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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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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1版)

附件:

程官江先生简历

程官江,男,1971年9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处副书记、副处长,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书记、副主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书记、副经理、经理。现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张建军先生简历

张建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京宝焦化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平煤神马集团上海国厚融资租赁公司董事长。现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3一01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2、4、5、6、7、10、12、14、15、1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隐瞒、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4、《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事求是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效果。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7、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8、本次股权变更是为了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定价客观、公允、准确, 本次股权变更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10、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2、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实际,科学合理。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3-017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740,192,230.4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740,192,230.45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872,421,38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钢铁行业发展面临下游需求减弱、钢材价格下跌、原燃料成本上升等挑战,整体效益指标处于近年来较低水平。公司尽管加大了调结构、降成本力度,但受环保限产影响,钢材产品成本上升,销量和综合售价下滑影响,毛利率大幅下降,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三、应对措施

为努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拟采取如下措施: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商业意识、竞争意识,提高市场敏锐度和感知力,用市场化思维抓改革、促创新、谋发展,切实增强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严格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充分把握市场行情,精准预判市场趋势,主动适应市场变化,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全面提高公司经营创效能力。

2.坚持以采购为抓手

强化采购降本,创新采购模式,大力开拓新渠道、新资源,优化供应商结构,积极寻求可替代资源采购,促进采购渠道、原料结构多元化,实现采购指标持续改善。加强大宗原燃料市场研判,合理控制库存,全力实现低价采购、跑赢市场。加大经济资源采购与使用,加强技术攻关,持续优化原燃料结构,灵活调整各类资源使用比例。

3.坚持以销售为龙头

转变销售思维,重视市场开拓,坚持立足河南、辐射周边市场定位,优化销售网络布局,变革销售模式,全面提升品牌区域影响力。强化技术研发,发挥“产销研用”一体化作用,深度推进产品常态化创新,加速转化科研成果,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全力支撑销售开拓市场,不断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产业链营销,积极寻链延链,构建“互为客户、互为市场”产业链合作机制,全力拓宽资源销售渠道。

4.巩固绿色发展优势

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精准明晰运行标准,精确掌控环保参数,精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源节约回收能力,加速能源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塑造低碳发展竞争优势。提高循环利用水平,加大回收利用效率,构筑循环发展坚固根基。

5.加快特钢转型步伐

坚定特钢发展方向,加强特钢品种研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坚持合作研发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巩固电磁新材料发展优势。夯实特钢根基,大力推进工艺完善项目建设,破解工艺装备“卡脖子”环节,为特钢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加快特钢上量,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特钢生产规模,尽快形成特钢产品“储备一批、研发一批、推广一批、壮大一批”发展格局。

6.推进数字转型升级

加快数字化升级,推进数字技术赋能多元场景应用,以数字化改造提升传统业务、促进产业升级,全面提升数字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集控管理中心,以信息化带动公司管理现代化,实现公司管理水平跨越式发展。推进智能化改造,加速成熟智能技术推广应用,打造智慧钢铁、智慧物流、智慧厂区。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3-018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志敏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姜烨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舒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酬金预案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3-019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净利润-2,566,765,006.90元,加上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1,960,489,354.66元,扣减2022年已支付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315,966,352.4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922,242,004.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3一02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2023年1-3月主要品种产量、销量、销售价格情况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3-02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潘树启先生的辞职报告。

潘树启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树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程官江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提名张建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潘树启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的改革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潘树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程官江先生简历

程官江,男,1971年9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处副书记、副处长,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书记、副主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书记、副经理、经理。现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张建军先生简历

张建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京宝焦化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平煤神马集团上海国厚融资租赁公司董事长。现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3一015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2022年度主要品种产量、销量、销售价格情况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3一016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3一02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向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龙都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龙都公司”)7%和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安钢龙都公司股权由51%变更为34%,安钢龙都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分别向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钢龙都公司7%和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安钢龙都公司股权由51%变更为34%,安钢龙都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1、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希望工业园区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4、注册资本:叁仟万(人民币元)

5、成立日期:2016年4月11日

6、营业期限:自2016年4月11日至2046年4月10日

7、经营范围:电工钢、合金类、稀土产品(含永磁材料)、非晶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9、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住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东城国投大厦6楼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贾俊峰

4、注册资本:玖亿元整

5、成立日期:2005年5月20日

6、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维护与租赁;城乡建设项目的开发、经营与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与咨询;土地开发整理、储备、转让;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总承包;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房地产营销策划、文化旅游、农业、供水供热、新能源与再生资源、污水垃圾处理、交通运输、商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及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东结构:

8、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拟分别向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钢龙都公司7%和10%股权。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河南安钢龙都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河南省周口市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8层808室

4.法定代表人:潘宋军

5.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2年10月8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钢压延加工;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前安钢龙都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交易完成后,安钢龙都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三)主要财务数据

安钢龙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转让价格以三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加快硅钢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加快硅钢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定价客观、公允、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

六、主要风险提示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3一01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4,001,866.00万元,实际交易总金额为 2,562,122.31万元,差异1,439,743.69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交易量或交易价格变动,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预计202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的基本资料及关系(金额单位:万元)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的资料如下:

(2)不存在控制关系但有交易往来的关联公司的名称及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2022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前述关联方按约定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销售、接受劳务、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交易双方按规定签订了协议。定价政策为:主要遵循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特殊情况下,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租赁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金额为基础确定年租金。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由于公司受所处环境限制,一定程度上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原材料、备品备件和物流运输等方面存在依赖性。主要表现在本公司在以下方面与关联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向关联企业销售钢材产品、提供原燃材料和水电汽供应;接受关联企业包括部分原料和劳保产品的供应;接受关联企业装卸、加工、运输等劳务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原燃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树启、程官江、郭宪臻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会前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三)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铁精矿、球团矿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本公司于2008年4月在安阳与安阳市西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双方结算业务互供协议》;合同执行时间:无固定期限。

(三)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福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及维修服务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钢材、煤碳、废钢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七)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互供及劳务供应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八)本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安阳与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白灰、焦炭等产品互供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九)本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在安阳与安阳易联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十)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在安阳与安阳易联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合同执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八、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各类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备查文件目录

1.以上合同、协议的文本;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