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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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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持续加强国内外市场开发,深化无人机系统在安防应急、能源巡检、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国内市场稳步发展,海外市场态势良好。2023年1-3月公司新签订单1.1亿元,同比增长超过60%,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储备2亿元。得益于当期新增订单及期初的在手订单储备,2023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得到较大改善。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聚焦重点行业应用完善解决方案,根据客户需求及合同约定稳步推进产品交付验收。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国内下游客户预算及行业政策等因素,后续公司业绩情况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剑英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任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剑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剑英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鹏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作废7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7.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2元/股,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32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拟与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纵横云飞”)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成都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云龙科技”),其中纵横股份拟认缴货币出资4000万元,纵横云飞拟认缴货币出资1000万元。

●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产品研发失败、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已经引入专业人才团队推进大载重无人机产品的研发,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与专业人才团队的利益绑定,该等员工团队已搭建持股平台,并拟与公司共同出资新设控股子公司推进相关产品研发,从而为公司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据此,公司拟与关联方纵横云飞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成都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云龙科技”),其中:纵横股份拟认缴货币出资4000万元,纵横云飞拟认缴货币出资1000万元。

鉴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小燕为纵横云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纵横云飞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与纵横云飞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小燕

4、投资总额:1000万元

5、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F397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出资额、出资比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小燕出资15.7%,公司员工团队合计24人出资84.3%。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小燕为纵横云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纵横云飞为公司关联方。过去12个月,除了自公司领取薪酬外,公司与关联方李小燕女士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智能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出资比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价格,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通过与已引入的专业人才团队搭建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实现公司大载重无人机的顺利开发和产业化的战略布局,这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无人机产品谱系和解决方案,积极拓展战略性新市场,打造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产品研发失败、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设企业,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是基于公司开展大载重无人机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根据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与核实的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层介绍的履行相关咨询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董事会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召集、召开会议形成的决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开展大载重无人机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所需,有利于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8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任斌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3.41%股份的股东任斌,在2023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节约运行成本,公司控股股东任斌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8楼A1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5月8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任斌、王陈、陈鹏、成都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41.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作废首次授予7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7.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5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3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节约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任斌先生(持股比例23.41%)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董事会经讨论后,同意将本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因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的41.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7.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下转579版)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