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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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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负责人:黄绍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一014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2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天龙大厦投资性房地产、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金砖”)股权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0,139,592.66元,其中计入应收账款减值损失2,412,184.15元,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2,592,594.58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1,012.42元,天龙大厦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12,227,451.51元,真金砖股权减值2,958,374.84元。报告期计入的减值损失金额合计占 2022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3.29%。

相关明细汇总如下: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应收账款本期变动金额中,其他变动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和山水传媒有限公司2022年6月30日转让,2022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坏账余额为2,790,867.46元;其他应收款坏账余额为2,178,926.17元。

注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2022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1,012.42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天龙大厦投资性房地产、真金砖股权减值损失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1、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说明: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按预期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差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应收账款项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应收款项、其他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三类。具体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参照与应收账款确定的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经测算,公司 2022 年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51,012.42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天龙大厦投资性房地产及真金砖股权对应资产减值情况说明:

天龙大厦:按公允价值变动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拥有的太原天龙大厦1幢房产及2幢房产(除本公司自用外)出租的房屋及天龙大厦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6002号《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财务报告所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2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435,867,700元。2022年度需确认减值12,227,451.51元。

真金砖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对真金砖的股权投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6001号《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真金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2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24,430,011.39元。2022年度需确认减值2,958,374.8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计入上述各项资产减值损失 20,139,592.66元, 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0,139,592.6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一012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497,617.1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19,247,449.6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收股本为262,520,97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46.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9.76万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19,247,449.6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为:1、多年来未弥补亏损的状态一直未得到改善;2、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剥离了广告传媒类业务,导致广告传媒类业务收入利润较去年减少;公司装饰装修业务本年度新签订单金额较少,业务下滑,导致装饰装修类业务收入利润较去年减少;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房产及股权评估减值,以及相关信用减值损失等导致利润减少。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对各业务子公司提出经营目标。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在秉承稳发展、控风险的原则下,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跟紧行业新发展趋势、应对市场需求变化:

(1)进行多元化客户的市场拓展模式。在住宅批量装修、商业及办公装修等细分市场稳步发展。积极拓展更多领域和类型的客户。目前,除开发原来业务渠道外,公司正与银行进行“装修贷”的业务合作洽谈,从而进一步拓宽业务渠道。

(2)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根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的发展特性,公司拟通过增加公司主业相关的资质,并进一步推动设计升级发展计划,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拓展承接的业务范围,以达到更高的业务承接能力,满足业务规模有序增长的需求。

(3)持续提升人才队伍素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客户类型及地区对市场人员进行有效分配,达到市场人才队伍的整合和扩展。

(4)加强资产管理力度。对公司资产进行梳理,盘活不再满足经营规划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紧抓工程结算和回款,最大限度化解经营风险,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

2、写字楼出租业务

公司将持续对天龙大厦的房屋租赁业务进行有效管理,不断提供更加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1)多举措并施,全面提升品质服务。持续规范化经营、人性化服务,增强队伍建设,构建活力团队,始终保持人才与机制合理,管理与发展同步;保持对项目软硬件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时对落后项目进行装修改造。

(2)维系优质客户。全面梳理和掌握现有商户的经营动态,及时了解商户的服务诉求,针对优质商户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切实解决商户的需求,保持优质商户长期稳定的合作。

(3)整体布局,加强招商。结合大厦的实际状况和区位环境,以适合大厦经营业态为首选引入目标。

总之,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写字楼租赁业务的基础上,深入跟踪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把握行业未来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积极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新产业、新项目的机会,从而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支点,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01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纯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一致同意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全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497,617.1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99,749,832.4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19,247,449.60元。

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全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到第五项、第七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010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绍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

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分别作出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497,617.1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99,749,832.4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19,247,449.60元。

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确定具体召开日期后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017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2022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公司出于谨慎考虑,经与客户协商,解除了2022年6月签署的长期不具备入场条件未开工的“沈阳宝新公馆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第一标段”“沈阳宝新公馆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第二标段”“沈阳宝新公馆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第三标段”三个项目合同,合计金额9,912.34万元。

2023年第一季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以上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016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2022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务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公司1-3季度累计签订项目数量9个。出于谨慎考虑,经与客户协商,将2022年7月签署的长期不具备入场条件未开工的 “南宁宝能城三期B住宅15#楼精装-批量精装工程”项目,于2022年11月解除合同,金额4,906.77万元。

以上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一013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0年、2021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的部分科目数据。

一、概述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新发展”)的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达装饰”)的部分工程项目在2020-2021年期间,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情形时,仅确认了发生的成本,未确认相应收入,导致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跨期。由于跨期确认收入及履约进度不准确的原因,导致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少计554,377.08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少计3,647,650.19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多计4,202,027.27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0年及2021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各期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合并利润表各期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三)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四)更正与调整后项目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合同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2.应交税费

单位:人民币元

3.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4.营业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5.所得税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科新发展编制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科新发展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一015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基于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接54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