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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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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9版)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降低汇率波动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因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境外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是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通过锁定换汇成本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投资期限内交易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交易工具为远期结售汇。交易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收付汇款期间相近,且金额与预测收付汇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4、交易场所/交易对手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投资期限及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交易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6、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公司开展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5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投资期限内交易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全球经贸关系及经济发展趋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2023年公司因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不利影响。该项业务是为满足公司自身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间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间

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间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4、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 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可能出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并在质押票据到期后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产生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投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及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公司及子(分)公司购买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分)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分)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其获得的投资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分)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分)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8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

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23,726.49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a.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b.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 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c.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营业利润23,726.4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的披露的情况

为解决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历史债务问题,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子孙炎午先生、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延长股权转让金及相关款项支付期限的沟通函》,对以资抵债方案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预案暨调整股权转让金支付期限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变更原因

自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子孙炎午先生、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上述相关承诺后,一直积极致力于履行承诺,其中孙洁晓先生已经超额完成承诺(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公司的议案》,决定原以资抵债方案不再继续推进,并经与控股股东协商,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用于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以及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抵押给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威马控股合计3.27%股权及上海房产,将全部抵押给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及债务人欠款的增信措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根据双方对方案的调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原有的承诺内容相应作出变更。

三、本次变更内容

为了顺利推进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事项的进行,对原以资抵债方案进行调整,部分承诺内容相应作出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

“(2)同意使用孙炎午先生通过SSS ZNTO FLS Limited.持有的威马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抵偿给春兴精工。该部分资产用以抵偿约3亿元股权转让款,具体抵偿的股权比例与价格将依据评估报告以及与贵司最后协商确定。

(3)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支路160号1层027室等(沪房地长字(2009)第011712号)、160号2层141室等(沪房地长字(2009)第011711号)及168号3层153室等(沪房地长字(2009)第011714号)房产,总体建筑面积为2983.39平方米;将依评估价值抵偿给春兴精工,经评估机构初步测算,预估价值在5,000万-6,000万。

(4)在资产(3)(即上海房产)能顺利过户的前提下,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可以偿还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本金共计3.94亿元,不足部分将以现金或其他资产补足。

(6)因本次股权交易产生并由孙洁晓先生承担担保责任的惠州泽宏的业务欠款还剩余8,200万元,将以孙洁晓之子孙炎午先生持有的相应的威马控股部分股权抵押给春兴精工,该抵押工作预计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债务余款8,200万元预计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以现金或其他资产补足。”

变更后:

“(1)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用于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即孙洁晓先生持有的上海房产抵押给上市公司;孙洁晓家族持有的威马控股2.67%股权向公司提供让与担保,威马控股0.6%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孙洁晓家族持有的3.27%的威马股权全部用于担保公司债权的实现。

(2)孙洁晓先生及债务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往来款的支付。”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取消承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部分承诺。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推进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不会对公司相关经营造成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承诺人变更部分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变更部分承诺。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函。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2021年度不存在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1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长俄,200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璐,201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7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3月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4家上市公司、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26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通过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往年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的核查,对其业务经验、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能力及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续聘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20年9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分别向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有限”)和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虞芯投资”)出售其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45.33%和34.6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钧兴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钧兴”)拟分别向盈方微有限和虞芯投资出售其持有的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45.33%和34.67%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徐非实际控制的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瑞嗔”)拟分别向盈方微有限和虞芯投资出售其持有的华信科5.67%和4.33%股权,以及分别向盈方微有限和虞芯投资出售其持有的World Style 5.67%和4.33%股份。

2020年9月25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华信科、World Style股份;交易对方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钧兴支付本次交易首期款共计4.2亿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本次出售华信科、World Style 80%股权交易价格为9.2亿元,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剩余5亿元股权转让款余款根据标的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分期支付。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钧兴已足额收到盈方微有限、虞芯投资支付的第二期款项(即余款第一期)19,454.55万元及第三期款项(即余款第二期)1.4亿元。

二、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安排内容

1、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人为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徐非及上海瑞嗔,根据各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业绩承诺如下: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即模拟合并口径的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000万元和13,000万元,累计不低于3.3亿元。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最终出具的审核报告载明的金额为准。

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交易对方将于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期间每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以审计机构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利润补偿安排

(1)补偿金额计算方式

春兴精工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钧兴合计向交易对方业绩补偿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①2020年业绩补偿金额

2020年业绩补偿金额=(2020年承诺扣非净利润数一2020年实现扣非净利润数)×2×80%。

②2021年业绩补偿金额

2021年业绩补偿金额=(截至2021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2021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2×80%一已补偿金额。

③2022年业绩补偿金额

2022年业绩补偿金额=(截至2022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2022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2×80%一已补偿金额。

如果上述第③款提及的“2022年业绩补偿金额”小于0,则交易对方应将截止2022年度末已经补偿金额的全部或部分退回给春兴精工及上海钧兴(“退补金额”),退补金额按照2022年业绩补偿金额数值的绝对值取值,退补金额以春兴精工及上海钧兴已补偿金额为限。交易对方应在当期审核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向春兴精工及上海钧兴支付退补金额。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202号),深圳华信科与World Style 2022年度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532.34万元(计提超额业绩奖励之前),2020年-2022年累计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364.47万元,未完成累计承诺数33,000万元,完成累计业绩承诺的95.04%。根据利润补偿安排,公司需要补偿2,616.85万元,该笔补偿金将从交易对方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款第三期款项中予以扣除。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章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章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章碰,男,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22年9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止目前,章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传真号码:0512-62625328

电子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债务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苏州卡恩联特”)以其持有的北京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88.18%股权向公司提供让与担保,用于担保公司债权的实现。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1、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概述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公司的议案》,对于本次以资抵债涉及的主要资产,威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控股”)部分股权,公司董事会关注到,截至目前,威马控股仍在继续推进借壳上市事宜,考虑到威马控股能否如期上市,仍具有不确定性,出于切实保护公司自身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中止原以资抵债方案。经与控股股东及债务人协商,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用于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以及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拟抵押给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威马控股合计3.27%股权及上海房产,将全部抵押给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及债务人欠款的增信措施。

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持有的上海房产的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毕。经与控股股东及债务人苏州卡恩联特等相关方协商,债务人苏州卡恩联特同意以其持有的北京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88.18%的股权(即其间接持有的威马控股2.67%股权)向公司提供让与担保,其家族持有威马控股0.6%的股权已质押给公司,本次让与担保协议生效后,相当于孙洁晓先生家族持有的3.27%的威马股权已全部用于担保公司债权的实现。

2、关联关系说明

苏州卡恩联特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洁晓先生,孙洁晓先生目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89%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

3、审批程序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袁静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大道西162号一期厂房一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XHWF71G

经营范围:光通信设备和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 东:孙洁晓(80%)、吴磊(20%)

苏州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让与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2018年12月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乙方在该等协议提及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和CALIENT Technologies, Inc. 25.5%股权转让交易项下存在尚未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价款。甲方、乙方和孙洁晓于2022年12月9日签署了《有关应收款项的补充协议》,就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以下简称“主债权”)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2)为保障甲方主债权的实现,甲方和乙方于2023年4月7日签署了《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乙方将其持有的北京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88.18%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抵偿给甲方。《资产抵债协议》约定协议的生效待甲方完成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包括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因甲方无法就以资抵债交易完成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资产抵债协议》未发生效力,甲方已根据《资产抵债协议》第18.3.1条终止《资产抵债协议》。

(3)乙方已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办理完成登记在甲方名下工商手续,各方同意该等标的股权的工商登记构成股权让与担保。

现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让与担保事宜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在本协议中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主债权:如鉴于条款(1)中所定义,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主债权金额为【362650000】元。

(2)标的股权:如鉴于条款(2)中所定义。

(3)主合同:指甲方、乙方和孙洁晓于2022年12月9日签署的《有关应收款项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担保方式

2.1为保障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将标的股权登记在甲方名下,如乙方未能按时清偿全部债务,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处置标的股权。

2.2于本协议签署日,标的股权已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无须就持有标的股权向乙方支付任何交易对价。

2.3各方确认,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简版的股权转让协议用于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简版股权转让协议仅供工商登记之用,不视为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真实的股权转让。简版的股权转让协议条款与本协议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条担保范围

3.1乙方的担保范围为甲方主债权、乙方因违反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产生的利息等,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2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甲方就主债权的实现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4.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标的股权的回购

5.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无偿回购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届时各方应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1)乙方按时足额向甲方清偿了主债权;

(2)担保期间未发生乙方违反主合同及本协议的任何情形。

第六条甲方对标的股权的权利限制

6.1甲方确认,担保期间乙方仍为标的公司的实际股东,甲方仅在担保期间名义上代乙方持有标的股权。甲方将依据乙方指示并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不限于以标的公司股东身份参与标的公司相应活动、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依法行使标的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6.2担保期间,除非甲方为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担保物权之外,甲方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标的股权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

第七条担保责任的承担

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担保责任:

(1)乙方未能在主合同确定的日期或各方同意的其他期限内清偿主债务;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重整或和解、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歇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以及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3)乙方违反主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义务、承诺或保证的;

(4)乙方或乙方发生危及或损害甲方权利实现的其他情形。

7.2发生本协议签署约定的乙方应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时,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将标的股权折价,对标的股权予以拍卖、变卖,甲方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卖得股权款在扣除届时乙方尚未归还的整体债务后仍有余款的,甲方应将余款(如有)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若卖得股权款无法覆盖届时乙方尚未归还的整体债务的,乙方仍应继续向甲方清偿债务,直至主债权清偿完毕止。

7.3除非甲方另行指定,乙方履行担保责任时按以下顺序(同一顺序按照各项金额比例)进行清偿:

(1)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2)乙方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

(3)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应付的主债权;

(4)乙方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第八条主合同的变更及其他担保

8.1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违反主合同的规定,而甲方选择对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延期的,则乙方对延期后的债权继续提供担保。

8.2如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任何主合同条款,乙方同意对于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无须另行取得乙方同意。

四、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接受关联方即债务人的让与担保的方式,作为对公司债权的保障措施,可就上述资产处置后的价款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能进一步保障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按时、足额偿还欠款,并继续督促、协助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梳理可偿债资产。

五、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无。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本次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相关材料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查阅了本次让与担保的协议,相关条款清晰合法合理,了解了让与担保物的相关情况,认为本次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经过了公司的慎重论证,用于让与担保的标的不存在冻结、抵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本次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整体上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的发展。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事项符合现行的相关法规的要求,针对原以资抵债方案中作价抵偿给上市公司的威马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以让与担保的形式用于担保公司债权的实现,能够保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对《关于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因此,我们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并同意。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股权让与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4de8Iw3kG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一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独立董事(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de8Iw3kG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