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7版)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其智慧化发展也将推动智慧城市、智慧社会的发展。智慧社区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社区场景下的人、事、地、物、情、组织等多种数据资源,提供面向政府、物业、居民和企业的社区管理与服务类应用,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模式的一种社区。
■
■
同为股份智慧社区行业解决方案遵从国家和各地方制定的智慧社区技术标准及建设规范,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通过社区内各类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对人脸、车拍、视频结构化、物联传感数据的全面感知和数据采集,以及各类事件的及时预警及处置,结合“一标六实”数据对人、事、地、物、情、组织的有效管理,以智慧社区服务、社区技战法等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核心,为公安、政法委/综治、街道/社区、物业等多方联合,形成完善的立体化治安防控及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做到第一时间感知防范社会风险,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矛盾问题,第一时间了解相应群众诉求,排除互斥和不合作的“碎片化社区模式”,有效实现社区服务及管理扁平化、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整体型社区模式”。
方案特点
高清监控+人车识别+AI+智能化等技术手段构建社区的智慧安防,包括高空抛物、电动车电梯预警、违停检测、人脸门禁、人/车布控、周界报警等安防场景下的深度应用,通过预防安全隐患,提升社区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特殊人群档案,结合监控、人脸识别等设备,对社区内重点人员进行全面管控。
建立“一标六实”的网格管理体系,通过民生、治安事件自主上报,网格员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做到服务下沉,提升社区综合治理水平。
采用数据汇聚+三维GIS技术,全面覆盖数据的采集、应用、分析,打破各级各子系统的信息“数据孤岛”,建设综合指挥系统平台,社区管理一图看全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立志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219,493,9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超过公司未分配利润可分配范围。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的《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在12个月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换算等值的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总经理郭立志先生160万元;杨晗鹏先生100万元;刘杰先生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副董事长刘砥(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同为的执行董事)年薪为120万元,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其他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董事人员,不因担任董事职务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在公司无行政职务的董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每年领取12万元的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一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每年领取12万元的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四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以上金额为税前金额。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5月22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邮编:518057,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晗鹏
2、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3、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4、电子邮箱:dongmiyhp@tvt.net.cn
5、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35”,投票简称为“同为投票”;
2、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5月1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陈民召集并主持,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在公司无行政职务的监事人员,每年领取8万元的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一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2、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监事人员,每年领取1万元的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上述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以上金额为税前金额。
十、《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8.78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7.1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7.77万元。
3、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金融工具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9.25万元。
三、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累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742.99万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2.70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2.99万元。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郭立志先生,独立董事毛明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晗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其余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准则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公司的部分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在12个月内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换算等值的美元。上述金额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
进出口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业务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或其他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12个月内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换算等值的美元。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逾期,
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公司锁汇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十层1001。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负责人为兰滔,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裙楼540、541、544号房。
截至2022年末,中勤万信拥有合伙人70 名、注册会计师 351 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86名。
中勤万信2021 年业务收入 40,731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7,882 万元,共计为31 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 年报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1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4,154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3 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2 份,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丽敏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志光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凯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0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75.00万元。2023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