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管理人的通知,根据《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约定,公司管理人将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12个月内处置相关股票专项用于解决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概况
2022年11月29日,湖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浙 05 破 4 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2022年12月27日,湖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浙 05 破 4-2 号,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关于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安排,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自愿将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时可得的转增股票30,429,421股(10转2.5股部分)专项用于解决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尤夫控股不能全部承担的情形下,由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以担保的资金或者股票予以补足。具体而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所需的抵偿债务的股票以尤夫控股前述转增股票承担,所需现金由管理人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12个月内以市场价格处置前述尤夫控股抵偿债务后的剩余股票合计27,075,862股进行筹集,不足部分由上海垚阔以其提供担保的资金或股票承担。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