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王鸣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
丙烯酸丁酯项目建成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的议案》,为实现公司产业链上下游的联动,实现产品的多样化,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投资建设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目前,公司投资建设的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生产线已建设完工,装置流程已全线贯通并顺利产出合格产品,实现一次开车成功。该项目投产后,将实现同70万吨/年PDH装置上下游联动,能够有效减低生产成本。后续公司将根据装置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相关工艺参数,使装置尽快达产。
公司投资建设的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具有环保、节 能、高效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该项目的建成投产,能够满足公司自身产成品的循环利用及往下游产品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发挥产业一体化优势,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产品效益最大化。
由于项目从试生产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项目产能的释放需要一个过 程,且即使全面达产,亦有可能面临因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 响,导致项目效益不如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咏梅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刘海波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6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6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使用风险,降低资金周转压力,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6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6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1)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 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资产负债率情况进行调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适用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 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89号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民营园花山西路200号
注册资本(万元):16,000
经营范围:工业催化剂、石油加工助剂、化学试剂、化工产品(以上四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业催化剂复活(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海河路333号
注册资本(万元):24,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齐翔腾达(淄博)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杨坡路206号1103室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淄博齐翔腾达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9楼
注册资本(万元):2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注册资本(万元):284264.803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淄博腾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淄区金山镇南仇村西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经营范围:脂肪酸、甘油、脂肪胺、硬脂酸、脂肪酸钠皂、歧化松香酸钾皂、 复合防老剂、吊白液、聚合甘油、仲胺、脂肪胺聚氧乙烯醚的生产销售;聚乙烯、 乙二醇、丁苯橡胶、顺丁橡胶、塑料产品助剂、石油产品助剂(以上六项范围不 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储存)、熟松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余额274,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5%。公司无逾期及涉诉的对外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规范加强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年度担保总额度进行预计并履行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内部担保额度560,000万元,主要用于被担保方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作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被担保方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可能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
八、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2022年度财务概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财审2023S013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33,796,391.02元,减提取法定公积金49,253,928.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721,604,273.23元,减报告期内支付2021年度股东的分红0元,截止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06,146,736.15元。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以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原则为前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股东回报,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42,788,8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4,846,212.48元(含税)。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以分配总额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 分配比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2年公司新建及扩建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公司第四个六年发展规划已基本收官。为了回报股东,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也为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出前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信用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4,612.85万元,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22年度报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4,612.8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441.25万元,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441.2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67%。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2年度拟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坏账准备6,328.78万元。
单位:万元
■
2、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2年度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527.93万元。
单位:万元
■
3、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2022年度拟对合同资产计提跌价准备51.66万元。
单位:万元
■
4、无形资产
2022年度,由于公司存货存在较大幅度减值预期,公司前期在研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也相应存在减值风险,故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4,590.33万元。
单位:万元
■
5、商誉减值准备
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业务收入略有下降,不排除未来收入继续下降的可能,进而导致未来利润下滑,因此公司判断其商誉出现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8,121.8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 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后,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 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2021年度财务概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财审2022S010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92,636,685.63元,减提取法定公积金212,405,109.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41,367,550.51元,减报告期内支付2020年度股东的分红499,994,853.04元,截止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21,604,273.23元。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建及扩建项目较多,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新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2022年度将是公司扩张升级的一年,公司新建及扩建项目较多,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设备款项支付、土地款支付及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的顺利推进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 项目建设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远期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41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齐翔”)、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齐翔设备”)、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资产”)、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30,254.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蒸汽、提供房屋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房屋租赁及采购关联人的产品等。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9,764.24万元。
天辰齐翔、新齐翔设备、齐翔资产为公司关联方,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为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关联方。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如下的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关联董事车成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3.98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8日
住所: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新化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孙武芝
经营范围:对母公司授权的资产管理经营,对外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代收水、电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8,296.83万元,净资产1,810.95万元,净利润-93.03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董事车成聚先生为齐翔资产的主要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齐翔资产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从齐翔资产的经营资质和财务指标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二)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新化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樊高锋
注册资本:1080万元
经营范围:在建筑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配套土建;设备管线清洗;购销有色金属(不含金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建筑及装饰材料、保温保冷材料、粉煤灰、汽车配件、电气仪表、油漆涂料、橡胶和落地胶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玻璃及制品、机电设备、备品备件、五金工具、密封件、垫片机械配件、矿泉水;废铁及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物业管理、代收水、电费;房屋及活动板房租赁、汽车租赁、机电仪设备检修;销售维修阀门、旧桶、工具柜、铁包装箱及办公设备;废旧物资回收;环境绿化、保洁;货物装卸、仓储、包装。主食、热菜、凉菜,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公司使用):招待所(限分公司使用)*(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2,640.76万元,净资产3,507.29万元,净利润1,887.8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新齐翔设备是公司关联法人齐翔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齐翔设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从新齐翔设备经营资质和财务指标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注册资本:5万欧元
注册地:德国
公司股东:Mr Uwe Marburger持股25%
Mr Volker Windhoevel持股25%
Granite Capital SA持股50%
经营范围:分销化工原材料到油漆、清漆、合成树脂、粘合剂、纺织、水处理以及化工行业,即批发和零售,以及咨询和建议等所有相关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由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持股50%,同时Granite Capital SA的高管在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任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注册资本:10万新元
注册地:新加坡
公司股东:Mr Van Baal Roger Francis 50%
Ms Fyffe Georgina Campbell 50%
经营范围:管理顾问服务以及其他控股公司等所有相关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是由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的高管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南沣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695,145.07万元,净资产166,082.64万元,净利润-19,498.8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天辰齐翔由公司参股10%,且公司高管担任天辰齐翔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辰齐翔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天辰齐翔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预计向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蒸汽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0,000万元,公司向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程序公开透明。
(2)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与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预计发生委托销售商品金额38,000万元,预计发生委托采购商品金额6,500万元,委托销售和委托采购商品的价格双方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3)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与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预计发生委托管理费用80万元,预计发生受托管理费用1,200万元,委托管理和受托管理的价格双方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4)公司租赁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及房屋作为生产场所,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署租赁协议,预计2023年度支付租赁费用199万元人民币。
(5)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公司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署租赁协议,预计2023年度支付租赁费用35万元人民币。
(6)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为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检修服务,经验较为丰富。并且具备三级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资质,专业化程度高。鉴于新项目建设进度、人员专业化程度等因素,选择该公司为公司提供新建扩建项目的设备安装及日常检维修服务,预计金额39,000万元。服务定价统一参照《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规定确定。
与关联方的全部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按照当地的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利用交易双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的进行,双方互惠互利,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批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畴。有关交易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40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由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庆文先生、车成聚先生、祝振茂先生、赵明军先生、朱辉女士、王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咏梅女士、王鸣先生、刘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王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余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鸣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对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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