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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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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0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023年度,公司拟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10万元/年,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袁微微女士、袁烨女士、涂友冬先生回避表决。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按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郭旭辉先生、袁微微女士、袁烨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十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 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核查意见;

5、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3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胡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5月16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ecurity@jwele.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 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security@jwel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9

2、投票简称:智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授权委托书需填写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签名,如委托人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10点2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制定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268.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08.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9.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4.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1.6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084,629.0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0,797,153.1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提取净利润的10%即 8,079,715.32元作为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72,717,437.8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49,468,574.4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2,186,012.33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249,1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966,28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关于分红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关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实际业绩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拟定为:针对在公司领酬的监事,如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按其在公司所担任非监事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额外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