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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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议案8、议案9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提案11、12、13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 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复印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8: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7699188
传真:0533-7699188
联系人:陈婉君
邮编:255400
2、会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8”
2、投票简称:“齐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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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议案11,采用等额选 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议案12,采用等额 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议案13,采用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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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通过融资融券持有本公司股票,需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办理营业部对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方可参与现场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董事陈晖先生因失联,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在《2022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王贺军先生、刘海波先生、林丹丹女士、张元荣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新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车成聚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修订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王咏梅女士、王鸣先生、刘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李庆文先生、车成聚先生、祝振茂先生、赵明军先生、朱辉女士、王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2、4、5、6、7、10、11、15、16、17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海波,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刘海波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70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2022年度,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
注【1】: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2020年8月28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5,147,398.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2】:2022年6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注【3】:详见本报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说明。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5,001.6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55,000万元;现金管理支出余额0.00万元;未置换的以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累计1,903.18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1,523.72万元;专户存储余额为79.5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0,016,447.98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在公开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785,147,398.59元,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12号)。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5,147,398.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2020-075)。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0年9月11日,经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0-086)。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全额偿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63)。
2021年7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1-066)。2022年6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款项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2-074)。
2022年6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2-077)。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5亿元,该笔款项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1亿元。在21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0-076)。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1-07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万元。
2022年度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的相关信息能够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鸣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候选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咏梅,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王咏梅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鸣,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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