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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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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继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晓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叶继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晓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继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晓敏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3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下属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下属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39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3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监事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3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3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下属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为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下属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湖北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宏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有关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湖北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潜江市杨市街道办事处章华南路特1号

3、法定代表人:叶继革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2年4月28日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自成立至今,江宏公司一直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未开设银行账号,无财务数据。

二、注销下属公司的原因说明

江宏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实质性业务,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经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江宏公司。

三、注销下属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江宏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本次注销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4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监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5,000万元及相关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2018年度公司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计提坏账准备2,500万元,2019年度结合一审判决结果,考虑相关金融资产在整个预计存续期的所有合同条款估计现金流量,补提坏账准备2,500万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000万元。本次申请监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检查专递邮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4月21日出具的《受理通知书》(高检控民监受【2023】59号)。因申请人中珠医疗与被申请人杭州忆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忆上投资”)、杭州上枫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枫投资”)、江上、浙江康静医院有限公司(原浙江爱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德”或“浙江康静”)、杭州爱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爱德”)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珠医疗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最高法民终137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申请监督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与忆上投资、上枫投资、江上、杭州爱德、浙江爱德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对一审、二审判决均存在异议,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初67号民事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137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反诉请求,改判驳回各被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9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3704号),驳回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号),2021年6月1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号),2021年9月11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号)。

因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3704号)存在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民事监督申请书》,请求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3704号《民事裁定书》提出抗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民事监督申请书》的基本内容

申请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1:杭州忆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被申请人2:杭州上枫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被申请人3:江上

被申请人4:浙江康静医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5:杭州爱德医院有限公司

受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1杭州忆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被申请人2杭州上枫投资合伙企业、被申请人3江上、被申请人4浙江康静医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5杭州爱德医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137号《民事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3704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申请抗诉。

请求事项:

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3704号《民事裁定书》提出抗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三、《受理通知书》的基本内容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杭州忆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杭州上枫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江上、浙江康静医院有限公司、杭州爱德医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最高人民法院 (2020)最高法民终137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四、本次再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计提坏账准备2,500万元,2019年度结合一审判决结果,考虑相关金融资产在整个预计存续期的所有合同条款估计现金流量,补提坏账准备2,500万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000万元。本次申请监督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3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房地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一一医药制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7,493,820.06元,总体较上年同期减少3.82%,主要原因为地产板块、中心合作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本期医疗器械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32.99%,主要为拓宽产品代理和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增长。

本期医院收入较上期增长13.56%,医院板块保持了稳步小幅增长趋势。

二、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上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