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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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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通信网”和“数字屏”为核心业务发展战略,前瞻布局高通量卫星和5G融合通信,以福建为中心,辐射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打造融合卫星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应急通信及海洋经济运营为一体的通信网。公司依托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显示主板研发制造能力,打造以高度定制化屏显终端为“容器”,搭载海量应用加自由定制智慧云屏系统的达华数字屏,并凭借“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实力以及掌握的各种前沿数字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终端+系统应用产品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不适用。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还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福建昊盛,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融圣先生。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2022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郭世亮先生、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梅慎实先生、岑赫先生、刘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42,446,928.19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23,805.06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42,446,928.19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23,805.06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讨论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备案,同时告知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及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从整体上看,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7,5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7,500万元。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刊登在 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950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84,150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2022年发生同类交易929.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智能”)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星汉智能采购原材料,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向关联方星汉智能销售产品,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委托关联方代采购设备,租赁关联方设备等,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15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韩芝玲女士、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韩芝玲女士、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ODI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100%股权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刊登在 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均未达到对应考核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84.50万份,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32.30万股,回购价格为2.7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3,613.148万元加上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79.51万份,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38.54万股,回购价格为2.8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77.4536万元加上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无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在 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一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8、9为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议案8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均需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曾忠诚先生需回避表决,议案7、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下转506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还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文件。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景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鑫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景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鑫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