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共计募集资金53,3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8.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301.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4.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分别与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上海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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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销户情况
因公司存放在上海银行北京安贞支行(账号:03003923001)的超额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账号:632030021)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结项。
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普通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