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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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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9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冠电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冠电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冠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未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012,323.16元,其中2022年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78,842,622.93元。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及董事会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2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109,1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221,83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 34.53%。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5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樊崇、贾娜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阳市信臣东路 88 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 年 5 月22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 88 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3 年 5 月 21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 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 件 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 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 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 88 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73000

会务联系人:刘艳娜

联系电话:0377-63199188

传真:0377-61635555

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 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 2023-01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于2023年4月 27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樊崇、徐学亭、贾娜、王海霞、吴希慧现场参会,马英林、盖文杰、郭洁、崔希有视频参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樊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工作,达成2022年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2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樊崇、贾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披露该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 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张永耀、李园园现场参会,方勇军视频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一致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未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人员的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3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冠电气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田丽梅女士的辞职报告,田丽梅女士因年龄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田丽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田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该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田丽梅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进行平稳交接,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其退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田丽梅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田丽梅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