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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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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7版)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624,676.16元,同比增长12.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0,359,003.47元,亏损同比增加10.2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活动,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周三)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相关人员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刘汪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执业准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和保持业务合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等因素,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惠成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关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为: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2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347,498.6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92,626,890.86元。母公司2022年度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7,033,912.80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9,660,803.66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因公司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所以2022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为:“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因公司2022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2年度公司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拟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使用的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该预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之日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长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职工监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薪酬方案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人双方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环科技”)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认真审核后,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核,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需求,拟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3、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联监事惠成峰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谢兰芳

(3)注册资本:104250 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549482

(5)成立日期:2010-10-21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49 号 3 层西部 309

(7)经营范围: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人力资源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专利代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医疗器械 I 类、II 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商标代理;著作权代理服务;移动电信、宽带网络的技术服务;代理记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深圳市腾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广州思迈特软件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华夫

(3)注册资本:1709.3461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585675168H

(5)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4日

(6)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36号第三层05区A、B单元

(7)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8)主要股东:广州云麦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吴华夫、宁波高成泓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价值融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以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相关交易事项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二)交易价格公允性说明

公司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当交易标的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就具体事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

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210,6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4元,共计募集资金1,430,169,804.00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4,662,223.9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75,507,580.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74,703.7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832,87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三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此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尚未签订完成,本公司亦未实际使用该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和7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结构性存款无专门账号,产品代码为2699226765,产品名称为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7天(挂钩汇率看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注2]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为105,500万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43,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30,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金额17,500万元。

[注3]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详见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