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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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流通以及医疗服务等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 制造业”中的“27 医药制造业”。
(二)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为29,111.4亿元,同比下滑1.6%,实现利润总额4,288.7亿元,同比下降31.8%,营业成本累计为16,984.6亿元,同比增长7.8%。截止2022年12月,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为-3.4%。受宏观经济波动及医改政策等影响,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收入有所承压,利润水平随之下滑,增加值累计增速进入负增长,而由于人工成本、原材料、厂房设备折旧费用持续攀升,医药制造业亦面临成本控制的挑战。
(三)行业周期性特点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支配收入日益提高,居民医疗保健重视程度加强,医药消费能力与意愿也逐步提升。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加剧、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医药救助为兜底、医保为基础、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等因素影响,国民药品消费刚需将持续扩大,成为我国医药行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推力,医药行业整体未呈现明显周期性特征,属于弱周期性行业
(四)行业政策趋势
政策端,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产业改革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持续深化,多项规划及政策相继出台,坚定推动着医药行业发展沿着高质量轨道稳健前行。
2022年1月30日,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医保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六项具体目标,包括规模效益稳步增长、创新驱动转型成效显现、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可控、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制造水平系统提升、国际化发展全面提速,并围绕六项具体目标落实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二是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四是推动医药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五是创造国际竞争新优势。《“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水平全面提高。到2035年,医药工业实力将实现整体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产业结构升级,产品种类更多、质量更优,实现更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2022年5月20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提出到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健全,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等发展目标。还提出要推动医药工业创新发展。包括鼓励新药研发创新和使用;加快临床急需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和医疗器械、罕见病治疗药品等,加快审评审批;强化对经济实惠的精神疾病药物和长效针剂的研发攻坚等。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其中提到,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
此外,医药方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等政策出台,细化了医疗机械、疫苗、药品的注册审批管理,完善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网络售药将进入规范化、合规化、严监管的新时期。医疗方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政策出台,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将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医保方面,《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等政策出台,进一步优化带量采购比例,规范和细化品种保量方式,持续推动药械产品国产替代。结合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等政策动态,体现出政府构建中国特色医保制度高质量发展格局的决心。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北大医药拥有50余年医药制造历史,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涵盖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消化系统类、心血管类等多个领域。同时,公司已建立起自主知识产权、仿创技术、技术创新为一体的技术核心体系,研发领域聚焦于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等创新药、高端仿制药和大市场品种,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优化的产品结构和竞争力。目前,公司营销中心已构建起从药品销售、医药流通、医院集采到供应链托管等覆盖全国的医药销售网络和高效的医药流通体系。北大医药将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化能力的仿创结合为一体的医药科技型企业,不断夯实内生基础,积极推进外延发展,引入战略合作,着力提升核心研发能力,形成一批重点产品群,成为行业特色鲜明,有独特竞争优势,在中国医药行业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医药上市公司。
(六)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流通以及医疗服务等业务。简要情况如下:
1、药品研发:公司建立有研发全流程的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拥有先进完备的研发设备和约10000平方米的小试、中试基地。采用自主开发和合作研发两种模式,并将逐渐形成以自主开发为主,同时重视合作研发。在研产品涵盖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等多个领域。
2、制剂业务:目前制剂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上市的制剂产品主要覆盖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消化系统类、心血管类等;此外,公司拥有健全的营销网络和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并能够合法、有效开展药品销售活动。
3、流通业务:通过北医医药、武汉叶开泰两家全资子公司从事第三方药品、器械和耗材的分销、零售、医院集采、药房托管等业务。
4、医疗服务:主要是公司参股的肿瘤医院管理公司控股的迦南门诊从事的肿瘤筛查、健康管理及诊疗等服务。
(七)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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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简述如下:
1、研发模式
技术中心为公司专门的研发机构,建立有研发全流程的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设有合成药物研究所、制剂研究所、分析检测中心,药品注册办公室等,拥有先进完备的研发设备和约10000平方米的小试、中试基地。技术中心可独立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研发全流程,也可开展创新药的药学部分研究工作。技术中心项目开发采用自主开发和合作研发两种模式,随着研发团队的建立与成长,将逐渐形成以自主开发为主,同时重视合作研发,共同助推公司品种补充。
2、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以销定产”原则,综合市场行情、销售计划、库存情况等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GM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典委员会批准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制定严格的内控标准,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以客户为中心的驻地化精细营销管理,通过组建专业学术团队,积极推动专家体系建设,利用学术推广模式进行处方药销售,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医院终端市场。公司同时顺应形势,探索渠道合作等多种模式,与线上电商平台成功建立合作关系,有序推动营销渠道下沉,将生产与销售终端紧密结合,在公司营销空白市场寻得突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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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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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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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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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2022-001)。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为接受金融服务及购买保险等服务。其中,接受金融服务交易内容为银行存款、理财产品、银行贷款(含票据等其他融资)、代发工资等其他金融服务,2022年预计单日最高存款余额及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单日最高贷款余额及票据等其他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3)、《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4),于2022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
3、为化解与医疗集团的关联担保风险事项,公司与该关联担保的反担保方合成集团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二)》,该关联担保风险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担保风险化解进展的公告》(2022-005)。
4、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号)、《关于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宋金松、袁平东、袁宇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2〕7号)。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警示函、公司相关人员收到重庆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2022-006)。
5、2022年1月30日,方正集团书面告知公司,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正式批复,同意平安人寿提出的重大股权投资新方正集团的申请。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股权投资获得批准暨重整进展的公告》(2022-007)。
6、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发布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7、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大医药,股票代码:000788)于2022年3月9日、3月10日、3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2-008)。
8、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大医药,股票代码:000788)于2022年3月14日、3月1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2-009)。
9、为化解公司与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及可能因支付相关费用而导致公司财务损失的风险事项,公司与合成集团签署了《抵押担保合同》,该风险事项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风险事项化解进展的公告》(2022-010)。
10、2022年3月31日,接公司财务部通知,公司存放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及利息共计2.43亿元人民币已足额支取完毕,且公司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账户已全部注销,公司关联存款风险事项已化解完毕。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存款风险事项化解进展的公告》(2022-011)。
11、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复方磺胺甲噁唑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2022-012)。
12、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公司持5%以上股东合成集团《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合成集团拟减持公司股份。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13)。
13、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2-027)。
14、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5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73%。本次交易完成后,合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6,85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66%。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28)。
15、2022年5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5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6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30%。本次交易完成后,合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39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836%。2022年5月12日至5月17日期间,股东合成集团累积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0.4130%。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2-029)。
16、2022年5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5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0%。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东合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2,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2022-030)。
1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北大医药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2年4月29日,北大医药披露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结合上述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金公司出具了2022年第一季度(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持续督导意见。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2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18、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51)以及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
19、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25)、《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32)。
20、2022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方正集团发出的《关于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的告知函》,告知函称,2021年7月5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1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由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负责执行,管理人依法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12个月,自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受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重整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执行完毕。经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申请,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2022-033)。
2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公司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注射用美罗培南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2-034)。
22、公司获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奥氮平片”《药品注册证书》,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2-035)。
23、2022年8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8月15日,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届满,合成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36)。
24、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发出的《关于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合成集团股东发生变更。合成集团现为方正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2022-038)。
25、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合成集团拟减持公司股份。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39)。
2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大医药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北大医药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2年8月26日,北大医药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结合上述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2年半年度(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持续督导意见。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7、为满足公司长远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股东合成集团拥有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125号16层1-6号、22层1-6号、23层1-6号,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18层1-8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共计4,231.57平方米,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总价为含税价人民币33,787,100元。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办公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1)。
28、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渝民终2175号),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风险事项化解进展暨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公告》(2022-043)。
29、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氯雷他定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2022-044)。
30、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公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内容请参见于2022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5)。
31、公司于2022年10月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合成集团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0月29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5,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公告》(2022-047)。
32、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奥硝唑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2-048)。
33、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股东合成集团自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2,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2022-049)。
3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大医药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北大医药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2年10月26日,北大医药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结合上述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金公司出具了2022年第三季度(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持续督导意见。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2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35、2022年11月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70,328,949 股股份已划转至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1.80%。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完成股份过户的提示性公告》(2022-050)。
36、公司收到股东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股东合成集团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51)。
37、2022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关于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告知函》,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持有的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已变更登记至投资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主体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及投资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指定主体珠海焕新方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持有的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已于近日变更登记至新方正集团。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2022-053)。
38、2022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合成集团发出的《关于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告知函》,合成集团股东方正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已变更登记至新方正集团名下。故根据合成集团与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告知函,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和2022年2月23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中所涉股权变更已完成。新方正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平安人寿及中国平安通过新方正集团间接控制公司。根据公开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期报告》,因间接控制公司的中国平安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54)。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3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将该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注射用头孢噻肟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2023-001)。
2、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合成集团告知函,获悉合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60,107,36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上述股份司法冻结申请执行人系新方正集团,法院准予了新方正集团与合成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截止本报告期末,合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69,607,360股。合成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并未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3、2014年9月,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少于5亿元且不超过7亿元。同时,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按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 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3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权。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设立以来,由于历史复杂原因,投资人各方未实际缴纳注册资金,公司也未出资认缴产业并购投资基金,且已超过基金存续期,基金管理公司也未实际开展投资活动,因此基金管理公司提出注销请求,公司同意配合注销工作。经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决定清算并注销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23年3月收到基金管理公司发送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该基金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4、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公司枸橼酸坦度螺酮片经审查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3-00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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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袁平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平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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