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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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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广佛高速公路已经代垫但有待明确资金来源的管养支出计提的减值准备,因性质特殊,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本年初相比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比年初增加8,000万元,增幅为78.90%,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粤高资本控股(广州)有限公司2023年3月认购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权。

(2)递延所得税资产

比年初减少4,591万元,减幅为35.59%,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正,转回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3)其他非流动资产

比年初增加2,362万元,增幅为282.01%,主要为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广珠段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的预付工程款。

(4)应交税费

比年初增加7,152万元,增幅为98.91%,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应交所得税随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而增加。

(5)其他应付款

比年初增加5,837万元,增幅30.53%,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应付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比年初增加69,842万元,增幅596.88%,主要原因是本期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

(7)应付债券

比年初减少67,977万元,减幅47.59%,主要原因是本期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

(8)递延收益

比年初增加9,561万元,增幅156.53%,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广珠段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10,000万元。

2、利润表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

(1)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期增加8,844万元,增幅8.30%,主要原因是:①报告期内经济复苏,车流量稳步回升;②广佛高速公路自2022年3月3日零时起停止收费。

(2)投资收益

比上年同期减少4,000万元,减幅41.0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转让子公司广东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取得的转让收益以及本期参股公司分红确认晚于上年同期的综合影响。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8,216万元,增幅146.14%,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广珠段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10,000万元。

(2)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期同比减少7,494万元,减幅41.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的税费同比减少。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2,341万元,增幅123.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广珠段有限公司因改扩建工程日常管理费同比增加。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4,099万元,增幅65.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京珠高速广珠段改扩建投资支付现金增加和佛开高速南段共和互通立交等工程项目支付的现金增加。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38,453万元,增幅1281.75%,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广珠段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贷款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苗德山 总经理:汪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苗德山 总经理:汪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苗德山 总经理:汪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芳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3-00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4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准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订第一章第十二条内容,修订为: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2、修订第五章第九十六条至第一百条内容,修订为:

第九十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和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公司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和其他纪委委员若干名。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会议、经营班子会,纪委副书记列席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经营班子会。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生产经营方面重大决策事项;

(五)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人员配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六)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需要向上级监管机构披露的年度综合性报告;

(八)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公司党委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3、新增第一百〇一条内容。

第一百〇一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

公司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4、公司章程原“第一百〇一条”起序号顺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其俊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附二、朱其俊先生简历

朱其俊,男,40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政工师。

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6月至2011年5月,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在中国交通报社工作,历任中通广告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交视讯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在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升格前)工作,任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利通广场营运中心工作,历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2016年8月至2022年2月,在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升格后)商业运营管理分公司工作,历任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期间先后兼任广东高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利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担任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策划营销中心主任;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担任广东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策划部部长,期间兼任广东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其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3-010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