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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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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67,270,932.3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57%,主要原因为:原材料价格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导致产品的市场价格较去年同期水平下降;设计加工方面,销量减少较多所致。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887,184.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0,495,727.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3%。本报告期,公司智能交互产品销量增长52.43%(智能交互产品包括智能交互平板、专业显示设备、创新类显示产品等)、智能电视销量增长14.08%(其中大尺寸出货量增长11.29%)、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经营情况变化。

公司将继续努力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增长的态势,加快推进AR、VR、AI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储备新技术项目,加快在研新技术的进度,提升产品的技术附加值;大力推进创新类显示产品的发展,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同时注重自有品牌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对自有品牌的宣传并完善产品线,通过“KTC”、“皓丽(Horion)”、“福比特(FPD)”三大品牌的有机联合和细分市场的营销,继续提高自有品牌的业务份额。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凌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凌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截至2023年4月26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厂区面积限制及其他客观环境影响,叠加建设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6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分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为了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50,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825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际运营管理中会出现无法直接用募集资金专户付款问题,如收款方指定付款渠道,而付款渠道只能由公司一般账户付出。因此,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非募集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再通过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为此,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在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与项目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等合同。

2、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填制《付款通知书》提交财务处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非募集资金付款,财务处根据审批后的《付款通知书》进行付款。

3、财务处统计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明细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及保荐代表人备案后,将以非募集资金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康冠”)进行增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事项的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惠州康冠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对惠州康冠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惠州康冠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惠州康冠100%股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惠州康冠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惠州康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康冠进行增资是出于惠州康冠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方向。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情况,同时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积极采取相关策略应对上述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黄绍彬、杨健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5、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