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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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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6版)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职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通过对组织机构的优化调整,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率。本次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安全技术部、技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企业文化部、民爆市场部、爆破事业部、锂业生产运行中心、雅锂建设项目部、矿山事业部。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变更情况

公司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原项目整体计划投资236,491.1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5,700.00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1.08%。截止目前,该募投项目已投入50,135.07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为61,686.14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

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已建成一条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拟将项目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将纳入雅安锂业三期同步规划与建设。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成 3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时间 2 年;二期建成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生产线,在一期达产后启动建设,建设时间 2 年。本项目总投资 236,491.18 万元,工程建设投资(含增值税)207,744.25万元,建设投资(不含税)187,960.53 万元。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448,666.00万元,年均净利润 58,301万元。

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一期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已建成投产,首批产品的多项理化指标和磁性异物等均优于国家电池级产品标准。由于公司在该生产线的建设过程中对生产过程的自控水平进行了重点提升,使其实际用工和能耗指标在一期的基础上大约有20%的下降,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极大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为三期项目的实施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经验。

截止目前,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对锂业板块的发展战略进行了重新定位与规划,在结合公司上游资源保障和下游销售渠道的拓展情况,拟通过扩能建设以加快锂产业发展,实现锂业务战略目标,因此,拟将“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该生产线的建设纳入雅安锂业三期同步规划与建设,这样将会使建设成本得到更大地节约,项目建成后与三期其他产线更好地形成规模效益,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三)已履行的备案及环评程序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备案手续已完成,目前项目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雅安锂业第三期年产10万吨高等级锂盐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备案名称为: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四川雅安

4、项目建设内容和周期:新建电池级氢氧化锂产能6万吨(按两条3万吨生产线进行建设),电池级碳酸锂产能4万吨,本工程项目建设期为2年,计划于2024年底建成。

(二)投资计划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294,027.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8,551.87万元,建设期利息5,475.59万元,全额流动资金50,000万元。建设投资中含设备购置费109,266.64万元,主要材料费10,660.88万元,安装工程费12,602.52万元,建筑工程费78,699.92万元,其他建设费27,321.91万元。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其中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1)锂产品应用广泛,发展空间大

锂产品在现代工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电池工业、陶瓷业、玻璃业、铝工业、润滑剂、医药、制冷剂、核工业、有机合成及光电行业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有广泛的应用。由于锂及其化合物产品性能优异,用途非常广泛,被称为许多工业产品生产的“工业味精”。锂作为电池材料的大量应用,更被誉为“能源金属”。随着技术的进步,锂产品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需求保持较快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根据SQM公司分析,近年来世界锂产品的需求年增长率保持在7%左右,超过同期世界经济的增长速度。我国作为重要的新兴经济体,近年来经济一直保持了快速增长,对锂产品的需求增长也保持了较高水平,预计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其需求增长率仍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由于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端锂产品需求强劲,特别是动力电池、特种工程塑料、玻璃陶瓷和有机合成等领域需求旺盛,成为锂产品行业主要增长点。随着世界锂产品消耗量的日渐增加,锂产品的生产和发展直接影响着工业新技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标志着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加快锂资源的开发建设,丰富锂产品种类,提高锂产品附加值,成为我国锂工业的紧迫任务。

(2)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旺盛,将拉动三元材料及磷酸铁锂材料需求增长

2020年9月,习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明确中国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时间表。2020年1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在“双碳”目标下,国家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政策,鼓励和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为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市场占有率达25.6%,对比此前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制定的“2025 年新能源汽车销售量达到新车总销量的 20%”的目标已提前完成。同时,据海关总署数据,中国汽车出口量居全球第二,仅次于日本,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已占全球三分之一。

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景气度提升,锂电池企业扩产及正极材料订单增长等综合因素影响,中国正极材料产量同比增长113%至130万吨左右,叠加中美联手推动储能的利好,对于氢氧化锂和碳酸锂需求拉动明显,新能源汽车成为碳酸锂需求最主要来源。2022年我国碳酸锂产量39.50万吨,同比增幅约为32.5%,氢氧化锂产量24.64万吨,同比增幅约为29.5%。在用量上,1GWh磷酸铁锂电池生产平均需要 625 吨碳酸锂;在三元电池中,1GWh 容量的电池平均需要684吨碳酸锂。据韩国SNE Research统计,2022年全球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517.9GWh,同比增长71.8%。高工产业研究院(GGI)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为1485GWh,产量为 1782GWh,折合碳酸锂用量为115.16万吨LCE。

随着宏观经济的适度恢复,海外需求及新能源出口继续发展等有利因素,将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同时,储能的高速增长将为锂产品迎来新的发展阶段。从中下游扩产来看,下游电池厂、正极材料扩产激进,将进一步增强对动力电池的需求,带动磷酸铁锂材料以及三元材料需求的持续增强。

(3)项目符合公司锂产业战略定位,将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氢氧化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配有碳酸锂产能,生产工艺水平和装备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积淀了大量的工艺诀窍和技术诀窍,确保了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同时,公司与国内外头部正极材料企业、电池厂商及车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销售渠道的不断拓展能够保障公司锂产业的持续发展。近年来,公司通过产业整合将锂业务延伸至上游资源端,未来将实现自主可控资源 50%以上的占比,从而满足公司锂盐产线扩张对资源的需求,并为公司创造可持续的经济效益。

伴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的持续发展,公司的主要客户对氢氧化锂和碳酸锂的需求量也将大幅提升。公司产能规划主要基于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新增产能规划带来的锂盐需求增量,随着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效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2、项目选址

厂址位于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项目选址符合雅安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雅安工业园区的总体功能定位,该地具有便捷的交通,优越的地理位置,园区通讯、公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该项目规划用地总计约942.8亩,项目占用土地属于土地资源部门批准的规划工业用地。

3、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

本项目投资较大,涉及到的产品主要有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面临市场方面的风险主要是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产能不断扩大等方面。电池级锂盐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宏观经济走向息息相关,且产品收益对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较高。如果未来越来越多的厂商加入竞争行列或老厂商不断扩大产能,将使整个行业竞争更加激烈。

公司将在技术选择上立足高启点,积极采用先进技术,生产高端产品;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制定适销对路的营销策略,开拓稳定的目标市场;寻找潜在的目标客户,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强化产品的售后服务;同时,积极进行价格预测,合理确定各年度及年度内各月份的开工率,在恰当的时点进行维修,以尽量将价格风险降到最低;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加强管理,节能降耗。

(2)技术风险

与本项目类似的工艺装置,已在国内建设许多,雅安锂业也已建成一二期项目,拥有较为丰富的运营实践,因此整体看,本项目工艺、设备风险不大。考虑到对新建装置运营的理解、掌握需要一个过程,会给项目会带来一定风险,特别是在试车及运营的初期阶段。

公司将在设计及试车阶段,加强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利用已有的工程建设、运营经验,校验、优化、运用新技术,使之转化为自身竞争优势;在成套工艺系统技术合同中,斟酌相关条款,分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为了确保装置工艺技术先进、设备可靠,降低风险,后续工作中可考虑对国内同行业进行调研考察,充分吸收各企业的先进经验;对关键设备的制造企业,进行加工能力、检验能力等的考察评比、落实。

(3)人才风险

是否拥有相关的技术、管理人才队伍是新建化工装置能否一次试车成功、迅速达产并在随后的生产运行中保持长周期、高负荷生产的重要制约因素。雅安锂业在生产经营中培训、积累了大量人才,对项目的实施非常有利。从员工主体对现有化工装置的操作经验等来看,项目建成后组建高水平的操作、运营团队风险不大。

公司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依托工厂管理骨干、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经验的员工,按照新建装置工艺技术的特点尽早制定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安排对内培训,重视上岗前和工作中的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工厂的生产能够安全、稳定、低能耗、长周期运转,提高企业效益。同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采用以待遇、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深造留住人才,规避潜在的人才风险。

(4)社会稳定性风险

当前,民众环境、安全意识逐步增强,频发的环境、安全事故及日益恶化的大气、水体环境,使化工装置的建设、运营变得更加敏感。由于民众的不了解、误解、以及建设、运营过程的环境、安全事故在一定的条件可能升级为群体事件。

公司将组织落实各项目环境、安全措施,强化管理,加强操作培训,严格操作规程,避免发生重大的环境、安全事故;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时将不利社会影响降到最低;营运过程加强宣传、沟通,配合园区让民众了解生产情况,及环境、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减轻民众疑虑,增强对项目的信心。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假定未来生产出的主要产品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分别按30万元/吨和32万元/吨进行测算,项目建成投产后第 1 年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的 30%,第 2 年达 80%,第 3 年开始达 100%生产能力,则三期项目整体达产后将实现年均销售收入3,119,198.88万元,年均净利润78,801.55万元。由于公司已建成的一二期项目与三期项目在同一个园区内,必将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对公司业绩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锂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锂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并提高锂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和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天风证券同意雅化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5、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4名激励对象全部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25日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5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14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12,042,100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5月16日。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具体如下: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5月15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综上,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1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解锁条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本次1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1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邹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庆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邹庆先生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邹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庆先生持有公司1,413,202股份,辞职后将履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中关于离任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由于邹庆先生的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选举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胡冰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胡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1年9月至2001年12月历任雅安化工厂工人、技术员;2002年1月至2003年11月任四川省雅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2003年12月至2009年5月历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主管;2009年6月至2012年5月历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总部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6月至2022年3月历任雅化集团雅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任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公告披露日,胡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冰女士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孟岩先生、董事会秘书翟雄鹰先生、财务总监杨庆女士和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2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郑家驹先生、罗华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拟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审议《总经理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3CDAA6B0324)。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1,445,683.79万元,比上年增加921,549.72万元,增长17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825.79万元,较上年上升384.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89,082.93万元,较上年增长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精神,经董事会研究,就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10,000,054股的总股本1,142,562,46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53,700.44万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奥博”)、凉山龙腾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腾爆破”)、乐山市沙湾区昌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昌平爆破”)、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立安科爆”)、攀枝花市瑞翔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翔爆破”)、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六家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了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瑞翔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金奥博的日常关联交易授权额度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4,020.7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3,020.75万元主要是因为金奥博2022年7月并购了天津泰克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亦为公司硝酸铵供货商。董事会认为这是基于金奥博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差异,同意上述超过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高欣、翟雄鹰、梁元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参考本公司所处区域经济水平,结合行业及本区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长:180-260万元/年;副董事长、总裁:100-150 万元/年;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50-100万元/年。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公司目标任务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在上述标准范围内予以确定并兑现。

(2)为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作用,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继续执行2021年确定的薪酬激励政策:即从2021年起三年内(2021年~2023年),公司利润总额与前三年(即2018~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平均值相比,增长部分的10%作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具体执行由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履职情况研究确定。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考本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辖区上市公司以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因公司事务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雅化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3CDAA6B03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0、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根据其实际工作量具体决定审计报酬等事项。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1、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金恒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担保期限为两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在公司提供担保时,金恒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出具反担保函,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上述三个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15、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上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1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避免和降低投资损失、控制投资风险、规范投资程序和控制过程,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控管理需要,对原《对外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上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对外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7、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职能,公司对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安全技术部、技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企业文化部、民爆市场部、爆破事业部、锂业生产运行中心、雅锂建设项目部、矿山事业部。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18、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锂产业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19、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4名激励对象全部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董事高欣、孟岩、梁元强、杨庆、翟雄鹰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1、关于审议《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为响应利益相关方期望,展示公司服务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同意公司披露《2022年度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ESG管理现状,有效回应了社会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ESG情况的关注,有利于加强环境与社会风险的管理,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与声誉,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2、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开始;

②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7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之议案6.0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或信函须在2023年3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邮件发出后需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19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联系方法:

(1)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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