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永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蔡永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永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4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薛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薛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薛玲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薛玲女士在任职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薛玲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蔡晋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王伟先生简历:
王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4年2月加入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现任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职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截止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 以上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3.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79,269.00万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万元,募集现金48,411.8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5.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566.1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7.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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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截止2023年3月31日):
■
(二)项目终止原因
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生产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及检测设备,提升设备的自动化程度,降低人工依赖,提高生产效率,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系列进行扩产,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中高端产品市场的竞争实力,进而提高盈利能力。近年来受地缘政治、经济下行等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减少,紧固件市场规模有所下降。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市场趋势及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公司现有产能已能满足目前市场需求,继续投入建设该项目,则资金利用效率较低,产出效益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的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自身发展战略所做出的谨慎决策,终止该项目不会对现有核心业务经营及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四、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自身发展的战略,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终止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终止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是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自身发展的战略,且出于未来公司整体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晋亿实业本次终止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晋亿实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1亿元,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 委托理财的类型:购买国有银行及其他股份制上市银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号)。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二)委托理财金额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1亿元,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授权期限内委托理财额度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理财产品类型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国有银行及其他股份制上市银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1亿元,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5亿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对象均为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编号:临2023-01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到会监事的审议,会议以计名和书面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8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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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8.79%股份的股东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 8 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