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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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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9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庆文先生: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毕业于河北煤炭建筑学院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期间在河北煤炭建筑学院给排水专业学习;1993年7月-2004年5月期间先后任职方大公司安装公司见习、技术员、副经理、新型建材公司新型塑料管材厂厂长、安装公司经理、建安公司安全施工科科长;2004年5月-2005年2月期间先后任职淄矿集团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筹建处安监科安全管理;2005年2月-2021年9月期间先后任职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副总经理(期间2009年5月-2009年12月赴美国世界500强企业培训)、党委委员、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股东代表。2021年9月-2022年7月期间任职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职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总经理;兼任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庆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庆文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车成聚先生:汉族,195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齐鲁石化橡胶厂劳资科长、副厂长,1998年7月始任齐翔工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1年7月始任齐翔工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 年5月始任齐翔工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5年6月始任齐翔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淄博齐翔腾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10月后任淄博齐翔腾达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当选淄博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代会代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代会代表;先后荣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和“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2002年度、2007年度、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连续三年“淄博市优秀企业家”获得者,被评为“淄博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优秀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职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兼任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青岛联华志远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车成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5,027,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车成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祝振茂先生: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具有全国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81年7月在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参加工作;2002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职于综合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合同预算部,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祝振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赵明军先生:汉族,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高级政工师。1995年9月-1998年7月期间在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学习;1998年8月-2004年7月期间先后任职梁家煤矿干部科干事、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团委书记;2004年7月-2009年11月期间任职龙矿集团团委副书记;2009年11月-2012年7月期间任职龙矿集团派驻龙凤热电公司纪检员、党总支委员;2012年7月-2015年3月期间先后任职青岛龙发热电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委员、党总支书记;2015年3月-2022年7月期间先后任职龙矿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委员、烟台龙矿中心医院董事、董事会秘书、经营管理部部长、龙口矿业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职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朱辉女士:汉族,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1996年9月-2000年7月期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00年7月-2001年7月期间任职淄博矿务局改革办公室见习;2001年7月-2022年12月期间先后任职淄矿集团公司改革办公室科员、社会保险处医保管理员、法律法规处科员、法律法规处工商事务科副科长、法律法规处(审计法务部)科长、物资供应公司法务总监、风险法务部科长、风险法务部高级主管经济师;2022年12月至今任职齐翔集团执行董事。

朱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王健先生:汉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高级政工师。1994年9月-1996年7月期间在山东工程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学习;1996年7月-1996年11月期间待业;1996年12月-1998年3月期间任职华星建材集团办公室科员;1998年3月-2016年2月期间先后任职方大公司建安公司小型货车司机、计划科井下核算员、安装队井下核算员、型材厂井上核算员、团委干事、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行政办公室主任、机关行政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16年2月至今先后任职新升实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职业经理人)、董事、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与给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咏梅女士:汉族,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管理学专业。1996年9月起任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00年7月起兼任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2020年8月起兼任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兼任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兼任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王鸣先生:1962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1994年8月-2001年7月期间先后担任美国SGI国际公司高级化工过程工程师、研发和工程副总裁;2001年7月-2002年7月期间任职美国金属能源公司化学工程部主任;2002年8月-2011年7月期间先后任职于美国雪佛隆(Chevron)石油公司高级工程师、反应器科学组组长、石油过程研发经理、高级技术顾问、石油过程研发部主任、新能源技术中心主任、全球实验室负责人;2011年7月-2013年8月期间任职神华集团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9月-2016年8月期间任职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方洋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任职宁波中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职宁波中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职山东理工大学教授、清洁化工技术研究院院长。

王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刘海波先生: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山东省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信托专业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淄博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2017年当选临淄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入选《全省律师参政议政光荣册》并任临淄区事业单位外部监事。2018年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担任淄博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山东全正(临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2,842,648,033元。

(二)变更原因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35号”文同意,公司299,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

根据有关规定和《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齐翔转2”自2021年2月26日起开始转股。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共10,573张“齐翔转2”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185,785股。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2,842,648,033股增加至2,842,833,818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842,648,033元增加至2,842,833,818元。

(三)变更后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842,833,818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全球战略布局的展开,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为有效规避 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二、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外汇收支业务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 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 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 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 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更好地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并为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三、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累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3、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3,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及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该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 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5、公司审计部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锁定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 带来的外汇风险,能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层已就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 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减少由于外汇交易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宜。

八、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5%,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信托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 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 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银行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管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

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本次终止分拆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分拆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 年9月11日至 2020 年9月30日期间,召开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临时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科力”)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公司就推进本次分拆上市所做的工作

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下列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了相关 信息: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临时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2020 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0日,齐鲁科力分拆上市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备案,2021年7月22日齐鲁科力上市辅导备案获山东证监局受理。后因公司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已终止齐鲁科力在山东证监局的辅导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

三、本次分拆终止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 尽职调查、完成股改、并报山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等相关工作。但因在筹划齐鲁科力分拆上市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不符合分拆控股子公司上市的条件。经充分审慎的研究,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齐鲁科力分拆上市的条件不成熟,决定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四、本次分拆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 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同时,公司承诺在终止控股子公司齐鲁科力分拆至创业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所属子公司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 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审议,同意提名叶盛芳先生、翟小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盛芳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工学院汉口分院,工程技术研究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2002年1月期间先后任职鲁南化肥厂一氮肥净化车间实习、二氮肥净化车间工艺班长、技术员、主任工程师、副主任、第二氮肥厂主任工程师;2002年1月-2003年6月期间任职国泰醋酸项目技术主管、新型气化炉项目净化甲醇组组长;2003年7月-2012年4月期间任职鲁南化肥厂项目办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总工程师;2012年5月-2017年3月期间任职鲁南化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3月-2018年9月期间任职陕蒙二期技术支持组常务副组长;2018年10月-2021年9月期间任职陕西未来能源总工程师;2021年10月至今任职山东能源集团高级技术专家。

叶盛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叶盛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叶盛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翟小兵先生:汉族,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烟台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993年9月-1995年7月期间在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地下采煤专业学习;1995年7月-2001年3月期间任职埠村煤矿三井采五队见习、党总支文书、团总支负责人、副书记、书记;2001年3月-2017年1月期间借调淄矿集团团委帮助工作,先后任职淄矿集团团委干事、机关团委副书记、党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工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1月-2020年9月期间先后任职亭南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2020年9月-2022年11月期间先后任职淄矿集团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淄博煤矿博物馆(展览馆)馆长、党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2022年11月至今任职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

翟小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翟小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翟小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新化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樊高锋

注册资本:1080万元

经营范围:在建筑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配套土建;设备管线清洗;购销有色金属(不含金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建筑及装饰材料、保温保冷材料、粉煤灰、汽车配件、电气仪表、油漆涂料、橡胶和落地胶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玻璃及制品、机电设备、备品备件、五金工具、密封件、垫片机械配件、矿泉水;废铁及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物业管理、代收水、电费;房屋及活动板房租赁、汽车租赁、机电仪设备检修;销售维修阀门、旧桶、工具柜、铁包装箱及办公设备;废旧物资回收;环境绿化、保洁;货物装卸、仓储、包装。主食、热菜、凉菜,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公司使用):招待所(限分公司使用)*(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2,640.76万元,净资产3,507.29万元,净利润1,887.8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新齐翔设备是公司关联法人齐翔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齐翔设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从新齐翔设备经营资质和财务指标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注册资本:5万欧元

注册地:德国

公司股东:Mr Uwe Marburger持股25%

Mr Volker Windhoevel持股25%

Granite Capital SA持股50%

经营范围:分销化工原材料到油漆、清漆、合成树脂、粘合剂、纺织、水处理以及化工行业,即批发和零售,以及咨询和建议等所有相关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由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持股50%,同时Granite Capital SA的高管在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任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注册资本:10万新元

注册地:新加坡

公司股东:Mr Van Baal Roger Francis 50%

Ms Fyffe Georgina Campbell 50%

经营范围:管理顾问服务以及其他控股公司等所有相关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是由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的高管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南沣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695,145.07万元,净资产166,082.64万元,净利润-19,498.8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天辰齐翔由公司参股10%,且公司高管担任天辰齐翔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辰齐翔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天辰齐翔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预计向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蒸汽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0,000万元,公司向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000万元,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程序公开透明。

(2)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与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预计发生委托销售商品金额38,000万元,预计发生委托采购商品金额6,500万元,委托销售和委托采购商品的价格双方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3)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与Graphite Management Pte Ltd预计发生委托管理费用80万元,预计发生受托管理费用1,200万元,委托管理和受托管理的价格双方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4)公司租赁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及房屋作为生产场所,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署租赁协议,预计2023年度支付租赁费用199万元人民币。

(5)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公司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署租赁协议,预计2023年度支付租赁费用35万元人民币。

(6)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为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检修服务,经验较为丰富。并且具备三级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资质,专业化程度高。鉴于新项目建设进度、人员专业化程度等因素,选择该公司为公司提供新建扩建项目的设备安装及日常检维修服务,预计金额39,000万元。服务定价统一参照《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规定确定。

与关联方的全部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按照当地的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利用交易双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的进行,双方互惠互利,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批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畴。有关交易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