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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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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98 公司简称:中国卫通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卫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920,731,173.80元,2022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2,661,509,332.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24,839,509.71元。

根据公司上述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实施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4,224,385,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4,183,203.96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通信卫星运营服务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I63)。卫星通信运营服务主要是为用户提供音、视频广播与数据传输服务。

近年来,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卫星通信作为战略性先导产业重要性日益凸显。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进一步加强卫星通信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推动卫星通信系统与地面信息通信系统深度融合,初步形成覆盖全球、天地一体的信息网络,为陆海空天各类用户提供全球信息网网络服务。积极参与卫星通信国际标准制定,鼓励卫星通信应用创新,在航空、航海、公共安全和应急、交通能源等领域推广应用。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解决边境网络覆盖问题。2022年2月,国务院在《“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中明确建设高通量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系统,扩容扩建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综合服务系统。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从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和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两方面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卫星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将在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创造“连接+数据”的更大价值。

我国高通量卫星资源布局的完善为我国卫星互联网产业大规模应用奠定了基础。在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进程中,将卫星通信作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强调促进产业聚集发展,增强设备研发、制造、组网应用综合能力,鼓励和引导卫星通信产业增强自主可控能力建设,创新产业融合应用,实现高质量发展。四川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已经开展了部分机型的Ka频段卫星机载互联网设备改装和验证飞行。我国自主研制的相控阵平板天线、便携式终端等终端天线广泛应用于海事、应急通信等领域。2023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将卫星互联网设备纳入现行进网许可管理,为卫星互联网相关终端产品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提供技术指导和合规指引。

中国卫通运营管理各类通信广播卫星,能够为客户提供卫星运营服务、网络系统集成与服务、综合信息服务等相关应用服务,主要业务流程覆盖卫星网络申报、协调及维护;卫星项目建设;卫星测控管理;业务运行管理等。

公司拥有自主可控、体系完备的通信广播卫星资源、频率轨道资源和地面站网资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5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是我国唯一拥有自主可控通信广播卫星资源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被工信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的保障力量。公司广播通信服务覆盖中国全疆域、周边及“一带一路”主要区域。“海星通”全球网服务覆盖范围全球超过95%的海上航线,Ka高通量卫星覆盖中国全境及周边区域,能够为我国及“一带一路”沿线航空、航海、应急、能源、林草等行业及普遍服务用户提供高速的专网通信和卫星互联网接入等服务,为边远地区提供安全可靠、无缝覆盖的信息传输手段。公司着力打造海洋、航空等行业应用平台,推动航天特色综合信息服务加快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7.33亿元,同比增长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亿元,同比增长60.88%。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224.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1.07亿元,资产负债率14.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1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1层报告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由李忠宝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3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3-018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3-019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忠宝、孙京、朱家正、徐文、李海东、何星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畅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15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3-020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为星航互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星航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3-021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3-022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3-023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度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2023-024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025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忠宝、孙京、朱家正、徐文、李海东、何星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3-026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十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考核结果的议案》

依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董事会考核的经济指标、主业发展指标和综合管理指标,对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予以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已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1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3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3-018号)。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助于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3-019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守会计政策变更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3-020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为星航互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星航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3-021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3-022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后续卫星资源建设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3-023号)。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度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2023-024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025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3-026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2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即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专项说明》,认为议案中关于会计政策的相关说明及分析不存在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2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忠宝、孙京、朱家正、徐文、李海东、何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出具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销售/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合计预计不超过24,000万元;2022年度采购/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合计预计不超过228,000万元。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注:公司2023年度星箭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包含本年度拟购置中星10R和9C卫星配套的火箭采购预计的合同总金额,本年度实际发生额将以最终签署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集团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其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为: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类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验、生产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品出口、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2.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简称“五院”)成立于 1968 年 2 月 20 日,是隶属航天科技集团的科研事业单位,持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00014049H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五院主要从事空间技术开发、航天器研制、空间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航天技术应用等业务,还参与制定国家空间技术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探索、开发、利用外层空间的技术途径,承接用户需求的各类航天器和地面应用设备的研制业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简称“火箭研究院”)成立于 1957 年 11 月 16 日,是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的科研事业单位,持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21000004000110400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火箭研究院主要从事航天设备研制,航天技术开发,信息通信和卫星应用技术开发,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开发,相关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产品开发与技术服务等业务。

此外,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还包括公司的联营企业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亚太星通”)及其子公司。亚太星通成立于2016年08月15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卫星通信系统的投资和运营管理;通信系统的开发、集成、运营维护和传输服务;网络系统开发和集成;软件系统开发、通信设备开发、系统集成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卫星通信系统的建设、通信系统的维护。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天科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下属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亚太星通是公司间接持有30%股权的联营企业,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亚太星通及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包括卫星空间段运营和其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卫星空间段运营主要包括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其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主要包括向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的设备销售及服务等,向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提供项目研究服务,以及向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测控资源租赁服务等。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包括星箭采购和其他采购/接受劳务:星箭采购主要为向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采购卫星及相关配套硬件、技术开发、服务,及向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采购火箭、相关关键部件及相关能力提升研发服务;其他采购/接受劳务主要为通过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保障物资等集中采购,接受中国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平台系统软件开发服务,及北京神舟天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和北京中科航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测试服务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采购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航天科技集团不进行干预或指导。最终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卫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情况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400,000,000.00股。公司实际发行224,385,4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2,924,599.73元后的募集资金2,141,175,355.47元已于2022年9月30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号为110906066710605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公司用于本次发行的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300,363.5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16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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