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审计,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边俊豪,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卓然,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雪,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双方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较上期的115万元增加45万元,系增加内部控制审计所致。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结合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3年5月1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1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
■
(二)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张陆洋先生、周波女士、周志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11、16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5、6、7、8、10、11、12、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5月18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8日 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 公司证券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21-57350280转1005或1131
传真:021-57351127
邮编:201501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8
2、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余昱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陆洋先生、周波女士、周志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65亿元,同比增长9.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亿元,同比增长32.27%,基本每股收益1.2051元,同比增长32.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82%,同比增长2.85%。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37.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0亿元。
本预算为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44,376,041.2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2,082,901.5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208,290.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41,501,528.76元,扣除2021年度现金分红192,500,690.03元,2022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128,875,450.16元。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34,724,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派发现金股利4.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5,278,621.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总额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拟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以下方式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月8,350元人民币(税前),每月发放。
在公司任职董事同时兼任高管的人员结合公司年度业绩达标情况领取董事津贴与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结合公司年度业绩达标情况领取薪酬。
上述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公积金等。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为了给公司发展进一步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了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合同,并代表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开户及融资等相关事项,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融资额度包含子公司的融资额度。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科恩特股权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陈嘉兴先生、廖植生先生回避表决,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资产池业务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资产池中质押的票据的额度,质押的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汇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合规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资产和待开应付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
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的外币。在该范围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对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事项所需的合同及相关文件。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均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1: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50%。
注2:越南海尔梅斯责任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注3: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注4: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70%,香港汉钟持股30%。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数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2022年1~12月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
本公告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实际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后,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及融资实施进度与金融机构协商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担保方式及期限
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3、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的外币,在该范围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20,232.2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5,591.67万元的6.62%。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据额。
五、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进一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目前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进行投资理财。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类型:理财产品、债券投资、国债逆回购等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投资的相关事项。
6、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二、投资风险与内部管控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可预测,且可能会存在工作人员对市场判断失误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实施与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来规范公司的投资风险行为。同时要求参与和实施投资理财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在公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公司投资决定提供合理建议。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即时汇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核查投资情况,以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及时提出,有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并可有效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理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多,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投资理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俞江华先生、唐舜铃女士、黄明君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俞江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结合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等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多,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投资理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科恩特股权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科恩特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20万元人民币收购合力旺持有的浙江科恩特公司14%的股权。
2、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科恩特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20万元收购合力旺控股有限公司(Future Horizon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合力旺”或“转让方”)持有的浙江科恩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恩特”)14%股权 。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通过协议收购等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本次收购完成后,浙江科恩特公司将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力旺控股有限公司(Future Horizon Holding Limited)
2、注册资本:美金10,000,000元
3、注册地:No. 24, Lesperance Complex, Providence Industrial Estate, Mahe, Seychelles
4、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黄元乡
5、经营范围:一般投资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科恩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善县姚庄镇宝群路419号
成立日期:2010-03-02
注册资本:1,200 万美元
实缴资本:1,2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世明
经营范围:电动机、微电机、电机配件的制造,自产产品的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2、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嘉兴诚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美金
■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浙江科恩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争议、仲裁或诉讼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公司的完整权利,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以及因任何担保、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股东权利行使之情形。
四、本次收购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 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综合考虑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2、 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
五、《股权收购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方:合力旺控股有限公司(Future Horizon Holding Limited),一家在塞舌尔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
(一)股权的出售和购买
根据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应向受让方出售和转让全部目标股权,而受让方应向转让方购买和受让全部目标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14%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目前注册资本的金额为168万美元。
(二)购买价格
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目标股权的购买价格为60,200,000元人民币。
(三)股权交割
在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双方应在协议中所规定的有关交割条件被全部满足和/或被有关方放弃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于双方同意的地点或通过远程文件交换的方式,进行协议所拟议的股权转让的交割。
(四)交割时转让方应交付的项目
交割时,转让方应自行或促使目标公司向受让方交付:
1、证明受让方在交割时已支付购买价款的收据;
2、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显示受让方已作为目标股权持有人);
3、目标公司就目标股权向受让方出具的出资证明书;
4、转让方签署的证明;
5、目标公司就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的新营业执照。
(五)违约责任
如任一方发生违约事件,导致其他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该等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全部损失、损害、责任、成本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讼/仲裁费用和律师费。除前述约定外,违约方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使守约方免受任何进一步的损害。
六、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科恩特是从事特种电机开发和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国家认证14项专利。主要产品有制冷压缩机用感应电机、高压电机、低压电机、磁悬浮高速电机、永磁同步电机、磁阻电机,空压机感应电机、永磁同步电机,水冷真空电机、水泵电机等。公司地处浙江省姚庄镇,紧邻上海,享有优越的经济和技术环境,便利的交通和运输条件。
公司制冷产品、空压产品、真空泵产品都会用到高效节能的电机,针对不同的应用领域,对电机的技术要求也有所不同。本次收购完成后,可有效整合公司上游产业链,强化公司与供应商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产品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电机制造业是重要的制造业之一,随着科技的发展,双碳环保政策的推行,电机的功率和效率在不断提升,高效、节能、环保的电机产品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特别是特种电机的制造和应用,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
本次收购股权投资金额为6,02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电机行业面临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内外企业竞争对手众多的挑战,同时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公司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相关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整合公司与上游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交易条款是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本着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实质为外汇远期交易、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外汇利率掉期交易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收付汇,公司日常的收付汇结算不可避免的受到汇率及利率波动的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此,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实质为外汇远期交易、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外汇利率掉期交易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对手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公司预期外汇收支规模和期限相匹配。
6、合约期限及结算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结算。
三、审议程序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种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已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相关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
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已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为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1日15:00~17:00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在“全景网”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全景网”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余昱暄先生、副董事长柯永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长邱玉英女士、独立董事周波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全景网)。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就该项规定,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因适用《准则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准则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2月13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准则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除以上调整之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其他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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