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三)关于审议董事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十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宝钢股份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为主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 委托理财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5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备付期间融资到期兑付,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及华宝信托、华宝投资等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除华宝信托、华宝投资外,本公司与其他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华宝信托、华宝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下属的金融类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在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定期披露。

(五)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将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六)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已到期的委托理财投资均正常兑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5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不排除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合理提高公司存量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以上数据统计不含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2:公司滚动开展短期委托理财业务,上表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单日峰值对应各类型理财产品的本金。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预计可供分配利润38,097,992,286.03元。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3日派发2022年上半年现金股利0.18元/股(含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派发2022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10元/股(含税)。本次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2年下半年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2,156,355,749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11,834,235股)为基准,预计分红总额2,215,635,574.90(含税),占合并报表2022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40%。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3日派发2022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3,988,183,916.70元,占合并报表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19%。

综上,公司2022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6,203,819,491.60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1,834,23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提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规定,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共涉及修订《公司章程》正文内容20条,《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条,《董事会议事规则》1条,新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并将其作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附件纳入《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大会职权新增“员工持股计划”审议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行为新增“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股东大会职权事项增加“对外捐赠”事项,明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对外捐赠权限;明确公司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领薪的内容;增加上市公司高管应当忠实履职的规定;增加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的主体;公司因属于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故明确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新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新增监事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规定;为与《章程指引》保持一致,其他条款部分文字描述作相应修改。

因本次修订新增第146条,故《公司章程》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公司已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盛更红等27名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89,750股注销事宜,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本等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除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3年4月26日在湛江召开。

(四)董事出席会议的人数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姚林龙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高祥明董事代为表决。

(五)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邹继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母公司资产损失情况的报告》等4项报告,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22年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末坏账准备余额40,065,025.01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58,727,540.55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59,090,362.12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56,322,890.24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关于调整新产品研发试制费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详情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按照2022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各1,411,853,909.09元;公司拟派发2022年下半年现金股利0.10元/股(含税),以22,156,355,749股为基准(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预计分红总额2,215,635,574.9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40%,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10元(含税)进行派发。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3日派发2022年上半年现金股利0.18元/股(含税),分红总额3,988,183,916.70元;2022年度预计分红总额6,203,819,491.60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91%。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同意《关于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3年,公司营业总收入预算3,383亿元,营业成本预算3,135亿元,计划安排固定资产投资254.7亿元,重点围绕产品结构升级、节能降碳、智慧制造等方面开展投资;计划安排长期股权投资295.9亿元,重点聚焦核心产品竞争力提升、挖掘行业联合整合机会、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等方面开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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