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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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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1版)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是指根据跨国企业集团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实现集团内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集中管理,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不超过12.83亿元人民币的跨境双向人民币现金池业务。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及综合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本次参与现金池业务的公司

本次参与现金池业务的公司包括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

二、相关事项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现金池业务相关合同、协议,在审批权限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调整子公司名单、向银行申请调整现金池额度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本次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该项业务,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将进一步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资金统一管理、调配和监控,将有效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在海外的业务拓展提供便利,推进公司的海外布局战略。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现金池业务有利于实现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现金池业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利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2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4eRcSa27P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昊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蔺政先生,财务总监赵超峰先生,投资者关系总监何忠缘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蒋琛女士等。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eRcSa27P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69-86975555

邮箱:ir@aohaichina.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郭建林、李志忠、刘华昌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6.00、8.00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 1.00 至10.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5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稳健的运行,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5,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8元,共计募集资金1,214,976,000.00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616,452.8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42,359,547.17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0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1,620,566.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0,738,9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6,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255,660.3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4,6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0年8月24日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于2020年9月3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273,156,883.1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38,156,883.12元、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产品余额235,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金额为325.7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83.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889.7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93.4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518Z0793号报告《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2-083)。

4、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273,156,883.1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38,156,883.12元、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产品余额235,000,000元。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附件

附件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三: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