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5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对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0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公司总股本由439,069,005股变更为439,039,005股。
2、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春秋转债”累计转股5,628,992股,其中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86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39,039,191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璇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丽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因此,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定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资本验证等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经纬”)、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博大”)、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崴泓”)、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精深”)、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春秋”)、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春秋”)、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英脉”),均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12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上海崴泓、合肥精深、东莞英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公司此次拟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4亿元,约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2.86%,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2023年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0.50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5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0.50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
上述担保共计14亿元,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五年。具体如下:
■
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3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70325482
成立时间:2012-11-13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3910号
法定代表人:熊先军
注册资本:25,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合肥经纬100%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经纬的资产总额180,916.48万元,负债总额93,139.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48%,其中银行贷款45,364.77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80,219.05万元,资产净额87,776.5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83,895.54万元,净利润13,229.96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肥经纬的资产总额167,180.58 万元,负债总额78,631.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03%,其中银行贷款35,177.3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65,985.35万元,资产净额88,549.53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26,329.82万元,净利润 773.02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MA2RKXHN02
成立时间:2018-03-30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中塘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熊先军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汽车配件、五金冲压件生产、加工与销售,蚀刻、ED(电泳)、阳极、喷漆、金属外观件的设计与制造;提供计算机领域内、汽车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合肥博大100%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博大的资产总额97,498.58万元,负债总额 52,826.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18%,其中银行贷款17,508.88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8,603.86万元,资产净额44,672.33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89,069.44万元,净利润10,639.73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肥博大的资产总额98,620.95万元,负债总额53,193.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94%,其中银行贷款16,671.42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9,071.45万元,资产净额45,427.43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7,641.42万元,净利润755.10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8348611XQ
成立时间:2011-10-20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工业园区汇庆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锋
注册资本:4,1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上海崴泓100%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崴泓的资产总额13,863.60万元,负债总额12,339.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01%,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2,035.00万元,资产净额1,523.9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9,129.02万元,净利润-2,151.97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海崴泓的资产总额14,069.93万元,负债总额13,272.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33%,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2,980.73万元,资产净额797.27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088.26万元,净利润-726.71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MA2WPUT610
成立时间:2021-02-22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中塘路190号
法定代表人:熊先军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精密零件技术研发、设计;电子电器装配、注塑、模具、汽车配件、五金冲压件生产、加工与销售,蚀刻、ED(电泳)、阳极、喷漆、金属外观件的设计与制造;提供计算机领域内、汽车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孙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持有合肥精深100%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精深的资产总额73,016.61万元,负债总额65,447.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63%,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65,447.90万元,资产净额7,568.7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0,533.82万元,净利润5,627.47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肥精深的资产总额72,487.95万元,负债总额64,108.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44%,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64,108.53 万元,资产净额8,379.41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0,364.80万元,净利润810.70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9AH9Y79
成立时间:2020-09-09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瑶湖西六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斌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子公司类型: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南昌春秋65%的股份,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春秋35%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昌春秋的资产总额56,410.36万元,负债总额20,532.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40%,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8,418.14万元,资产净额35,878.06元,2022年营业收入13,152.35 万元,净利润-7,430.46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南昌春秋的资产总额60,410.84万元,负债总额26,179.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34%,其中银行贷款1,757.09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4,921.46万元,资产净额34,231.79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6,646.37 万元,净利润-1,646.27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六)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ABXM793D
成立时间:2021-08-19
注册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塘湾路7号(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刘东卫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重庆春秋100%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庆春秋的资产总额9,789.15万元,负债总额4,956.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63%,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135.65 万元,资产净额4,832.93元,2022年营业收入5,742.44万元,净利润-357.52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重庆春秋的资产总额11,392.02万元,负债总额6,403.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21%,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5,569.32万元,资产净额4,988.74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3,402.70万元,净利润155.81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七)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6LDR76
成立时间:2017-01-23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清溪段67号102室
法定代表人:阮强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通信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物联网设备、互联网接入设备、数据处理和存储设备、电子计算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劳保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东莞英脉64.25%的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英脉的资产总额32,720.08万元,负债总额27,564.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24%,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6,961.14万元,资产净额5,155.58元,2022年营业收入21,698.16万元,净利润825.01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东莞英脉的资产总额35,668.59万元,负债总额30,327.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03%,其中银行贷款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9,732.08万元,资产净额5,341.12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2,870.22万元,净利润185.54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3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不超过14亿元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具体担保金额将根据经营需要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8,663,500.00元,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4.31%。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实施。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事项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转3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